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张仲民报道】国家银保监会昨日披露,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分行因违规放款被监管机构依法处罚。
据编号为“十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十堰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赵国庆,该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项目放款”,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十堰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与一般商业银行的最主要区别,有两个方面:在筹资渠道方面,政策性银行的主要筹资渠道目前还是来自于依托国家信用发行债券,不针对个人客户,这个也造成了政策性银行的经营原则之一是“保本微利”,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只求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即可。另一方面就是服务范围主要受到国家政策限制。农发行的“两轮驱动”,一方面支持粮棉油等农产品生产加工全产业链,另一方面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俗讲,就是经营范围都和农业农村有关系。那些被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的项目,是不允许农发行涉足放款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下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负面清单:
1.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事项和司法审判、行政行为等不适合向社会购买的事项;
2.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事项;
3.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4.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5.由政府提供效率效益明显高于通过市场提供的服务事项;
6.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7.铁路、公路、机场、通讯、水电煤气,以及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农田水利等建设工程;
9.建设工程与服务打包的事项;
10.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非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行为;
1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行业协会商会义务承担或出于政府依法监管需要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服务职能。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