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讯 李俊峰 记者 王吉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院“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部署,找准服务保障大局和履行检察职能的结合点,强化三项服务措施,取得良好成效。

据介绍,松北区检察院以开展大调研活动为抓手,积极主动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发展中现实需求,有针对性提供法律服务。一是主动服务,找准服务的着力点。对调研走访中发现的“企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手段也不断增多,企业自身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能力不足”等问题,松北区检察院认真研究,及时落实相应举措。一方面,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开通电子服务邮箱,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窗口,依法简化查询程序,实现即来即查、查询结果立等可取,让查询者少跑一次路,通过针对特殊情况优先办理等方式,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另一方面,加大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并结合办案,深化法治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并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等,提高企业用法律维权的能力。

二是贴近服务,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落实“法治建设年”公开承诺,认真学法,规范司法,积极普法,严格守法,服务依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办案优化营商环境,在打击犯罪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同时,主动将检察工作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更好地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职能作用。具体办理办案中,落实“一案一建议一回访”制度,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查找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力求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如在审查起诉哈尔滨卷烟厂王某挪用公款案等系列案件时,发现该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的问题,向其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其完善制度、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严厉打击,营造安定有序外部环境。成立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聚焦区情分析研判“涉黑涉恶”具体表现形式,高度关注损害企业利益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感。依法批捕起诉了荣某某等5人、高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李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大打击严重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犯罪的力度,成功办理了“8.25”重大火灾事故案、“黑龙江诚王府”肖某某等15人涉众型诈骗案等影响范围广、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犯罪,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