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司法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做的英明决定,虽然改革现在进入实施阶段,但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司法与行政相分离,检察机关垂直管理也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能够更大程度上的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速度,提升检察官的荣誉感,促进检察官的责任感,也可以起到检察机关各类人员各司其职的良好效果,但是在这里主要想谈谈检察机关中司法警察职责履行和今后法警队工作职能的转变的一些想法。
一、 司法改革后司法警察主要职责更加重要
改革后司法警察的主要职责是,办理传唤、押解、看管等强制性事项,参与搜查,执行拘传,协助执行其他强制措施,预防、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的顺利进行。从上述规定来看,司法警察的工作比以前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符合司法警察大队在检察机关中的武装部门的位置,可以看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司法警察的编队管理也更加重要,主要为了使司法警察适应执行强制性工作保证检察官们的人身安全及办案安全提供好的保障。举例说明:由于检察机关的工作属性,所以女工作人员多,但接触的犯罪嫌疑人却多以男性为主,自身的安全都成为问题,从而发生了许多袭击检察官的恶性案件,其次职务犯罪检察部门作为业务部门主要应该把精力放在案件审讯和搜集固定证据上,但是大多数院的司法警察多为兼职,连队长也是兼职,所以造成职检部门的精力分散,不得已还要从事法警的执行性强制工作,不但影响了办案效率,更加增加了自己的人身危险性。增加了职检部门负担。司法警察同时还也担负着办案区的安全,兼职的司法警察必然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办案区的安全中来,因为兼职的司法警察还要担负其它科室的工作。在办案安全是第一位的一票否决制度的环境下,法警的备勤工作也极为重要,从上述举例来看法警的工作实际上是贯穿整个检察工作始终的。如果比喻检察官是文官的话,司法警察就是武将,检察官是帅的话,司法警察就是将。司法警察在检察机关办案的辅助作用十分巨大。在负责检察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是主力军。
二、司法改革后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的转化
随着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各司其职也是检察机关以后的工作方向,从前检察机关处于一种司法行政不分,司法和行政互相干扰的情况非常严重,检察机关也有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境况,大家都急于考试取得法律职务。严重的影响司法警察工作热情,加上司法警察的兼职各科室情况严重使得广大的司法警察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想什么。分类管理后简单的来看司法警察主要就是强制性工作和安全性工作,执行性工作和辅助性工作。同时也极大的分担了职务犯罪检察部门的许多工作。成为查办职务犯罪不可缺乏的力量。所以法警的身体素质、技能素质、业务素质都应有大幅度的提高。举例说明:从前司法警察大多由领导司机和勤务人员担当,这些人没有参加过正规训练,无论是身体上还是技能上都不能执行检察机关所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执行强制性措施的要求,而且以前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本身出于工作的限制,自己承担了大部分法警的执行工作,也使得以前的老法警同志可以不干或者少干法警的工作。也能完成任务的情况现实的存在于检察机关的工作中。但是改革后没有身体素质、技能素质、业务素质的人是无法承担新的任务。可以说职检部门与司法警察大队在工作上也是互相依靠的。
三、 对今后法警工作的展望
由于身处基层院,有的院,院小案多,工作多。法警兼职是势在必行的,但队长不能兼职,否则影响法警队的协调指挥,兼职法警其实也都从事着检察业务,各科室无论在行政上还是司法上都有着极大的联系。但应该在这个基础上增加辅警队伍来保障办案安全和办案区的安全,同时建议辅警年轻化,从合适的复原军人中产生,同时根据院规模配备相应的辅警。建议法警队办公,执勤都应该在固定场所,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无法处置。建议市检察院定期培训正式法警和辅警保证能够顺利履行职责。重要的是要树立广大法警同志们的信心从思想上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正自己的地位。把工作重心移到自身的工作职责上来,这样才能确保改革后的执法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作者工作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