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根治垃圾围坝需要全流域治理

近日,韶关市乐昌峡水利枢纽出现20万平米垃圾漂浮带“包围”库区现象。4月14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乐昌市及乐昌峡水利枢纽管理处已加快垃圾清理打捞力度,在没有后续洪水和大降雨的情况下,预计库区垃圾3至5天可清理完毕。(南方日报4月14日)

 

垃圾围坝的危害有多大?首当其冲的是“费钱”。乐昌峡枢纽建成后,每年都会遇到一到两次的垃圾围坝的情况。之前几年每年的费用在10多万左右。而今年由于垃圾体量巨大,或将耗费40万。当然,一定程度上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垃圾围坝更大的危害在于损坏水质,堵塞泄洪孔。这不仅难以让下游的市民喝上放心水,更有漫坝危险,将严重影响到乐昌、韶关等的城市安全。

由此可见,从速剿灭围坝的垃圾显然是当务之急。值得欣慰的是,在省市领导的重视下,垃圾清理目前正加速进行中,预计5日内即可清理完毕。不过,清理虽然可以解决堵塞泄洪孔的隐患,但污染已经种下,对破坏的水质已然于事无补。即便忽略这点不论,“近忧”解决了,还有“远忧”。难道还要任由垃圾围坝的事情年复一年上演吗?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坝,还需从长计议。

怎样才能标本兼治?笔者以为,这就需要建立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其重点在于通过建立下游对上游的考核机制,并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杜绝“上游洗脸水,下游洗脚水”的现象出现。所谓下游考核上游机制,其实就是全流域治理。每一个相对意义上的上游都必须保证辖区内的河流水质不会变得更坏。倘若流经A地的河流水质为一类,到了下游的B地就成了劣五类,则作为受害方,地处下游的B地有权向A地环境追偿。这种追偿既可以是两地间经济蛋糕的转移,又可以是B地向两地共同上级的投诉,进而通过行政系统自上而下的惩戒机制,拿A地的负责人是问。

当然,揆诸垃圾围坝事件,其特殊之处在于武江并不只是韶关、广东的武江,由于武江发源于永州并流经该市的临武等5县,她同时也是湖南武江、永州的武江。这也意味着武江的治理,不仅是韶关乃至广东的事情,也与湖南密切相关。而垃圾围坝表面上是垃圾为题,实质上是一个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尽管目前暂无信息说明,武江是在乐昌境内变脏的,还是流入之前就已经被污染,但抛开上游,只会让武江的治理陷入困局。

古人云:不谋万世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因此,武江的治理必须置于整个北江治理的大背景下,而北江的治理又必须置于珠江流域的治理图景下。只有有了全流域治理的思路,赋予下游对上游的话事权和考核权,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杠杆的双重叠加,垃圾围坝等类似现象的发生才有望不再发生。

具体到武江的治理上,广东不妨适时与湖南开展合作。毕竟,广东并不缺这方面的探索与做法。今年3月,广东就与福建、广西两省分别签署了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上下游地区通力合作,共同治理和保护流域,体现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既是促进流域治理的有效措施,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财政制度创新,值得广东不断深化探索并逐步推广。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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