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哪些情形需缴纳契税?两部门发文明确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的具体情形。

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公告》明确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明确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以下为文件全文: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契税若干事项执行口径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二)下列情形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承受方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1.因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2.因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二、关于若干计税依据的具体情形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二)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三)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四)土地使用权及所附建筑物、构筑物等(包括在建的房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计税依据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物配建房屋等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六)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七)承受已装修房屋的,应将包括装修费用在内的费用计入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

(八)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九)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三、关于免税的具体情形

(一)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限于上述三类单位中依法登记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的非营利法人和非营利组织。其中:

1.学校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2.医疗机构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医疗机构。

3.社会福利机构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二)享受契税免税优惠的土地、房屋用途具体如下:

1.用于办公的,限于办公室(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办公的土地、房屋;

2.用于教学的,限于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

3.用于医疗的,限于门诊部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医疗的土地、房屋;

4.用于科研的,限于科学试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

5.用于军事设施的,限于直接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的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

6.用于养老的,限于直接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7.用于救助的,限于直接为残疾人、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土地、房屋。

(三)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申报。

四、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情形

(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法律文书等生效当日。

(二)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应当缴纳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等情形的当日。

(三)因改变土地性质、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应当缴纳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当日。

发生上述情形,按规定不再需要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的,纳税人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报缴纳契税。

五、关于纳税凭证、纳税信息和退税

(一)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凭证。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依法查验土地、房屋的契税完税、减免税、不征税等涉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

(三)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契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具体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有关的信息包括:自然资源部门的土地出让、转让、征收补偿、不动产权属登记等信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房屋交易等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信息,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

(四)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六、其他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征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8〕9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契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财税〔2000〕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财税〔2007〕16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同时废止。

来源:人民网 记者王震

【责任编辑:欧阳雪】

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 克山县河南乡良法善治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基石。近年来,克山县河南乡持续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整体布局,以源头预防、多元共治、依法办事、闭环管理为抓手,推动群众诉求在基层回应、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夯实乡村振兴的治理根基。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看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有没有解决。河南

食品安全法启动系统性大修:AI入法、校园食品单设专节、罚款从“定额”改“倍数”

校园食堂里,校长将和学生们吃同一锅饭;直播间里卖零食的主播,不能再对货品来源一问三不知;一家小菜店卖了几十块钱的不合格蔬菜,也不至于被“一刀切”罚到倾家荡产。这些变化,正随着一份征求意见稿进入公众视野。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0日。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

明日起武铁实行新列车运行图

据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武铁”)消息,10月1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武铁列车运行图同步调整。调图后,武铁分界口图定客货列车1569.5对,其中旅客列车831.5对、货物列车738对,将进一步提升武铁客货运输能力、服务品质和运行效率,为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出行提供可靠支撑。新线优化鄂西地区列车运行路径。

边城摆开百家宴 村晚唱响家国情

绥芬河举办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金秋溢彩,边城欢歌。为庆祝国庆、共享丰收硕果,由中共绥芬河市委宣传部、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绥芬河市农业农村局、阜宁镇人民政府主办,绥芬河市群众艺术馆、谷盈社区承办,阜宁镇11个行政村共同协办的绥芬河市秋季乡村村晚邻里百家宴暨公民道德宣传日主题活动,在阜宁镇谷盈新邨中心文化广场举行。活动主办方介绍,本次活

一抹中国红,见证跨越时代的奔赴

2026年国庆升旗仪式,别样厚重。今年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一面红旗,连接着七十七载的初心不改,传承九十年长征薪火,照亮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6时5分许,踏着晨光,国旗护卫队护旗方阵从天安门拱形城门走来。铿锵有力的足音越过金水桥

国庆假期首日 武铁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创历史新高

今天是国庆假期首日,全国铁路迎来客流高峰,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铁)计划加开始发旅客列车379列,预计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将创国庆假期日发送旅客最高纪录,其中汉口、武汉、武昌站分别预计发送旅客26万、19.5万、12.3万人次。

武汉枢纽加开红眼高铁 迎战国庆节前客流高峰

国庆假期临近,跨城探亲、旅游、返乡出行客流集中叠加,武汉铁路枢纽迎来节前出行高峰。9月30日,武汉站、汉口站、武昌站三大火车站客流呈现显著增长态势,站内候车大厅、检票通道、出站口人流密集,旅客出行秩序井然。为全力应对激增的客流压力,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公司精准调配运力,紧急开行多趟夜间 “红眼高铁”,拉长运输服务时长,全方位保障旅客顺利出行。

满城中国红 边城庆华诞 绥芬河市多种形式喜迎国庆

金秋送爽,国旗飘扬。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绥芬河市精心策划、多点发力,通过环境美化、主题文艺活动、红色教育、基层暖心服务、口岸文明保障等多种形式,在百年口岸营造隆重热烈、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全市干部群众共迎国庆、礼赞祖国。街头巷尾,“中国红”扮靓边城。在市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口岸国门、社区商圈,工作人员规范悬挂五星红旗,一面面鲜艳国旗迎风舒展

