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作者 黄晓唐】近日,媒体报道山东省聊城市于欢故意伤害案即“辱母杀人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3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简单概括一下新闻:苏银霞和于欢是一对母子。苏银霞向吴学占借了135万元高利贷,她在还了184万元和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之后还欠17万欠款。为了逼债,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当然虽然没有被催债过,可是从电视里面看到的要债的也没有那么简单,只要是一天没能够拿回债款,这催债的手段就在不断的升级。杜志浩等11名催债人员,把母子二人被控制在接待室,用尽各种污辱手段,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苏银霞——当着儿子于欢的面。
这原本觉得就是在电视上才看到的情节,可是赤裸裸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到:艺术来源于生活。可是电视里,在这样的情景之下,该出现的警察也应该出现了,所以此案中关键人物“警察”出现了,只是这似乎不像是电视剧里面的“套路”那般,警察将讨债之人绳之于法,反而是一次又一次的错过了“纠错”的机会,让事态更加的严重,以致于杀人案的出现。
当然事情发生之后,舆论的声音是一边坍塌的,大众的唾沫星开始向警察行业发射,因为觉得他们的不作为,让事态愈加的严重,让一大好前程的青年成为了杀人犯,让本来可以安享晚年的母亲当中受辱,各种各样的讨伐声络绎不绝,似乎这是我们自己的事儿,这也是大事儿。
不可否认,谁知道这样的悲剧会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会不会发生在自己家人、朋友的身上,所以我们要感同身受的去谩骂,去泄愤,去指责,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让自己成为道德的制高点,似乎不去评论几句,都觉得自己是把人性给磨灭了。
悲剧已然酿成,该伤心的也都伤心了,该泄愤的也泄愤的,甚至是在旁看热闹要吐槽的也吐槽了。可是案件还是在舆论之下,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对于欢的行为是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害,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依法予以审查认定;对媒体反映的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调查处理。
我得庆幸我生活在一个依法治国的时代,这个时代不是被人所肆意操纵的,这时代不允许有滥用职权以及失职的行为发生,一旦被揪出来,那绝不姑息,这是道德的标准底线,更加是法律制度的红线。对于杀人者,他是激愤之中情急杀人,于法理上确实罪责难逃,但是于伦理纲常上,被害人确实对其母亲做出了猥亵动作,这是否应该得到一些支持与宽容,这是我国法律需要面对的问题,也是笔者希望公正的法律能在制度跟人情之中找到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