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后疫情时期;财政政策需继续有所作为

高质量的经济发展需要高质量的财政政策作保障,因此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要求就成为应有之义。更加精准,更加高效的财政政策将是保障中国经济启航新征程的重要政策工具。而要巩固中国经济成功抗击疫情而来之不易的好局面,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力度和强度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

回首2020年这不平凡的一年,具有特别的意义。2020年中国的经济经受住了极大的考验,抵抗住了百年一遇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以及因为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和中美贸易摩擦带来的压力。在一季度经济大幅收缩6.8%的情况下,全年经济增长将达到2%,成为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国家。2020年也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年。可以说“十三五”经历了一个惊心动魄却又成绩不错的收尾之年。在这关键时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召开既为2020年的中国经济作出全面深刻的总结,又为2021年的中国经济发展指明方向,在关键处布好局、落好子。2020年在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率先走出疫情的大背景下,中国的财政政策也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笔。而2021年的财政政策将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后疫情时期的中国经济发展发挥更大效能。

应对疫情大流行的财政政策可分为三个阶段

疫情对经济的考验是特殊的,其来势汹汹,短期内即对经济造成极大冲击,同时它对经济的供给与需求两侧产生冲击。而应对疫情的财政政策也需要根据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而采取不同的政策组合,核心是减收扩支的扩张性财政政策。

疫情早期也是最严峻阶段,为抑制疫情而采取的社交隔离措施导致经济活动大幅度减少,需要为经济快速而大量的输血。各国相继出台了大规模的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财政补贴措施。在国内,2-5月,就处于这一时期。疫情中后期,基本得到控制,企业需要复工复产,输血政策需要一定程度的延续,而为重启和重建经济活动,财政需要精准投入,促进经济尽快回复。国内从6月到现在基本处于这一阶段。从明年起将进入后疫情时期,疫苗研发成功并在主要经济体已经大规模铺开接种,全球经济重启进入倒计时。中国经济率先走出疫情阴影,国内需求逐步恢复,国际需求大幅上升。财政政策在实现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持一定支出强度的基础上,需要考虑时间和火候,逐步实现正常化,实现财政可持续性。

前两阶段的财政政策保障经济率先复苏

2020年开局,即遭受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2020年的财政赤字率目标也上调到了3.6%。中央财政发行1万亿元特别国债,加大了财政对“六稳”“六保”的支持力度,积极为受疫情冲击的企业纾困,满足民生需求。2020年前11个月,公共卫生支出增长了71%,扶贫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增长超过9%。据主管部门预测,在2019年大规模减税降费基础上,加上2020年新推出的措施,全年将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主动的减税减负之外,2020年的财政收入经受住疫情的极大考验。为抗击疫情实施的隔离措施,企业停产停工,消费者居家隔离,除生活必需必要支出之外的经济支出大幅缩减,经济活动的减少,导致税收的大幅减收。截至2020年11月的财政收入累计同比减少5.3%,从单月值来看,2-5月的税收大幅减收是拖累全年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也是抗击疫情最严峻的时期。特别是3月,财政收入同比减少26.1%。

一方面需要为应对疫情大幅扩支,另一方面疫情又大大减少了财政收入,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这其中,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矛盾尤其突出。地方政府处于抗击疫情的第一线,抗击疫情和保障民生的支出需求大幅增加。与此同时,因为企业停工停产和消费减少,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也大幅减少。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大幅提升;专项债规模扩容至3.75万亿元。

后疫情时期财政政策:支持中国经济启航新征程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2021年经济工作的主题主线是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宏观经济政策的要求是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要求是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高质量的经济发展需要高质量的财政政策作保障,因此财政政策提质增效的要求就成为应有之义。更加精准,更加高效的财政政策将是保障中国经济启航新征程的重要政策工具。而要巩固中国经济成功抗击疫情而来之不易的好局面,保持一定的财政支出力度和强度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021的中国经济发展依然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首先外部环境的不确定依然较大,疫情变化情况难以准确预测把控,疫情所导致的衍生风险尚难以明晰界定;其次是中国经济复苏的基础还不够牢固,一方面因为疫情还有多点散发的情况,另一方面经济的恢复受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在所难免。因此减收扩支的财政政策将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宏观经济对冲外生冲击导致的波动,努力使经济增长靠近潜在增长率的轨道。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表明,科技的快速发展并不会自动缩小收入差距,还有可能扩大这种差距。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收入分配公平,财政政策可以发挥关键作用,特别是加大对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的支出力度;加快税收结构性改革,提升直接税比重,对富人群体适当提高税负。

