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经联播讯(褚新兵 雨蝶 刘莎)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同日启动,民营经济迎来“法治红利”的加速释放期。
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招投标机会均等,到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司法执法协同撑腰,这部我国首部专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正以“看得见”的制度性红利重塑民营企业家的发展信心与市场预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课题组组长胡继晔在接受中经联播采访时指出, “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年来的最大突破,在于将过去多年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针,正式上升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从制度层面看,法律在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科技创新等四大维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治保障框架,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靠山’正变得日益牢固。”
市场信心回升:“用脚投票”的数据最真实
新增经营主体数量是市场信心的最直观“温度计”。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数据显示,自2025年5月初至2026年2月底,我国新增民营经济主体1590.82万户,占全国新增经营主体的96.74%,近九成七的新增市场主体来自民间。
在稳外贸这个“主战场”上,民企同样扛起了大旗。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6年前4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达9.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9%,占我国外贸总值的57.4%。拉长一年来看,2025年全年,民营企业数量比2020年增长超过40%,进出口总额占中国外贸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升至57.3%,持续发挥着稳外贸“主力军”的作用。
地方层面的表现同样亮眼。以山西省为例,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实有民营企业117.6万户,同比增长13%,占全部企业的92.3%;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2%,高于全国10.4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同比增长36.2%,增速高于全省42.4个百分点。民营经济扛起全省五成以上税收、七成以上城镇就业。
在西南地区,云南省实有经营主体已超过684万户,其中企业超161万户、近5年增长了1.1倍,民营经济增加值突破1.7万亿元,撑起了产业发展的“半壁江山”。
胡继晔分析认为, “这种‘量质齐升’的态势折射出法律实施对市场预期的根本性重塑。过去民营企业最担心的不是市场竞争本身,而是政策的不确定性。有了法治化、制度化的法律托底后,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的心理基础更加坚实。”
配套制度密集落地:“玻璃门”正在被逐一打破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一年来,国家层面相关部门围绕民营经济促进法核心内容,累计出台150余项配套制度,涵盖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有力推动了法律从“纸面”走向“地面”。
胡继晔指出,“配套制度体系的快速跟进,是这部法律实施一年来最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从平等准入到公平竞争审查,从融资增信到账款清理,各个维度的制度供给正在形成合力,构建起一个相互支撑的法治保障网。”
在平等准入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法律明确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监管、标准制定等重点领域,已完成配套制度清单任务38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事项大幅缩减到106项,“非禁即入”原则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迁移、信用修复等涉企高频事项实现“一网通办”,2025年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近1.46万件,查办商标专利违法案件超3万件。
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2025年至2026年一季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审查拟由本级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7.3万件,对1.5万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抽查政策措施54.8万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文件1.3万件,有效防止了在市场准入、资质许可、项目申报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差别化对待的问题。
在融资支持方面,金融活水正加速流向民营企业。数据显示,2025年5月20日以来,民企(非金融企业)发债主体219家,发债规模6498.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1%和8%,实现净融资589.73亿元。同期全市场共计有105家民营企业上市,合计募集资金超过1000亿元。
在帮助企业提质增效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精准帮扶7.9万余家小微企业,参与企业平均年营收增长约14.8%;质量融资增信帮助4万余家企业获得贷款超3000亿元。
在司法保障领域,最高人民法院紧扣该法核心要义,于2025年8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25条具体意见,旨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难题,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同期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截至2025年底,已累计推动修改、废止1466件与法律不一致的文件。与此同时,全国已有十余个省级行政区出台地方性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重庆、江苏、黑龙江三地条例在今年5月20日同步实施,形成了国家立法与地方法规协同发力的格局。
司法执法协同撑腰:典型案例用“硬核”行动践行平等保护
法律的生命力还在于执行,而典型案例正是法律落地成效的最佳注脚。
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河南省某政府就案涉损失向某公司支付841万余元。该案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规制,有力强化了政府机关依法履职、践约守诺的意识。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一批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涉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一货多卖”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在涉案金额高达68亿余元的大宗贸易“一货多卖”诈骗案中,检察机关严格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坚持追赃挽损与办案同步推进,跨区域排查5000余个涉案账户,依法平等保护了国企、民企、外企等各类受害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执法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双随机监管,累计减少上门检查超过101万次;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持续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规范涉企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胡继晔对此表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一年来的积极作为,让法律条文变成了民营企业能够‘摸得着’的平等保护。特别是最高法、最高检先后发布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对于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执法标准具有里程碑意义。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正在从‘政策信用’全面转向‘法治信用’,这是支撑民营经济长期发展最核心的制度红利。”
展望:从“法治护航”到“法治驱动”的持续演进
在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一周年当天,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动方案》,行动主题为“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行动”,开展时间为2026年5月至12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方案提出18项具体举措,明确将持续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发布法律实施典型案例、健全法律实施长效机制等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胡继晔也客观指出了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今年1至4月份,民间投资同比下降5.2%,排除房地产开发因素后仍下降1.9%,这一数据说明‘宏观信心回暖’与‘微观主体扩产意愿’之间仍存在一定的传导‘温差’。一些地方在招投标、要素获取等领域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隐形壁垒,部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他进一步建议,“要让民营经济促进法‘长出牙齿’,关键在于三个方面:一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对各类歧视性、限制性规定坚决清理到位;二是完善法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和人大专项执法检查体系,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三是加快推动地方配套法规实现全覆盖,打通法律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十五五’规划纲要已明确提出‘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从长远看,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在推动中国经济治理方式从‘政策驱动’向‘法治驱动’的深刻转型。这部法律不仅在为中国民营经济筑牢法治屏障,也为世界观察和解决市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问题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中国方案’。”胡继晔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