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明确提出,“要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引发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3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破解执行难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最高法新闻局)
最高院已代表全国法院系统正式吹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号角,作为基层法院,我们除了要求执行法官更加坚定执行信心,以更饱满的工作人情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之外,更希望地方各部门能加强协调联动,共同破解执行难。
执行这个“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各地法院的瓶颈问题,要破解这一难题,首先需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执行工作虽是法院的事,但工作中常常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如对倚仗自己年纪大、或带着儿童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当事人,在对其强制执行时,为避免发生意外情况,则需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协同配合。对批案的执行时,为避免发生冲突,则需召开协调会,现场派驻公安维持秩序,以上种种情况,均需党委政府出面,进行统筹协调。
执行工作,说到底就是找人和找财产的工作,所以和法院执行工作配合最密切的则是公安和银行。要找人,需要公安的刑侦手段,找到的人拒不执行,要司法拘留,也要公安的支持。找财产,更需要银行的全力配合。最高院在与人民银行、公安部沟通遇到困难时,周强院长曾亲自给两个部门的负责人写信争取支持,最高法院也先后与银监会、证监会、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公安部会签了多个合作文件,为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落实到地方,各级法院也需主动作为,加强与公安、银行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更大力度的支持与配合。
破解“执行难”,最终需要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法院的执行工作苦,一方面是苦在执行工作本身很困难,又很难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另一方面苦在大环境不好,社会失信成本太低,“老赖”太多。西方社会执行难的问题之所以没有我国突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西方已在全社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信用惩戒体系,失信的成本太高,“老赖”自然就少了。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虽然还有很长的路走,但从近年来最高院相继建立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也看到了我们正在向前迈进。但总的来说,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来思考,企业来参与,更需要大家来支持。
古语有云:“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只有集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之智,发广大社会民众之力,才能真正破解执行难,让“老赖”无处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