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24日宣布,已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从贷款对象、贷款管理、风险补偿等多个方面,对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明确了政策要求。
长久以来,农民的住房财产是不允许用于抵押或者担保的。而“两个办法”的印发,意味着这项改革正式进入了“实施期”。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能盘活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既是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破解农民贷款难的一个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完备土地财产权的重大突破,对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经济繁荣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土地制度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大事,敏感而慎重,金融改革也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制度安排,精细且苛严。现实条件下,“两权抵押货款”面临很多难题和不确定性。若发生违约土地资产如何处置?农民是否会因经营不善陷入失地困境?一些人利用“两权抵押”套取银行货款如何防范……诸多的现实困境,也凸显出了“两权抵押货款”潜在的风险。
其实,“两权抵押货款”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盘活农村“沉睡资本”的同时,也打开银行坏帐的风险。多位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除了法律限制外,坏账风险是目前金融机构涉水农村“两权”抵押领域的最大担忧。实际上,前期试点已经出现过坏账风险爆发的情形,有知情人士透露,山东某地有农户把全村的土地经营权都流转过来,随后发现还不上200多万元抵押贷款,就选择了“跑路”,导致银行和农民都拿不回土地。这并非个例,武汉市也处理了数起这种案例,涉案方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贷款主体,有些甚至闹到了法院。
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是一种全新尝试,防控风险理当放在最优先级别。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明确贷款对象、利率、期限和额度的同时,重点防范“恶意套取货款”的行为,充分规避贷款潜在风险。加强金融的监管,严格监督地方政府要管好自己的手,防止其利用行政权力上的优势,借助“两权”抵押“绕道贷款”。最后,要加强社会保障,推进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广覆盖,做好政策性“兜底”,解决好农民后顾之忧。(作者:闫华 工作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