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针孔摄像头泛滥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齐抓共管依法严惩偷拍者

针孔摄像头泛滥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齐抓共管依法严惩偷拍者

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但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依然随处可见

无论是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还是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其目的都是为了牟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近日,全国多处酒店曝出针孔摄像头,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多数网民认为,现在偷拍事件越来越多,严重威胁到公民个人隐私安全。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偷拍、偷录等违法犯罪行为渐成泛滥之势。各种隐蔽式偷拍摄像头在电子市场随处可见,网购平台叫卖偷拍设备也毫不避讳,甚至还有卖家提供订制服务。不法分子通过将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装成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可以不限时间、不限距离地肆意窃取他人的隐私。

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律人士认为,对于窃听、窃照器材认定到案件查处,涉及公安、国家安全、工商、质监、通信等行政机关,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关键是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者,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偷拍事件频频发生  视法律如一纸空文

试衣间、酒店、出租房……针孔摄像头偷拍事件频频发生,涉及场所和范围也越来越广。令人不解的是,这些偷拍设备是从哪里来的?

记者在长沙某电子商城走访发现,针孔摄像头、微型摄像头等偷拍装置在市场内十分常见。在这家商城二楼某家店铺前,记者提出购买一个家用的微型摄像头,店主很快拿来两款袖珍摄像头,其中一个3厘米长、2厘米宽、不到1厘米厚,另一个是针孔摄像头。

据店主介绍,普通插入内存卡偷拍的设备早已过时,现在已经有了连接WiFi后远程监控的设备。“微型摄像头安装在插座或者眼镜里,可连续工作几十个小时,不仅可以插存储卡录音录像,还具备不发光隐藏、夜视、移动侦测录像、App远程回放等多个功能。”

另外一家售卖同类设备的店主说,随着社会发展,大家越来越青睐这种微型摄像头,体积小、不显眼,使用起来十分方便。“一个针孔摄像头320元,通过一个接收器接收信号,再在手机上下载一款App,即可实时查看监控。”

随后,记者登录多个电商平台,发现不少网店也在销售类似的微型监控设备。五花八门的隐蔽摄像头可安装在墨镜、胸针、化妆镜、纸巾盒等各种小物件上,价格90元至1000元不等。几家大型的电商平台内,均有大量贩卖微型摄像头的店铺存在。

在某网购平台上,一款微型摄像头直径只有30毫米,体积比乒乓球还小,月销量高达2961件。记者尝试进行网购操作,整个过程无须登记任何个人信息,并且购买数量没有限制,可批量下单。

采访中,有市民认为,针孔摄像头之所以随处可买,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缺少精准定义。“由于概念模糊,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但记者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对于禁止使用的专用器材范围和认定机关,法律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

1993年2月22日通过的原国家安全法第21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对于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作了列举式说明:(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家安全部负责。”

此外,2015年1月份正式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条规定: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

关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规定》作了详细说明。其中属于窃听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接收语音信号功能的发射、接收器材;微型语音信号拾取或者录制设备;能够获取无线通信信息的电子接收器材;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通讯线路信息的器材;利用固体传声、光纤、微波、激光、红外线等技术获取语音信息的器材;可遥控语音接收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语音接收功能,获取相关语音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听功能的器材等。

其中属于窃照专用器材的有: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照相、摄像器材;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以及使用微型针孔式摄像装置的照相、摄像器材;取消正常取景器和回放显示器的微小相机和摄像机;利用搭接、感应等方式获取图像信息的器材;可遥控照相、摄像器件或者电子设备中的照相、摄像功能,获取相关图像信息,且无明显提示的器材(含软件);其他具有窃照功能的器材等。“对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由公安机关进行认定。”

有专家认为:“目前,对于什么是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什么是专用间谍器材,国家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各地立案标准不一  司法惩戒难以执行

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前,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上述规定,没有包含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行为,导致很多违法犯罪行为受不到打击。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弥补了这一缺陷,将刑法第283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采访得知,无论是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还是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其目的都是为了牟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屡禁不止。在司法实践中,有生产必然就有销售,两者密不可分。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吴某某租用一出租屋,非法生产可接听手机、对讲机、小灵通、录音笔等微型耳机,销售给他人用于考试及赌博作弊。公安机关抓获时,吴某某共生产微型耳机约2.9万个,销售量约2.2万个,涉案金额230多万元。经特种器材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这种耳机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最终,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有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对行为性质、涉嫌罪名以及管辖都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也十分顺畅。“而在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或者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器材的立案标准上,国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导致各地立案标准不一。”

