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联播讯(马海彤 应晓丹 通讯员 陈重捷 陈海游)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第1977期商标公告,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的“同金缘”集体商标获准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6年3月28日至2036年3月27日。

洪塘镇苏店村是白酒生产聚集区,共有白酒生产企业7家,占全市总数的四成。这些酒企各自拥有品牌,独立开展营销,为了抢占市场还曾一度互相压价、排挤对手,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影响了苏店乃至同安白酒的整体形象。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调研后,提出统一规范标准、打造核心品牌的发展思路,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第33类(酒精饮料)商品上申请集体商标,引导分散经营的酒企整合资源优势,形成合力闯市场。
为了体现同安和金门深厚的历史地缘联系,以及两地在白酒生产中的技术合作关系,同安区商标品牌指导站的服务专员反复思量、精心构思,最终选定“金同缘”“同金缘”两个商标名称,获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成员的一致认可,并于2025年3月提出注册申请,历时9个多月,终于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结果通知书。其中,“金同缘”的注册申请被驳回,理由是与南京某糖酒公司注册在先的同类商标“同缘”近似,“同金缘”则通过初步审定,三个月异议期内没人提出异议,最终获准注册。

接下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市食安联编制《兼香型白酒》供厦食品标准,指导苏店村的白酒生产企业申报“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共享检验室”,进一步降本增效,提升品质。同时,指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挥引领作用,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既确保品牌核心价值的统一传递,又为各酒企差异化发展预留空间,不断提升苏店白酒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据悉,厦门市现有集体商标24件,其中同安区20件,是全市拥有集体商标最多的行政区。
什么是集体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商标,作为一个组织,在统筹、管理某一行业的经营活动中,使用统一且权威的品牌开拓市场,既可以把同行业的力量集中起来,形成拳头产品,提升产品或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又可以让消费者知道标记该集体商标的产品或服务是获得相应组织认可的,更有品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