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发改委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非居民用水价格,并实施非居民用水价格区域化差别定价政策。城六区与郊区非居民用水价格将有所不同。“非居民用水”用户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商业企业、写字楼等。
目前,本市非居民水价由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构成,现行水价标准为8.15元/立方米。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按照城六区和郊区进行划分,实行区域差别化价格政策。城六区非居民水价调整为9.5元/立方米,郊区水价调整为9元/立方米。市发改委介绍,此次非居民水价调整主要提高了自来水水费和地下水水资源费,通过此次调整,本市地下水水资源费达到了国家低限4元/立方米的要求。这也是在继非居民用气、用热领域后,在非居民用水领域再次实施差别化定价政策。
此次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实施城六区与郊区差异化的定价政策,市发改委表示,这是考虑到根据国家发布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北京市要结合城市功能定位,理顺市场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实施区域化差别价格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
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水价调整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水资源的稀缺性。近年来,本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农业用新水负增长,工业用新水零增长,生活用水控制性增长”方针,用水总量稳定控制在每年39亿立方米以下。2015年,全市总用水量达到38.2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14.4亿立方米,工业和建筑业用水4.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6.1亿立方米。
市自来水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水价调整后第一次抄表时,以5月1日调价日为划分点,根据调价前后用水天数,按新旧水价分段计费。具体计算方式将由市自来水集团统一向社会公布。届时市民如需咨询水费调整相关问题,可拨打市自来水集团客服热线96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