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哈尔滨讯 记者 王吉珍 朱淑英 通讯员 张申】10月25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集控中心召开“通报哈市第二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2起涉黑犯罪案件和14起涉恶犯罪案件分别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双城区法院,南岗区法院,道里区法院,松北区法院,阿城区法院,五常市法院,宾县法院9个基层法院同步公开开庭宣判。涉案127名被告人分获二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或者罚金等附加刑;16件案件一共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195万余万,没收涉案赃款445万元,没收供犯罪所使用汽车9台,对讲机12部。
据悉,此次公开宣判,是继今年7月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判后,在黑龙江省法院织的第2次同步

公开宣判。哈尔滨市宣判的以王海龙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妨害公务、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等16起案件是黑龙江省同步宣判的一部分。这16起案件,都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其中,有黑社会牲质组织或者恶势力收取所谓的“保车费”,为超载货远司机提供“保护”的犯罪团伙;也有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商贸集市、特定行业欺行霸市,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的“市霸”“行霸”;还有设局对无辜路人,酒驾司机,嫖客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此次公开宣判,充分体现了哈尔滨市各级法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黑龙江省委,哈尔滨市委的工作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态度和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