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除了工资,别忘还有这两笔钱可以领用(附操作指南)

新年复工,祝大家开工元气满满哦。

新年伊始,除了梳理工作的内容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做一做归集和梳理啦。其实,您每月除了工资收入以外,还可以领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哦~~)下面小窗就带您了解一下~~

领取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

说到基本医疗保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那么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呢?

简单的说就是用人单位为参保的城镇职工办理的医保个人账户专用存折,用于接收个人缴纳的医保费和单位缴费中按比例划入的医保费。

如果您是在职职工,每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的2%的医保费会全额划入个人账户;除此之外,根据年龄段的不同,还会按照相应比例将单位缴纳的部分费用划入个人账户:其中35岁以下职工的划入比例为0.8%;35-45岁的职工划入比例为1%;45岁以上的职工划入比例为2%。

这笔钱可以什么时候到账?

如果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缴费的情况下,个人账户资金将于次月5号前注入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专用存折中。

这笔钱应该怎么领?去哪儿领?

目前提供以下两个渠道供大家取现:

1、医保存折。拿医保存折到银行柜台办理支取。

2、银行卡。首先,大家带着身份证和医保存折去办理一张北京银行的储蓄卡,并关联医保存折,这样每月划入医保存折的资金会自动转入储蓄卡中。每月账户内资金到账就可以通过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查询了。

提示: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可以按如下步骤查询五险缴费明细。

1、登录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网址: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dkhy/ggfw/)。(原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途径已关闭)。

2、登录后,可依据参保人员缴费类型选择“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进行查询。点击“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选择缴费起止时间,点击“查询”。

3、查询成功后,下方显示查询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险缴费信息。还可点击“下载打印”,进行表单的下载打印。

申领住房公积金

说到住房公积金,大家是不是比较关心如何提取这部分钱,应该如何操作,别着急咱们逐个来解释。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

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中,企业性质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灵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须为整数;非企业性质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中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须一致。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买房、大修住房等情况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这儿以租房提取为例,和大家说说如何办理。

如果您在北京市内没有自有住房,而且也没有租房合同及发票,可以按如下方式每月提取1500元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或柜台办理都可以。

途径一:网上办结

第一步,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行登录。

第二步,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租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选择“租房类型”为“无自有住房(每月提取1500元)”,并填写相关信息。

第三步,进行个人授权、承诺后,提交申请。您可以通过“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

提示:首次租房提取办理成功后,申请人的约定提取业务自动开通,系统每3个月将提取金额自动转入申请人首次支付成功的公积金卡账户中。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的,需要重新申请。

途径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可选择任意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材料。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

如何用住房公积金卡提取这笔钱?

需使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发放的Ⅰ类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办理提取业务。北京地方的公积金缴存人均可办理公积金用卡,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关联公积金用卡:

方式一:网上办理。登录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在“公积金卡维护”中,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

方式二:柜台办理。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责任编辑:李文文】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