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河长制给丰乐河带来生机

清明节后一上班,安徽省肥西县丰乐镇环保站长黄伟穿上胶靴雨衣,来不及喝口水,独自下河撑起一艘小船,查探丰乐河水质水情。

小船顺流而下,在河湾社区负责的河段,一坨坨水草簇拥在河面,黄伟立即拨通段长、河湾社区书记王於华电话,要求他带人下河打捞,保持河道顺畅洁净。这样的场景,是50多岁的黄伟几乎每天都要重复经历的片段。

在基层摸爬滚打30多年、担任了近6年环保站长的黄伟,供职于安徽省肥西县一座千年鱼米之乡古镇——丰乐镇,境内支流交错的丰乐河穿镇而过汇巢湖入长江。前几年,丰乐河水质受上游排污及境内生活污水、垃圾随意排放等因素影响,水质恶化荼毒鱼虾,屡屡低于Ⅲ类水质。

鱼米之乡若水不清鱼不跃,丰乐便无灵魂。在周边乡镇工业迅速崛起态势下,拥有近6万人口的丰乐镇作为融入环巢湖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一员,果断确定以发展现代生态示范农业为主业,铁腕推进水环境治理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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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无私促“河长”履责

2014年,丰乐镇出台《“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对河流河道周边实施“三清、两拆、一堵”,即清理河道漂浮物、清除腐烂水草围网养殖、清运沿岸垃圾;拆除河堤沿岸旱厕、拆除流域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养殖企业;封堵排污口,彻底实现河道河面保洁。经费保障上,按照河道长度每公里年补助2000元作为村“河长制”工作经费。

在“河长制”考核中,对月考评中得分在90分以下且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或村所管辖河段出现污染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罚当月村支部书记、主任、村分工干部上交的年度履职保证金2000元。

尽管这些村干部都是老黄多年至交,但为了母亲河的微笑,黄伟甘做不讲情面的“恶人”。

2015年,黄伟在新华村巡河时发现一个违建碎石加工厂,在肖家桥村发现一处违建货运码头,在路塘村水库边发现一座养殖场。经过一周明察暗访,黄伟固定了影像证据与村民访谈记录,呈给分管副镇长。

“对这些顶风违纪者的处置,我一个小小站长实在扛不下来,需要镇里出面亮剑动真格的。”黄伟说。

很快,这3个村河长责任人由镇纪委诫勉谈话,并要求责任人按期整改到位。期间3个村除其“河长制”工作经费被扣罚10%外,责任人根据事件影响恶劣程度,累计被扣罚履职保证金4400元上缴镇财政,同时镇上蹲点干部责任人保证金也全部被扣。

看到铁面无私、作风犀利的老黄成天骑着电动车在河堤上巡查,10多个村自此再无违建出现。

去年财政收入仅2330万元的丰乐镇还利用环巢湖二期项目资金,拆除禁养区养殖企业21家,对境内丰乐河及其支流实施清淤护坡、退耕还林生态环境治理。2015年,丰乐镇投资5000多万元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同时构建15公里污水管网系统建设,联网各个拆迁安置点与自然村,日处理污水量2000多吨,彻底解决镇区村民生产生活水污染问题。

截至2016年3月底,自实行“河长制”3年多来,丰乐河综合整治生态效益显现,企业全部达标排放,丰乐全镇境内4条主要河流基本实现了河岸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一举恢复河道防洪、排涝等正常功能,常年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标准。

尤其是丰乐河中味道鲜美的野生鱼类逐渐多了起来,沉寂多年的沿岸传统渔民纷纷划船下河撒网重操旧业,勾勒出一幅“潺潺河流绕村庄,依依杨柳垂水面,水鸟流水相和唱,渔舟碧波跃鱼虾”的别样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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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机构能力建设需加强

秸秆禁烧、河堤违建拆除、禁养区畜禽养殖户搬迁,点多面广、繁杂琐碎、阻力大的农村环保工作,需要极大的智慧与耐心。老黄有时很迷茫。

在老黄看来,环保污染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治理职能界定不清晰,造成行政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如丰乐镇对丰乐河分段推行“河长制”治理,从河坎滩涂、旱厕、菜地到河面垃圾、水草漂浮物等都必须清理,但河道整治在多个部门的考核范围内,其实只要确定一家明确职责即可。

相比之下,食品、安监等系统在村一级均有专职信息协理员,有“探子”有“眼线”,且财政拨付补贴,监管触角一旦能更灵敏地延伸到村落居委会,就能更及时地发现违法端倪并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中,避免违法行为坐实做大,从而增加执法成本和相应的违法整改成本。

另一个突出问题是,肥西县环保局一些小额执法权下移到乡镇,但最大处罚力度仅为200~2000元,很多时候没有威慑力,执法权延伸力度不够,个别钉子户拿环保站长“不作数”。

此外,当下乡镇环保站专业人才相当缺乏,乡镇环保站干部大多数是兼职。虽然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但环保专业性很强,随着年龄增长,不继续学习与接受再教育难以胜任。为此黄伟建议,上级在招录公务员时应根据乡镇需求定向招录,以避免人才专业不对口造成人力资源浪费。

黄伟认为,要让乡镇环保工作生根成长,乡镇环保亟待补齐的短板很多,当务之急是增强能力建设,赋予乡镇环保人员一定范围执法权限,保证村一级环保经费,以提高从业者积极性。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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