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合肥再次出招“抢人”:应届生在小微企业工作1年获五千补贴

又有一项人才政策即将在合肥落地。11月5日,合肥市人社局就《关于促进更高质量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该政策规定,各类院校组织毕业生在合肥就业,就能享受双重奖励;应届毕业生在小微企业工作满1年,可获得5000元就业补贴。

毕业生留肥母校享受“双重奖励”

为了鼓励引导毕业生在肥就业,《通知》拿出真金白银的奖励政策。毕业生在合肥就业达到一定人数,所在院校便能获得一次性奖励。该政策对中职学院、技工院校来说,具有较大吸引力。

按照规定,各类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合肥企业就业达到一定比例(高等院校30%以上,中职学校、技工院校60%以上)或就业人数在50人以上,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后,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院校一次性补贴。

在此基础上,若毕业生在肥就业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所在院校还将享受一项补贴。其中,院校组织50人以上(含50人),可享10000元奖励;组织100人到200人,可享20000元奖励;组织200人到300人,可享30000元奖励;组织300人以上,可享50000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并非只针对本地院校,外地各类院校均可申请补贴。每年10月30日之前,各类院校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外地院校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公示后,补贴出台直接打到院校银行账户。

小微企业继续享受“社保补贴”

早在2015年,合肥就曾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此次,《通知》再次提到了小微企业的社保补贴,但针对的是招收“应届毕业生”。具体来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合肥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什么样的企业才是“小微企业”?《通知》明确,企业需严格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规定的划型标准。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经过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后,补贴资金直接拨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到小微企业满一年一次性补贴5000元

在小微企业工作满1年,应届毕业生将享受到专属的“就业补贴”。《通知》规定,在合肥小型微型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

求职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补贴,在毕业生就业的路上,合肥量身打造了不同类型的补贴。其中,“求职补贴”是针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的对象是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享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此次《通知》给出的“就业补贴”,则是针对在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该项补贴由企业代为申报,人社部门核定后,直接拨付至个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按照规定,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能申请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

目前,《通知》已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即日起至11月12日,市民可通过在线建议的方式,登录网站:http://www.ahhfld.gov.cn/jlhd/5388/,对《通知》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将信件寄到合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市政务环路88号),联系电话为:63536165、63536341。

(原题为:《应届毕业生到合肥小微企业工作满一年 补贴5000元》)

【责任编辑:祁飞】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上半年纠违2863件!司法部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政府失信 为企业“撑腰”

6件案例聚焦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行政复议机关以有力纠治向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亮剑”,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数据显示,2026年1至6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

狙击“时间差”内幕交易 两高修改司法解释织密资本市场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修改决定已分别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距2012年《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

1.3万陪审员参审78.97万案 辽宁以司法民主实践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委部署要求,系统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实践成效,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核心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注入坚实的司法民主动能。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

当"0添加"只是个商标:商标法大修剑指套路,违法最高罚五倍

127万件"心机商标"被驳回之后,修法草案再祭重典:最高罚经营额五倍,任何个人均可举报.2026年6月22日,北京。"千禾0"不是零添加,"手打"面没人真正用手打过,"0糖"饮料照样升血糖——当这些让消费者频频踩坑的文字不过是一个注册商标,而非产品承诺时,法律终于要动手了。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6月23日开幕的十四

23条硬核措施直击沉疴 湖南靶向破题重塑营商环境新格局

将"以问题为靶心"直接写入标题,剑指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八类突出问题,推出23条硬核举措,以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的制度设计,向全省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发起集中攻坚。精准聚焦:八大领域,靶向施策与以往温和表述不同,此次湖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

同步举办“法治筑基、商业有序 - 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汇聚法学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新闻界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代表,共同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前沿与实践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

于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商融合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强调,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在于法治化保障——因为法治提供明确的预期。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京正式成立,同步启动“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

商文江 | 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

“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前商学院院长商文江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焦点已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成为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的关键。商文江在

管晓峰:营商环境与经济系统工程和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

“优化营商环境绝非单一领域的调整,必须坚持经济与法治协同推进,构建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系统生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在题为《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的主题演讲中,系统阐述以系统工程思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管晓峰从市场发展环境问

胡继晔:法律起源对金融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为什么普通法系国家的金融市场往往更活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在投资者保护上存在天然短板?中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国家,金融高速增长背后是否隐藏着法治短板?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继晔6月7日在该校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首期活动上,以

徐家力: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扮演什么角色?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给出明确答案:律师不仅是法律的实践者,更是连接政府、市场与司法的法治纽带,其专业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

鲍世超: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地方发展之进

招商引资,不能只是“开门引客”的短跑,更应是“陪跑全程”的马拉松。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济宁企业商会执行会长鲍世超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以企业家视角道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谛:“一个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