2026年国庆假期 武汉铁路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

2026年国庆假期运输于9月29日拉开帷幕,至10月8日结束,共计10天。预计日均发送旅客95.6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5.1%,其中,国庆期间10月1日为客流最高峰,发送旅客125万人次,同比2025年增长2.4%。

从“糊涂账”到“亿元交易”- 河南封丘用市场化团队唤醒沉睡的乡村资产

一个曾经的贫困县,一年成交超1.2亿元,609个行政村村均增收逾4万元,背后的“操盘手”竟是一支自负盈亏的16人团队。黄河岸畔,豫北封丘。2026年9月,秋收时节,封丘县城关镇万庄村主街上人来人往,车辆川流不息。很难想象,一年多前,这片约800平方米的场地还是一处无人问津的荒地。“过去这里是村里的闲置地,堆满杂物,谁也没想到它还能‘生钱’。”万庄村党支部书记万绍辉站在场

百年口岸货丰价稳 绥芬河全力保障“双节”市场供应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绥芬河市立足百年口岸区位优势,统筹调度货源、强化市场监管,全力做好节日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全市商超、农贸市场货源充足、品类丰富,民生商品量足价稳,中俄特色商品齐亮相,市民游客购物消费秩序井然 。

高铁飞驰迎中秋 文化相伴暖旅途 - 大连铁路客运段多趟列车品诗词、话民俗、送祝福,温暖旅客出行路

中秋佳节将至,大连客运段在多趟列车上开展“迎中秋、庆国庆”主题文化活动,让旅客在飞驰的高铁上感受浓浓节日氛围,共叙家国情怀。在大连北至抚顺的G8101次列车上,车厢内悬挂着“花好月圆日子甜甜”“欢度中秋”等彩色条幅和灯笼,旅客一上车便感受到温馨喜庆的节日气息。随着柳琴经典曲目《花好月圆》奏响,活动正式拉开帷幕。主持人向旅客送上节日问候,介绍活动主题,

家门口就业 工地上育才 - 保定以工代赈今年以来落地48个惠民项目,带动8000余名群众就近务工增收

入秋时节,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桥头乡乡村道路焕然一新。一条13公里长的硬化公路蜿蜒穿行,串联起北山南村、摇头村等村落,平整通畅的路面直通田间大棚,果蔬运输车辆往来便捷,有效畅通了农产品出山通道。这是保定市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该项目总投资848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99万元,可带动336名本地群众就近务工,预计发放劳务报酬323.14万

为乡村治理育骨干 为产业振兴聚创客 - 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班在齐齐哈尔开班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乡村治理骨干和青年创业带头人,9月18日,由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主办的2026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乡村治理效能提升培训班、乡村发展农创客培训班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兴十四村开班。来自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的基层村干部、乡村治理骨干、返乡创业青年、农业经营主体负责

帮扶力量拧成一股绳 - 黑龙江依安县“521+N”驻村联盟观察

整合省、市、县派工作队资源,推动产业共建与民生服务提质,破解驻村工作队“单兵作战”局限,推动帮扶工作从“驻村”向“兴村”延伸,黑龙江省依安县探索建立“521+N”驻村联盟,坚持资源共享、协同发力,为新时代驻村帮扶工作提供实践样本。协同联动 构建帮扶“一盘棋”2022年,依安县整合5支省派、2支市派、1支县派驻村工作队,成立“521”驻村联盟

京冀首例“检察+公证”代管监管机制正式落地

打通跨区域未成年人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新路径。此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秦皇岛籍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被救助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涉案家庭情况复杂,监护人在监护能力、资金管

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在石家庄启动 三地共筑药品安全防线

9月15日,2026年京津冀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正式启动。活动以“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为主题,立足京津冀药监协同机制,通过情景展演、成果发布、主题发言、倡议承诺等多元形式,全方位展示“十四五”以来三地药品监管共治成果,正式拉开本年度京津冀药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帷幕。

黑龙江近五年累计输送毕业生88.1万人,构建技能人才培养新格局

持续做强现代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不断完善技能形成体系,为龙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夯实人才根基。近年来,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突出,先后获评全国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成功入选部省共建省域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全省

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同比增长超七成 口岸双向通行效能实现新突破

今年前8个月,绥芬河海关监管中欧班列607列,较2025年同期大幅跃升,同比增加77.49%;中欧班列箱数超6万,已超过2025年全年规模。据了解,海关精准监管赋能班列持续高效运行。绥芬河海关强化“关—铁—企”多方联动,深化“铁路快通”模式应用,推行“7×24小时”预约通关。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