2018年10月,公安机关在陈某经营的数码店内查获10个汽车钥匙偷拍器、2个偷拍手表、4个全球通定位监听器。经鉴定汽车钥匙偷拍器、偷拍手表均为暗藏式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全球通定位监听器为暗藏式窃听专用器材,陈某违法所得2000元。最终,法院以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据主审法官介绍,间谍专用器材是有关机关用来秘密侦查、联络的专用工具,一旦流入社会,会给国家安全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的危害。

刑事处罚并不多见  亟待加大打击力度

2019年6月20日,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接到报警,称其租住的出租屋发现一枚针孔摄像头,怀疑遭人偷拍。接报警后,民警于当日将违法人员李某抓获。李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这个处罚在网上引发争议,很多网友认为太轻了。官方作出的解释似乎也有道理,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六项规定:对于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北京律师肖东平认为,每一个窃听窃照器材都不是偶然、孤立地存在,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个完整的生产、销售链条,有必要顺藤摸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李某的查处,不仅查处其偷拍行为,还应查清针孔摄像头的来源,并依据《规定》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据介绍,《规定》明确指出了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各自执法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权限。其中,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非法销售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规定》还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对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和发布相关违法广告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后,可以提请通信监管部门对相关网站及时依法查处。

但在现实中,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多见,多数案件以治安处罚进行处理,并不能有效震慑此类行为。事实上,我国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19年2月,周某某联系数名参加驾校考试的学员,安装在网上购买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供考生在考试时作弊使用,帮助考生通过考试,从而非法获利8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对扣押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有法学专家认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属结果犯,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而什么样的程度才构成“情节严重”,我国法律并没有给出十分明确的标准和界限,这加大了实践中的执法难度,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加大对生产者及市场的监管力度。”(记者王阳)


【责任编辑:欧阳雪】

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克山县河南乡良法善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石。近年来,克山县河南乡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整体布局,以源头预防、多元共治、依法办事、闭环管理为抓手,推动群众诉求在基层回应、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夯实乡村振兴的治理根基。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看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没有解决。河南

食品安全法启动系统性大修:AI入法、校园食品单设专节、罚款从“定额”改“倍数”

校园食堂里,校长将和学生们吃同一锅饭;直播间里卖零食的主播,不能再对货品来源一问三不知;一家小菜店卖了几十块钱的不合格蔬菜,也不至于被“一刀切”罚到倾家荡产。这些变化,正随着一份征求意见稿进入公众视野。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

明日起武铁实行新列车运行图

据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铁”)消息,10月1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武铁列车运行图同步调整。调图后,武铁分界口图定客货列车1569.5对,其中旅客列车831.5对、货物列车738对,将进一步提升武铁客货运输能力、服务品质和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可靠支撑。新线优化鄂西地区列车运行路径。

边城摆开百家宴 村晚唱响家国情

绥芬河举办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金秋溢彩,边城欢歌。为庆祝国庆、共享丰收硕果,由中共绥芬河市委宣传部、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阜宁镇人民政府主办,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谷盈社区承办,阜宁镇11个行政村共同协办的绥芬河市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在阜宁镇谷盈新邨中心文化广场举行。活动主办方介绍,本次活

一抹中国红,见证跨越时代的奔赴

2026年国庆升旗仪式,别样厚重。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面红旗,连接着七十七载的初心不改,传承九十年长征薪火,照亮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6时5分许,踏着晨光,国旗护卫队护旗方阵从天安门拱形城门走来。铿锵有力的足音越过金水桥

国庆假期首日 武铁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今天是国庆假期首日,全国铁路迎来客流高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铁)计划加开始发旅客列车379列,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将创国庆假期日发送旅客最高纪录,其中汉口、武汉、武昌站分别预计发送旅客26万、19.5万、12.3万人次。

武汉枢纽加开红眼高铁 迎战国庆节前客流高峰

国庆假期临近,跨城探亲、旅游、返乡出行客流集中叠加,武汉铁路枢纽迎来节前出行高峰。9月30日,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三大火车站客流呈现显著增长态势,站内候车大厅、检票通道、出站口人流密集,旅客出行秩序井然。为全力应对激增的客流压力,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精准调配运力,紧急开行多趟夜间 “红眼高铁”,拉长运输服务时长,全方位保障旅客顺利出行。

