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格尔木市检察院召开国有资产清缴专项工作总结联席会议,格尔木市环保局、国土局、人防办、财政局、住建局、地税局、国税局相关领导及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格尔木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局负责同志宣读了《格尔木市检察院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报告对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规划进行了总结。报告指出,2015年,格尔木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联合市环保局、国土局、人防办、财政局、住建局、地税局、国税局七部门开展国有资产清缴专项工作,共追收国有资产737.84万元,积极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提升了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效果。
会议要求:格尔木市检察院与七部门建立长期工作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加大信息交流和工作的沟通配合,形成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的合力,切实保护格尔木市的生态环境,减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检察机关继续深入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起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打击、监督、预防、教育职能作用和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各相关部门领导就今后格尔木市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发言,表示要通过开展督促履职、督促起诉工作,推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和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力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实习记者 杨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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