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日
2011年2月28日,广西首个专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机构——百色市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正式成立。从2011年到2015年,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工商局联合发起,陆续在全区成立自治区、市、县三级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截至2015年10月,全区已成立118个维权中心,累计已办结225件维权申请事项,涉税金额980多万元。
据悉,纳税人维权中心通过建立纳税人需求响应分析机制、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维权工作联系制度,主要负责收集纳税人涉及税收的合法、合理需求和涉税举报、投诉以及其他涉及纳税服务的税务行政争议,并就这些问题做好引导、转办、协办和反馈工作,为纳税人寻求法律救济提供服务。纳税人在税款征收、行政审批、税收处罚等方面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纳税服务部门与法规部门紧密配合,依据税法规定以及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调解,切实解决好行政复议、诉讼之外的涉税争议。
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工商局还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产业园区、街道社区等第三方的联系,通过设立维权联络处、联络员等形式延伸纳税人维权网络,形成多方积极参与、税企良性互动的征纳和谐氛围,也引导、吸收了部分社会力量参与到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中。
【责任编辑:赵鹏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