满城中国红 边城庆华诞 绥芬河市多种形式喜迎国庆

金秋送爽,国旗飘扬。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绥芬河市精心策划、多点发力,通过环境美化、主题文艺活动、红色教育、基层暖心服务、口岸文明保障等多种形式,在百年口岸营造隆重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全市干部群众共迎国庆、礼赞祖国。街头巷尾,“中国红”扮靓边城。在市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口岸国门、社区商圈,工作人员规范悬挂五星红旗,一面面鲜艳国旗迎风舒展

2026年国庆假期 武汉铁路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

2026年国庆假期运输于9月29日拉开帷幕,至10月8日结束,共计10天。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5.1%,其中,国庆期间10月1日为客流最高峰,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2.4%。

从“糊涂账”到“亿元交易”- 河南封丘用市场化团队唤醒沉睡的乡村资产

一个曾经的贫困县,一年成交超1.2亿元,609个行政村村均增收逾4万元,背后的“操盘手”竟是一支自负盈亏的16人团队。黄河岸畔,豫北封丘。2026年9月,秋收时节,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主街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很难想象,一年多前,这片约800平方米的场地还是一处无人问津的荒地。“过去这里是村里的闲置地,堆满杂物,谁也没想到它还能‘生钱’。”万庄村党支部书记万绍辉站在场

百年口岸货丰价稳 绥芬河全力保障“双节”市场供应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绥芬河市立足百年口岸区位优势,统筹调度货源、强化市场监管,全力做好节日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全市商超、农贸市场货源充足、品类丰富,民生商品量足价稳,中俄特色商品齐亮相,市民游客购物消费秩序井然 。

高铁飞驰迎中秋 文化相伴暖旅途 - 大连铁路客运段多趟列车品诗词、话民俗、送祝福,温暖旅客出行路

中秋佳节将至,大连客运段在多趟列车上开展“迎中秋、庆国庆”主题文化活动,让旅客在飞驰的高铁上感受浓浓节日氛围,共叙家国情怀。在大连北至抚顺的G8101次列车上,车厢内悬挂着“花好月圆日子甜甜”“欢度中秋”等彩色条幅和灯笼,旅客一上车便感受到温馨喜庆的节日气息。随着柳琴经典曲目《花好月圆》奏响,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主持人向旅客送上节日问候,介绍活动主题,

家门口就业 工地上育才 - 保定以工代赈今年以来落地48个惠民项目,带动800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增收

入秋时节,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乡村道路焕然一新。一条13公里长的硬化公路蜿蜒穿行,串联起北山南村、摇头村等村落,平整通畅的路面直通田间大棚,果蔬运输车辆往来便捷,有效畅通了农产品出山通道。这是保定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该项目总投资84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99万元,可带动336名本地群众就近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3.14万

为乡村治理育骨干 为产业振兴聚创客 - 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在齐齐哈尔开班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骨干和青年创业带头人,9月18日,由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主办的2026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培训班、乡村发展农创客培训班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兴十四村开班。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基层村干部、乡村治理骨干、返乡创业青年、农业经营主体负责

帮扶力量拧成一股绳 - 黑龙江依安县“521+N”驻村联盟观察

整合省、市、县派工作队资源,推动产业共建与民生服务提质,破解驻村工作队“单兵作战”局限,推动帮扶工作从“驻村”向“兴村”延伸,黑龙江省依安县探索建立“521+N”驻村联盟,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力,为新时代驻村帮扶工作提供实践样本。协同联动 构建帮扶“一盘棋”2022年,依安县整合5支省派、2支市派、1支县派驻村工作队,成立“521”驻村联盟

京冀首例“检察+公证”代管监管机制正式落地

打通跨区域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新路径。此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秦皇岛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涉案家庭情况复杂,监护人在监护能力、资金管

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在石家庄启动 三地共筑药品安全防线

9月15日,2026年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正式启动。活动以“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为主题,立足京津冀药监协同机制,通过情景展演、成果发布、主题发言、倡议承诺等多元形式,全方位展示“十四五”以来三地药品监管共治成果,正式拉开本年度京津冀药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帷幕。

黑龙江近五年累计输送毕业生88.1万人,构建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

持续做强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技能形成体系,为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夯实人才根基。近年来,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突出,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成功入选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全省

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同比增长超七成 口岸双向通行效能实现新突破

今年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607列,较2025年同期大幅跃升,同比增加77.49%;中欧班列箱数超6万,已超过2025年全年规模。据了解,海关精准监管赋能班列持续高效运行。绥芬河海关强化“关—铁—企”多方联动,深化“铁路快通”模式应用,推行“7×24小时”预约通关。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