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记者:张仲民 北京综述 】在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江苏省南京市于11月25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共提出30条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些举措,在表面上的给优惠、给资源、给政策,更重要的是给空间、给平台、给信心,让民营企业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壮大、创造财富。

这些举措,既对中央最新政策进行了梳理集成,又对国内先进城市的特色做法和成功经验进行了借鉴吸收;既对南京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痛点、盲点和堵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又对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进行了反复论证,力求政策更有含金量、更具针对性。
是否在深化改革方面真抓实干,其中一个观察维度,在于是否对先前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厘清其内在逻辑,南京在此方面也可圈可点,避免政策执行中的“文件打架”现象。
强输血、活融资,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等资金问题;

该市充分发挥种子贷款的撬动作用,着力形成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放大器”和“保险阀”。一方面,通过发起设立风险代偿资金池规模达10亿元的“南京市创业创新贷款”,力争撬动宁科贷、股权质押贷、金陵惠农贷、商贸贷等政银合作产品规模500亿元以上,让更多的民营企业从中得益受惠;另一方面,积极鼓励银行对民营企业发放基准利率贷款,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承担最高达90%的风险代偿,让民营企业获得更加优惠、更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同时,通过增加注册资本规模,进一步做强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和融资增信功能,推动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效拓展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妥善解决民营企业临时性资金困难,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问题,帮助有前景、有潜力、有市场的民营企业纾困解难、渡过难关。
在税收领域,降成本、清税费,全力以赴为民营企业减轻负担,民营企业最关心的,除了融资问题外,还有一项就是“降本清费”问题。本次出台的《意见》提出来,要重点降低三类成本。这里对税费负担成本,做到“能减则减”;对生产要素成本,做到实质缓解;对创新转型成本,做到精准支持。

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意见》严格落实“非禁即入”的要求,实施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清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消除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和交通、水利、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围绕交通运输、市政工程、水利设施等领域,鼓励“民企+国企”“民企+外企”等多种联合体形式参与PPP项目,对民营资本牵头的PPP试点项目奖补标准提高10%,以政策“力度”促进提升民间投资的“热度”。
民企的同等待遇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文件还提出进一步放大混改效应、进一步放开市场竞争。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共同投资项目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公司增资扩股,进一步提高民营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比重。当前,南京在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等领域都蕴含巨大的投资空间,我市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类国企混改,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真正让民营企业享有均等机会、享受同等权利。

同时,这里大力清理各类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行为,坚决清除各类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确保在投融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市场主体做到“一视同仁”。在政府采购上,加大支持民营企业的力度,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采购比例不低于40%,其中给小微民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用江苏省委常委兼南京市委书记张敬华的话说,推动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关键是政府定好位、各方抓落实、问题能解决、企业得实惠。检验落实有没有真正到位,重点看四条:一看各方面有没有真正动起来、二看问题有没有真正找准找实、三看政策举措有没有真正兑现、四看民营企业获得感有没有真正增强。张敬华此论,无疑让各方面对这里民营企业的运势看好。(图片来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