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李怀亮 许修德 郑成明)4月1日,2026年第一季度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工作正式启动。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下一步将对平台企业开展常态化税收监管,严格核验平台报送数据质量,并选择典型案件对外曝光。这标志着平台经济税收治理从“建章立制”进入“常态运行”新阶段。
新规实施半年:近8200家平台已报送,缴税商户增32%
2025年6月,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要求平台企业自同年10月起按季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目前已有近8200家境内外平台向税务机关报送了涉税信息。
从2025年第四季度报送情况看,多数平台较首次报送时间大幅提前,各平台报送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数量、营收规模环比增长均超过10%,报送信息质量进一步提升。缴税的平台内商户数比《规定》实施前增加32%,线上商户与线下商户平均税负的差异明显缩小。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8%,涉税信息报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持续显现。
练奇峰表示,涉税信息报送使得平台经营数据显性化,平台内商户应登记未登记以及隐匿收入、拆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违法操作空间大幅压缩,平台内虚假营销、恶意刷单、低价倾销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始减少,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反内卷”作用持续显现。
“开票经济”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发布会还通报了针对“开票经济”的一季度专项治理阶段性成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指出,“开票经济”是一些地方通过违规实施与税收挂钩的财政返还等方式,招引仅从事开票业务的平台或“空壳企业”到本地落户,或企业通过“循环开票”“相互开票”人为做大销售收入的乱象。
税务总局数据显示,1月1日至3月25日,此类企业较为集中的批发业开票金额同比下降2.6%,其中煤炭及制品批发业、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业开票金额同比分别下降8.7%和5.2%。此前数据显示,《规定》自2024年底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相关“空壳平台”的数量已减少100多户,有力遏制了利用平台违规招商引资行为。
王道树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与联合惩戒,对发现的“开票经济”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和经营主体,将及时推送信息给发改、财政、统计、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等,凝聚协同监管合力。
常态化监管三大抓手
持续推进《规定》落地见效,练奇峰介绍了税务部门下一步的三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完善税收政策制度。结合涉税信息报送情况,深入研究完善同平台经济相适应的税收政策,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二是优化平台报数服务。2026年第一季度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已经开始,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咨询辅导和技术保障,不断提升平台企业报数便利化程度,同时请各平台企业继续依法依规报送,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开展常态化税收监管。税务部门将严格核验平台报送数据质量,严防弄虚作假、报不符实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涉税信息分析应用,识别平台内商户税收风险并开展合规申报提醒。对存在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将严肃查处,后续还将选择典型案件对外曝光。
首个处罚案例彰显监管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实施后的首个处罚案例已于今年1月落地。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因未按规定报送2025年第三季度涉税信息,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对拼多多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许生表示,这一处罚的警示教育意义远比罚款金额更为重大,头部平台企业应带头营造法治公平的竞争环境。
此外,河北省税务部门近期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2025年共查处包括网红在内的高收入、高净值人员31名,查补税款8859万元。
专家:常态化监管助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机关将通过数据比对、风险分析,及时发现并查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分拆收入、虚假申报、骗享优惠等违法行为。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平台企业应依法履行信息报送义务,若违反规定要求,将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业内专家指出,常态化税收监管并非“一刀切”,而是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数据赋能、精准识别、分类处理,既保护守法经营者,也严惩违法者。练奇峰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咨询辅导和技术保障,不断提升平台企业报数便利化程度。
随着2026年第一季度涉税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启动,平台企业常态化税收监管正式进入实战阶段。从“报什么、怎么报”的制度搭建,到“严核质量、精准识别”的常态化运行,中国平台经济正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