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原副省长季缃绮一审被判14年 据馆藏书画为己有
今天上午,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季缃绮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季缃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季缃绮受贿、贪污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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