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网红“自热火锅”暗藏爆燃隐患!发热包竟属危险化学品

不用火、不用电

只要一杯凉水倒入加热包

就可以吃到热气腾腾的小火锅

6gYT-hinpmnr6532696.gif

近两年来

自热方便火锅迅速走红

年“双11”期间

自热方便火锅成交量达453万份

是2017年“双11”期间的2.7倍

但是,自热锅

方便归方便,到底安全吗?

MdCS-hufnxfm5875356.gif

近日,上海市消保委分别在线下超市和网络平台购买了包括“海底捞”“小龍坎”“大龙燚”“三只松鼠”等品牌在内的自热方便火锅类产品共计20件,价格从16.9元至49.9元不等,试验项目包括外观及包装标识检查、锅体表面温度、发热包遇水反应释放气体、发热包二次加水反应、发热包成分及含量等指标。

结果显示,3成样品食盒在加热后会出现变形。而且,自热方便火锅产品具有自发热持续高温的特点,关于该类产品本身及其内含发热包的安全管理问题,我国尚未出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予以规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加热后外部最高温90度以上,

三成出现锅底变形

自热方便火锅主要是由食材、食材锅、锅盖、外锅和发热包组成,其加热原理是利用发热包内的物质与水接触,释放出热量,上层食材锅内的食物吸收热量后温度升高。测试组对发热包遇水反应时所释放的气体进行检测,发现含有氢气。

V_ov-hufnxfm8675707.jpg

20个样品外包装上均有相关的警示信息以及操作说明,警示信息内容少则3条,多则近10条,如“小心蒸汽烫伤”“请勿让儿童独立操作”“只加冷水”“当手部弄湿时,请不要接触到发热包”“免阳光直射”“如需空运,请采用行李托运”等相关警示信息。

试验人员分别在外锅外部底面中心、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下、外锅外部侧面水位以上、盖子外部中心以及外锅内部底面中心5个点温度。测试按照样品使用说明要求分别注入95-328 毫升不等的水量,在50分钟-100分钟反应时间内,观察到部分样品的初始反应比较剧烈,温度迅速上升。从各个点位的最高温度来看,外锅内部底面中心温度普遍比较高,均在70度以上,最高达到90度。

Qe4m-hufnxfm8675806.jpg

测试还发现,有106件样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食材锅底部变形,其中标称品牌为“咔咔莎莫小仙”“蜀姑娘”“老城南世家”“辣个火锅”“润成”“百草味”6件样品的食材锅底部出现了严重变形。

发热包属“危险化学品”

密闭空间里使用有爆燃隐患

发热包的成分及含量决定了自热方便火锅产品的发热效果和释放的气体,本次测试中有18件样品的发热包标注了主要成分及对应企业标准代号。

试验数据显示,这些加热包的两种主要成分为氧化钙和铝粉,含量均在40%左右,属于“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的分类标准,自热方便火锅产品在运输中属于危险货物。而发热包中的铝粉,按照我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的规定,则属于“危险化学品”。

-Uiq-hufnxfm8676169.jpg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商照聪介绍,在密闭轿车里,自热方便火锅使用过程中释放的氢气,一旦遇上火源,如点烟、开空调、发动发动机等,都有爆燃隐患。

H-SY-hufnxfm8676280.gif

消保委表示,目前关于该类产品本身及其内含发热包的安全管理问题,我国尚未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消费者在选择该类产品时亦容易忽视其使用安全与禁忌。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下一步将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尽早启动相关立标程序,相对统一产品安全性能要求和风险警示内容,尽快填补相关标准的空白。

消费提示

消费者使用自热发热火锅前,须阅读产品使用说明,并严格按照提示内容操作,特别是不要在汽车等密闭、狭小环境中使用,避免明火;

消费者使用中应注意将产品放置于防烫桌面上,避免触碰外锅,以免烫伤;

消费者使用后的方便火锅垃圾应避免大量堆积或与水直接接触,并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使用后的发热包应当按有害垃圾分类处置。

自热食品虽然方便好吃

但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

不论是购买还是食用

一定要小心为上!


【责任编辑:欧阳雪】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