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22点,华润集团董事办对万科时间最新声明是:华润强调公司治理要依法合规。公司以公司董事会名义(“承董事会命”)发布公告,且公告涉及公司重大资产交易及股价敏感信息,公告就必须先经董事会讨论。
3月18日,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华润集团,华润集团承认上述声明确实是华润集团就万科管理层与沈铁集团达成战略合作的表态,“昨晚的内容,确实是(华润)集团层面的声明。
华润的这份声明针对的是万科现任管理层与深铁集团达成的战略合作事项,这项合作是3月14日万科的公告《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的公告》,这个公告落款处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华润方认为,3月11日万科开了董事会,讨论21个事项,但不包括万科与深圳地铁合作这一项,“不知为何公告有董事会。”
万科管理层方面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就此次重组事宜,公司早就和华润董事进行过沟通。春节前,公司管理团队拜会华润董事时,曾经明确提到公司有意和深圳市地铁集团进行战略合作,并提到了存在向地铁集团增发股票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赵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