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提高、巩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控制重新犯罪率,严防脱管、漏管、虚管现象,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5月8日至20日青海省乐都区检察院监所检查科与乐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一同对全区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以查看档案资料,走访矫正对象和矫正小组成员座谈的形式,内容主要以社区矫正对象信息资料是否齐全,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内容是否有记录,思想活动汇报是否明确,请假是否规范,公益劳动的组织开展效果如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季度鉴定和年度鉴定、考察、考核计分,走访奖惩全面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各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狠抓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规范进行,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少,对矫正人员鉴定、考核时间滞后,走访时间跨度大,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反馈意见当中各司发所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同时要求这样的监督检查多开展,即检查了乡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又对这项工作进行指导,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通讯员周长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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