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最高法再亮剑违法行政强制,公布第二批五起民企胜诉案



中经联播8月18日北京讯(褚新兵 许修德 郑成明 )五起民企告赢行政机关的典型案例同日公布,最高法向违法强拆、越权扣押等行政强制行为发出明确警示。


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集中发布第二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五起民营企业胜诉案直指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越权执法、损害企业产权等突出问题。


这批案例涉及广告牌强拆、消防查封、药品扣押、公交设施拆除等企业日常经营中的常见执法场景,覆盖江苏、河南、湖南、甘肃、山东等多个省份。


在江苏淮安一案例中,为创建文明城市强拆广告牌被认定违法;河南武陟一案中,镇政府内设机构擅自查封企业被宣告无效。


直击执法痛点



最高法此次发布的第二批涉企行政强制典型案例共五件,涉及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和非诉行政强制执行三类行政行为。


其中三起案例尤为典型:江苏淮安某传媒公司广告牌被强拆案、河南武陟塑料厂遭违法查封案,以及湖南湘潭中药材行被长期扣押药品案。


在淮安案例中,当地综合执法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由,强制拆除已获行政许可的楼顶广告牌。法院审理发现,执法部门未履行法定程序,在未给予企业补偿的情况下迳行强拆,构成程序违法。


更关键的是,另案生效判决已撤销了执法局撤回行政许可的决定,强拆行为丧失了合法基础。


河南武陟的案例暴露了基层执法主体混乱问题。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作为镇政府内设机构,以自身名义对塑料厂实施查封并责令停业整改。法院明确指出:该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执法行为无效。


程序正义的司法坚守


行政强制法对执法程序有着严格要求,但实践中程序违法成为高发问题。在淮安广告牌强拆案中,清江浦区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时,未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


湖南湘潭市场监管局的扣押行为则暴露出“久扣不决”的通病。2021年,该局以涉嫌经营假药为由扣押某中药材行药品,在延长扣押期限后,扣押时间远超法定六十日期限,直至2023年3月仍未处理。


“行政强制措施相较其他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影响更大且具有即时性。”最高法在案例评析中强调,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的规定应更加严格。


甘肃定西的公交站亭强拆案则涉及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某文化传播公司依据与市公路局签订的协议,投资550余万元建设39座公交站亭和124块站牌,并取得25年经营权。


运营七年后,区住建局却以“未经审批、影响市容”为由强制拆除。法院指出,行政机关无视企业基于政府协议形成的信赖利益,未依法补偿直接实施强拆构成违法。


执法权边界的司法厘定


本批案例中,法院对执法主体的资格认定尤为严格。在河南武陟塑料厂案中,焦作中院援引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认定镇消防中心作为内设机构既无执法资格,也无法律授权。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最高法在典型意义阐释中重申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


行政机关不能为规避责任随意扩大内设机构职权范围。


即便是具有执法权的机关,其强制措施也需遵循比例原则。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文体局扣押漂流船案中(第一批案例),法院指出:采用非强制手段能达到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强制。


该案中漂流公司虽未备案违法,但监管部门直接扣押船只长达三年,远超法定扣押期限,最终被判赔偿损失。


产权保护与企业信赖的司法屏障


最高法在本批案例中特别强调了对企业产权和信赖利益的保护。在淮安广告牌强拆案中,法院不仅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还创新性地将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合并处理。


赔偿经营损失与补偿残余价值损失同时进行,避免了企业陷入“一事多案”的诉累。


“政务诚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最高法在案例评析中指出,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确需撤回的应依法补偿。


在定西公交站亭案中,企业基于与政府部门签订协议形成的合理期待获得司法保护。法院明确,即便出于公共利益需要调整政策,也应当依法弥补企业的信赖利益损失。


涉企争议的实质化解


值得关注的是,这批案例在裁判方式上注重实质化解争议。在河南武陟塑料厂案中,法院除确认查封行为无效外,还透露企业损失已通过另案赔偿获得解决。


湖南湘潭中药材行案则展现了司法智慧。法院一方面确认长期扣押行为违法,另一方面考虑到涉案药品检测出非法添加成分,未简单判决返还药品,而是责令行政机关采取补救措施。


这一处理既维护了企业权益,又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案件最终实现双赢:行政机关销毁发霉药品,企业加强整改,当地政府还允许其参与中药材产业园建设。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这批案例集中反映了当前涉企行政执法中的三类突出问题:执法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定程序、忽视信赖利益保护。


随着河南塑料厂案等五起典型案例的公开发布,最高法连续两批共十件涉企行政强制案例已形成系统化的裁判指引。


在第一批案例中,浙江温州海事扣押案确立的“充分保障陈述申辩权”规则,与辽宁锦州强拆案明确的“强拆主体推定规则”相互呼应。两批案例共同构成企业产权保护的司法屏障,为民营企业应对违法行政强制提供了有力武器。

【责任编辑:欧阳雪】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