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武隆羊角生态屏障春暖花开惠农家

一片片蜿蜒迂回的梯田铺满山野,一条条错落有致的灌溉农渠绵延田间地头,一根根四通八达的田间小道如彩带迤逦山水间、春暖花开,春耕正忙……日前,笔者再一次,来到位于三峡库区长江乌江边的重庆市武隆县羊角镇石床村采访,该村实施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羊角镇水土保持项目以来,乡村土质发生了质的大变。

田成块、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浇,经过项目实施后的土地旧貌换新颜,昔日“看天地”升级为“致富田”,眼前的景象已不能同日而语。如今,这样的沃土良田在石床村有200多亩,当地农民切身感受到了这一惠民工程带来的巨变,村民幸福指数剧增。


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羊角镇水土保持项目施工现场 (7)_副本.jpg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荒山秃岭变桃园

纵横密布,鳞次栉比,层出不穷……半年前还是荒山秃岭、耕地少而瘠薄低产的落后村,如今却成为良田遍野、风光秀美的示范村,大石深山变成了“世外桃园”。石床村的华丽变身,离不开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展。

“以前这里都是丘陵地,山大沟深、土地零散、沟壑纵横、荒草遍地,耕作条件很差,严重制约了农业发展。”正在参与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羊角镇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石床村干部郑安寿高兴地告诉笔者,国家着眼保护耕地,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决策,把这一项目作为广大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彻底对土地进行有效整治,如一缕春风,给农民致富带来了新的希望。

笔者在石床村施工沿线看到,挖掘机正在加紧作业,搅拌机和着水泥砂石不停旋转、工人们平土整地忙碌不停……上演着火一般的“南泥湾”建设热情。该项目施工单位中桓建司工作人员李顺昌介绍说,他们对土地丈量后进行登记,采取集中连片整治,把15度以上的坡地改成台(梯)地,将一些原先未利用的零散地、荒废地和田埂等有效整合,变成标准农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居住环境。

“在项目之初,我们在走访村民和现地勘查中掌握到,只有当地村民才是真资格的规划专家。”“乡村的每一块田土、每一个沟渠,每一根道路,村民们最清楚,只有按村民的思路和想法去设计,才会实现效益最大化。”项目法人单位武隆县水务(集团)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涨说起了在项目实施前期的最深的两点体会。

当讲起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时,项目监理方重庆市笃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郭首勇向笔者说,在施工过程中,我们始终将“安全第一,质量为基,以民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施工的每一个阶段和细节,严格对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凡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坚决返工整改,直至达到质量标准,真正做到人人有责,层层把关,确保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村民满意为止。”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惠及民生

对土地整治工作的满意度,最有表决权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笔者在采访中看到,整治后的土地焕然一新,如诗如画的“大农庄”风光尽收眼底,规模蔚为壮观,高标准的整治项目也得到了村民们的大力支持和认可。村民杨农元喜上眉梢:“去年底开工,先后整地、造田、修路、建渠,我们老百姓没花一分钱就办到啦,这样的政策太好了,县水务局、县移民局、县水务(集团)公司为我们农民办实实在在的大好事。”村民王兰秀开心地说:“土地连片了,种地浇灌都很方便。整治后大家非常满意,现在地里能浇能排,收成肯定比往年好,农田整治让我们真正得到了实惠。”村民郑安友吸着旱烟袋烟露出满脸笑容:“田成方、道路通、沟渠畅,我们农村特别需要,这是最实惠、最利民的项目。”

谈及项目实施后带来的好处,村民黄继财更是激动地竖起大拇指夸赞道:“原来坑坑洼洼的黄泥路变成了整齐划一的水泥路,耕地推成了梯田,一亩地的产量比以前至少能翻一番,来年肯定获大丰收,我们增收致富的梦想有了盼头,心情舒坦啊!”

 “过去这里的土地零散、大小不一,种田成本高、效益低、苦不堪言,做梦也没想到,国家会投资那么大帮我们平整土地,改善耕作环境,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心里真的很感动。”村民郑安友对笔者道出了项目实施后给人最直观的感受。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致富新希望

有了良田沃土,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提升,下步该怎么走、怎么利用?当讲起对石床村未来的打算,石床村村支部书记赵明生的脸上充满了笑容,信心满满:“现在的石床村今非昔比,山坡地变成了致富田,我们将引导农户规模化栽种经济作物,努力向高效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方向发展,助力村民致富。”

“昔日荒坡路泥泞,脸朝黄土背朝天;今朝良田遍石床,山乡巨变展新颜;三农政策惠农家、农民致富新希望。”喜欢作诗的村民黄继财顺口感慨。

 “改善农民生产劳作条件,路好了渠宽了村美了,让农民从中受益、得到真实惠,达到建成一个、受益一片、带动一方。通过土地综合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引导农民增加有效耕种,农民收入将会有很大提高,真正让好政策惠及广大农村,彰显出土地整治带来的生机和活力。”石床村村委会主任赵明余边同群众干活边说到。

治一方农田,富一方百姓。依托高标准水土保持建设项目,为农业综合开发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农田整治让农田升级、农民受利,一股“兴地惠民”效应,正在该村延伸拓展开来,兆示着致富的希望。

据悉,该项目总投资608.32万元,按规划高标准平整土地460多亩,修建石坎3万多方,新建蓄水池18个,建设农渠3840米,修建田间道路2100米,新增耕地30亩,惠及农户500户。截至目前,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5月中旬可全部完工。

笔者感言:农民播种耕作,要的是真正的旱涝保收。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笔者甚感欣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不仅能让村民安家乐业,更提高了农民生产生活质量,改变了农村面貌,美化村庄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这样的土地整治才会赋予精准扶贫新的内涵,给人以启示。


【责任编辑:张慈】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