财政政策需要保障重点任务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八项重要任务,归纳起来,财政政策需要重点支持的就有以下几个方面:即科技发展、三农发展、扩大内需、绿色发展。

首先,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关键领域。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力度既是应对当前经济难题的抓手,也是夯实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基础。大国经济竞争的核心是科技竞争,在基础领域和关键技术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是竞争中的短板,需要迎难而上,奋起直追。科技财政应有所作为。

其次,三农一直是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在本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种子安全问题提到新的高度,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这就需要三农支出内部的结构更加精准有效,满足新时期的新要求。

再次,扩大内需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公共服务的需求,比如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养老等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有些拥挤型公共物品可以公共服务带动市场参与的方式促进服务的攻击。总结有效的方式方法,探索新的财政支出方式促进消费增长和消费均衡。促进投资特别是新基础设施的投资是扩大内需的另一重点领域。

第四,我国的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走绿色发展道路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稳步发展,中央提出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绿色财政政策体系需要尽快完善,在税收和支出政策方面,全面促进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

第五,要实现财政政策的提质增效就需要加大财政自身改革的力度,加快税收制度、预算制度和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进度。探索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提高效率,增强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效率。

段炳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王海珠】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上半年纠违2863件!司法部发布典型案例剑指政府失信 为企业“撑腰”

6件案例聚焦招投标资格认定、企业产权保护、招商引资奖励兑付等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问题,行政复议机关以有力纠治向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为“亮剑”,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数据显示,2026年1至6月,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

狙击“时间差”内幕交易 两高修改司法解释织密资本市场法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修改决定已分别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1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距2012年《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

1.3万陪审员参审78.97万案 辽宁以司法民主实践赋能平安法治建设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日前联合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精神及辽宁省委部署要求,系统梳理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实施以来的实践成效,研判当前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核心任务,以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注入坚实的司法民主动能。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了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艺对全省人

当"0添加"只是个商标:商标法大修剑指套路,违法最高罚五倍

127万件"心机商标"被驳回之后,修法草案再祭重典:最高罚经营额五倍,任何个人均可举报.2026年6月22日,北京。"千禾0"不是零添加,"手打"面没人真正用手打过,"0糖"饮料照样升血糖——当这些让消费者频频踩坑的文字不过是一个注册商标,而非产品承诺时,法律终于要动手了。6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披露,商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将提请6月23日开幕的十四

23条硬核措施直击沉疴 湖南靶向破题重塑营商环境新格局

将"以问题为靶心"直接写入标题,剑指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八类突出问题,推出23条硬核举措,以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的制度设计,向全省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发起集中攻坚。精准聚焦:八大领域,靶向施策与以往温和表述不同,此次湖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

同步举办“法治筑基、商业有序 - 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汇聚法学界、金融界、企业界及新闻界近百位专家学者与实务代表,共同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前沿与实践路径。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

于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法商融合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于飞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强调,营商环境的核心要义在于法治化保障——因为法治提供明确的预期。当天,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京正式成立,同步启动“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

商文江 | 公共服务品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正底座

“公共服务品质才是招商引资的真正底座。”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名誉院长、前商学院院长商文江6月7日在该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指出,《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后,各地招商引资的竞争焦点已从“拼政策洼地”转向“拼服务高地”“拼法治高地”,长期稳定、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与公共服务成为吸引优质企业和人才的关键。商文江在

管晓峰:营商环境与经济系统工程和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

“优化营商环境绝非单一领域的调整,必须坚持经济与法治协同推进,构建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系统生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管晓峰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上作出上述表示。他在题为《营商环境与经济、法治系统工程建设路径探讨》的主题演讲中,系统阐述以系统工程思维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管晓峰从市场发展环境问

胡继晔:法律起源对金融发展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为什么普通法系国家的金融市场往往更活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在投资者保护上存在天然短板?中国作为典型的大陆法国家,金融高速增长背后是否隐藏着法治短板?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继晔6月7日在该校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首期活动上,以

徐家力: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律师,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扮演什么角色?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徐家力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给出明确答案:律师不仅是法律的实践者,更是连接政府、市场与司法的法治纽带,其专业服务水平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水

鲍世超:以营商环境之优,促地方发展之进

招商引资,不能只是“开门引客”的短跑,更应是“陪跑全程”的马拉松。心海集团董事长、北京山东企业商会副会长、、北京济宁企业商会执行会长鲍世超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首期活动上,以企业家视角道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真谛:“一个

朱崇坤:《民营经济促进法》司法适用问题

全文26处使用“平等”“公平”“同等”表述,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禁止设置隐性壁垒——2025年5月20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被寄予厚望。然而,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朱崇坤6月7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既同期举办的“法治筑基、商业有序——地方政府促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路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