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隐私保护的“中国方案”该如何完善

近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成立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对用户数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App隐私政策和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通报。通报称,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等10款App无隐私政策;趣店、探探等20款App强制用户“一揽子”授权。

能否既玩消消乐又不让你读取我的通讯录?如果不提供地理位置读取授权,还能不能听首音乐……要么“信息裸奔”,要么“弃之不用”,面对App的默认勾选,用户如今依旧只能陷入被动的困境。

进入数字时代以来,数据的重要性早已深入人心,“数字时代的石油”成为大家对数据的共识。互联网企业广泛收集用户各类信息加以整理分析利用,从中攫取到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这过程中,暴露出的个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却被忽视。

随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生效,欧洲范围内建立起了一套在隐私管理、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和数据流动之间的复合机制。GDPR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聚焦自身隐私安全问题,中国也不例外。

如今,GDPR已实施一年多,它的经验得失被广为讨论、借鉴,一些隐私保护的原则与技术创新的冲突也不断具像化。那么,隐私保护的“中国方案”该如何完善?

对GDPR的反思

GDPR正式实施后,想进入欧洲市场的企业纷纷修改自身的隐私政策,并提升保护用户个人数据的技术手段,来避免受到严厉的惩罚,这在有力地保护了用户个人数据的同时,客观上也加大了企业的成本支出。

在诸多对GDPR的“吐槽”中,最集中的一项便是企业在合规方面的支出多了,会加重企业的负担。根据《福布斯》报告,GDPR让美国财富500强企业多花费了78亿美元合规成本。普华永道给出更明确的合规成本估计:68%的公司预计将花费100万到1000万美元。

在此环境下,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不小。此前,在“2019罗汉堂数字经济年会”上,多位专家对此议题展开了讨论。国际数据隐私实践联合主管,Bird&Bird合伙人阿里安娜·默勒说,小型企业对于未来的发展充满矛盾:一方面,他们需要通过遵守GDPR获取客户的信任;另一方面,遵守GDPR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但事实上,“它们没有足够的资本”。

这一困扰引发社会对初创企业健康成长的担忧,诺奖学者、法国图卢兹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科研所长让·梯若尔正在反思这一结果,“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个人隐私确实需要保护,但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不能遏制科技的进步和创新的发展。”

看上去似乎是个两难的选择,一面是企业的成长和创新,一面是个人隐私的保护。有企业家进一步提出,数字时代想抹掉已经泄露的个人数据几乎是不可能的,个人的信息一旦被发布在网上,就会被互联网永远保留,那该如何按下“删除键”呢?

GDPR为此规定了“被遗忘权”,该项权利主张数据主体有权要求控制者删除相关的个人数据。

但对于“被遗忘权”的具体执行,仍存在许多问题。阿里安娜·默勒表示,被遗忘权实际上规定的就是数据的持有时期——“个人数据在使用之后,能够被合法地保留多久”。但对企业而言,执行起来仍然很困难。

阿里安娜·默勒说,企业要想合规,必须按照法律进行技术设计。但现实情况却是,法律规定自身就在不断地变化,“虽然出台这些法律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他们也要意识到,在不断地修改法规,或者对自己的法律法规不断给出解释的时候,并没有真正地帮到企业和个人。”

而在译言联合创始人赵嘉敏看来,人们当前想要拥有“删除键”的意识是基于隐私观念。但现实情况是,隐私的概念本身就在不断演化。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也许不是去要求技术来遵从我们的传统习惯,而是要去改变我们的传统意识和社会规范,以更好地适应技术的发展,并让个体和群体都能从这种改变中受益。

完善“中国方案”

对于企业为合规而付出的高额成本,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齐爱民表示,企业在GDPR正式实施初期,不可避免地要修改自身的隐私政策,在此过程中,企业需要支出较大的成本来达成这一任务目标。但是,只要企业的个人数据保护合规工作进入正轨,那么之后的维护成本也将大大降低,并不会过多地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问题。

“另外,由于GDPR的实施,提升了商业环境中对个人数据安全的保护,促成了针对隐私友好型创新的发展。换言之,隐私友好型的技术创新将成为下一个技术创新的基本模式。”齐爱民说。

法国国务顾问、法国数据保护局(CNIL)前副主席伊莎贝尔·法尔克·皮尔罗廷甚至直接反驳了“高额成本”的说法,“像法国数据保护局,他们就常开展一些教育培训,专门来辅导和教育初创企业如何做到隐私保护合规,从产品早期设计开始就考虑隐私的问题,那根本就没有多少成本。”

无论细节上有多少差异,保护隐私已是共识。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曾表示,很多大型公司在做完GDPR合规后,透明度明显有提升,也给了用户更多选择。

事实上,我国正在快速推进隐私保护工作。去年,推荐性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这部由33位拥有政策制定、技术标准、企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共同起草,历经两年多博弈的《规范》对个人信息收集、保存、使用、流转等环节提出要求,非常明确地把《网络安全法》原则性的规定给落地了,填补了国内个人信息保护在实践标准上的空白。

但问题也很明显,《规范》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因此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在齐爱民看来,《规范》在对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上是远远不够的。“虽然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散见于《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立法文件中,但是我国尚未出台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王新锐说,下一步应该就是立法了,中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者现在面临的是一方面要“补课”,借鉴各国立法中被证明有效的部分,另一方面又要回答中国的独特性问题,尤其是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带来的问题。

“哪些可以借鉴国际规则,哪些必须要自己原创性的回答,这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王新锐表示,现阶段立法还是应该以补课为主要目标,适度留有口子,而对于新型问题,可以先以位阶较低的规则加以应对,待成熟稳定后再上升为立法。

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沈逸也认为,当前我国可通过“小步快走”的方式逐步将法规上升为法律,“推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然后迅速地把它细化,然后在细化和实践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些东西和实践之间发生了比较大的冲突,再做及时的调整。”

在这方面,齐爱民认为,GDPR的经验可供借鉴。GDPR赋予信息主体强大的个人信息权利的同时,忽略了复杂多变的现实生活场景对个人信息的不同需求。“未来立法者可以考虑采用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主,授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该特定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配套规则的立法模式,更加灵活地处理不同场景对于个人信息的需求。”

除此之外,沈逸认为,各国在治理互联网隐私保护时,也应考虑到互联网跨国互通的这一属性,实现联合治理。

“把主权边界机械化地延伸到网络空间去,肯定是有问题的。”沈逸说,这极有可能将互联网“切得七零八落”。所以,使数据能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被管辖,制定一个既维护全球网络空间的稳定,又能让数据流动更有序的全球规范极为重要。

显然,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罗汉堂秘书长、湖畔大学执行教育长陈龙所言,“所有的人都同意,一定的隐私保护是应该的,但当信息的交流同时成为这个时代的动力和种种担忧的源头,同时其中的取舍对每个人都不同的时候,应该怎么做?”在这个话题上,没有简单的理所当然。


【责任编辑:欧阳雪】

跨境全链条监管,八部门“攥指成拳”封堵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迎来监管风暴,这次是史上最严的跨境全链条管控。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实施全面禁止和严厉管控。此次《通知》首次明确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