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部署解决执行难题工作会议,确定利用2到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确保顺利完成最高院确定的工作目标,会泽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工作方法,规范执行行为。
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配强执行队伍,整合执行力量,变单兵执行为群策群力。2016年对部分执行干警进行轮岗,从各部门抽调5名业务骨干充实执行队伍。执行局划分为两个执行组,在确定案件承办人的基础上,全员参与到每一个案件的执行,遇有重大难案则上报院领导集中全局、甚至全院力量集中执行。加强执行业务知识培训,购买相关书籍,组织学习活动,确实提升队伍业务素质。同时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切实加强廉洁执法教育,筑牢干警思想防线。
二是加大执行威慑。继续加大反规避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执行难”专项整治行动,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恶意逃债、暴力抗法的案件,依法采取强制财产报告、加大财产调查、追究刑事责任、协调公安部门进行网上追拘、失信曝光等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对暴力阻碍执行、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统计,2015年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75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妨害执行公务案件2件3人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4月共协调公安部门对1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追拘。
三是创新执行举措。变法院单独执行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民刑监督科干警、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干警、申请人、特邀监督员等参与的阳光执行。采取电话或发书面通知的方式,及时向申请人通报执行进度,邀请申请人参与案件执行、感受执行难度,增进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全面推行被执行人财产报告、限制高消费、失信曝光、公安机关协查等措施,充分发挥执行查控系统优势,多渠道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四是规范执行工作行为。规范执行公开措施,完善委托评估拍卖制度,加强对评估拍卖的监督管理。规范执行文书制作,严格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制作与范例(执行卷)》制作文书,彻底杜绝执行文书中的“错、漏、乱”现象。完善执行案件节点监控,杜绝执行人员随意中止、终结执行案件等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定执行款物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划拨款一律打入执行专户。执行款物的领取,由执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5万元以下局长审核、5万元以上分管副院长审批,避免执行人员截留、调换执行款物行为的发生。
五是加强执行协调。主动就执行工作向县委、人大、政府、政法委作专题汇报,力争取得有力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执行合力。针对有些被执行人难寻的情况,主动与乡、村组织联系,及时了解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状况。通过单位、组织的桥梁作用,及时、有效地促进执行。
六是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积极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因执行不能导致生活贫困的申请人的救助力度,让特殊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2015年共对21件特困执行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