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鄂州市官柳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继续践行以亲民警务为核心理念的“微警务”工作机制,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着眼,全力做好“十件小事”,推动“微警务”机制落细落小、落地生根。
一、办好小案件,不让群众闹心。始终突出民意导向,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连民心”理念,结合“百日整治”、“打反追保”等专项行动,出重拳严打百姓最敏感、最关注的“两抢一盗”、黄赌毒、打架斗殴等直接影响“一感两度”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风气不断净化。今年以来,该所先后侦破何某诈骗鄂钢废钢案、胡某贩毒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查处盗窃、赌博、吸毒、伤害案件49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2人,其中行政拘留34人,强制戒毒12人、社区戒毒10人。
二、整改小隐患,不让群众忧心。坚持“把隐患当事故、变运气为底气、变救火为防火”,细致排查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小隐患”,积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结合全市“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220余家内部单位、公共复杂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不间断、多波次开展安全隐患检查,落实“经常查、突击查、交叉查、随机查、反复查”的“五查工作法”,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盲区”和防范“盲点”。今年以来,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9份,督促整改隐患190处,辖区多年保持重大火灾事故为零。4月11日,该所对辖区某服装厂进行消防安全进行突访,发现有易燃杂物未及时清理、违规使用电线和灭火器检验过期等问题,民警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厂老板进行批评教育,次日再访督查时便整改完毕。
三、推动小巡防,不让群众担心。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实时调整警力部署和防范措施,通过常态巡逻、定点巡逻、突击巡逻等巡防方式,着力推动专业巡防的落地落实。目前,该所已落实专业巡防力量14人,抓获现行盗窃和扒窃人员5名,使发案势头得到遏制。结合鄂钢职工小区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契机,探索整合“公安、社区、物业、居民”的四大巡防力量,科学划分巡逻区域,实现路面、街面、重点场所和小区的无缝衔接巡防,全力推动巡逻全覆盖、防控无死角。通过发放张贴20000余份防火、防盗、防诈骗等“提示牌”、“小贴士”,推广应用车辆GPS防盗报警器和家用网络摄像头等物联网治安防范技术,不断增强群众的自防意识和自防能力。今年以来,辖区刑事发案大大低于主城区平均水平。
四、用好小平台,不让群众操心。主动适应自媒体时代的新常态、新趋势,积极探索公安宣传新途径、新路子,开通了“平安官柳”微信公众号,通过周密谋划、精心选材、优化形式,吸引关注粉丝近2000人。通过“平安官柳”平台,将警务咨询、警情通报、防范技巧等内容以小段子、小新闻、小常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推送,宣传、发动、引导群众通过微信平台的案件线索、隐患线索、舆情线索等功能模块向警方提供微信息、实现微互动,无形中加强了与“全民三员”、“平安三员”的闭环衔接、咬合运行。截至目前,平台共发送各类消息449条,提供咨询服务130余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案件线索120余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人,消除隐患30余处,全部“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提供小服务,不让群众烦心。想在细处,做在小处,开展以亲民、爱民、为民为主要内容的贴心服务。把民警置于来访群众的角度,以“如果我是受害人”、“如果我是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的换位思考方式,在换位反思中设身处地找感受、查不足、求升华。投入近20万元改造规范接待区、办事区,配齐桌椅纸笔、意见簿、便民箱、饮水机等便民服务设施;推出一站式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绿色通道、预约代办、特事特办、联动帮扶等便民服务举措,户籍窗口实行周六工作制,有效拉近警民距离,真正做到群众求助“零推诿”,警务工作“零差错”,便民服务“零积压”,收获群众感谢信2封、锦旗3面、网上点赞留言50余条。
六、调解小纠纷,不让群众窝心。以日常接处警、执法办案、入户回访调查为抓手,以 “化纠纷、解矛盾、保稳定”为主线,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客观掌握矛盾纠纷形成过程,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具备调解条件的小案件、小矛盾和小纠纷,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疑难案件一调再调,力争调结调好。对重大矛盾纠纷,有效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1+1+1+N”(派出所+社区+村组+鄂钢相关管理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今年年初,辖区重点人余某的官司纠纷和极端言论引起了十堰、鄂州两地高度重视,该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并与两地政法机关多番联动联调,通过3个月的不懈努力,圆满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得到各方充分肯定。
七、解决小困难,不让群众堵心。从群众关心的小事情、面临的小困难做起,积极主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两学一做”、“三严三实”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惠及百姓。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户口登记、证照办理等工作上,坚决兑现“应该办、能够办的事马上办,手续不全告诉群众补齐,第二次办好,决不让群众跑第三趟”的承诺,切实解决群众在公安行政管理中遇到的“小困难”,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到更方便、更实惠。今年以来,共救助迷途、醉酒、失踪人员60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知识100多次,给孤寡老人、残疾人开展上门办证、送证上门服务80余人次,获赠群众锦旗6面。
八、化解小信访,不让群众伤心。积极开展主动求访、积极息访、限时息访等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信、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有效措施,主动发现、掌握矛盾纠纷升级苗头,有效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结服率。同时,进一步转变民警对信访工作的“排斥观念”,从“感情”入手,以“公正”为度,实行人性化接访,真正把信访群众当作自己的亲人,真正把信访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消除怨气、缓解情绪,以情感人、以理服人。4月11日,辖区居民江某通过鄂州广播电台“亲民热线”栏目反映家中被盗数月但案件侦办迟迟没有进展。获悉这一信息后,该所立即对当事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登门回访,面对面进行沟通,告知其办案程序及办案进度。通过一系列的主动工作,江某对公安工作也表示了理解,信访问题得到快速化解。
九、消除小瑕疵,不让群众屈心。将执法规范化作为工作的硬性标准,从强化日常学习和规范执法细节入手,着力改进日常执法环节中的“小毛病”和“小瑕疵”,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在制度学习方面,对近年来市局颁布的各项执法规范化制度、条例、规定等进行了统一整理,组织民警、辅警开展公安基础知识、警综平台办案流程、标准化案卷制作、毒品案件办理、专业巡防技巧等12次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民警、辅警的法律素质及执法水平。在案件审核过程中,实行“办案民警、法制员、副所长、所长”的四级评审制度,重点从笔录制作规范、证据材料来源、痕迹物证鉴定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从源头入手,从细节抓起,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案件不出现偏差。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点评、纠正,堵塞执法漏洞,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让当事人在每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杜绝小问题,不让群众离心。针对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作风不严谨、效率不够高、警容不严整等问题,坚持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队伍不出问题。组织全所民警加强对“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项纪律”等条规禁令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活动,使民警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坚持落实交心谈心制度,对发现存在苗头性的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杜绝量变到质变,小事变大事。对个别民警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产生的倾向性问题,逐个分析点评,一人一事一提醒,真正做到发现在源头、控制在苗头、遏制在念头,一旦发现有人逾越道德底线、触碰法纪红线,决不护短,确保队伍的绝对纯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