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愿司法莫再辜负冤案死者双亲的白头

谈及我们时代所经历的冤案,总是忘不了冤案背后母亲的脸。几乎每个冤屈而死的子女身后,都有一位坚强跋涉在申诉路上的母亲。

尚爱云,内蒙古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她坚持上诉十年,“坚信总有一天包青天要出现”,在社会和舆论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为逝世的儿子换得身后清白名。

张焕枝,七十多岁,河北聂树斌案中主人公的母亲。儿子出事的这些年,她从来没有笑过,自己也无法算清楚,为了儿子的事情,跑过多少个地方,但她仍然在路上。如果说,每一起冤假错案都不应发生,那么至少有一个理由应该是:为了白头母亲不在儿子的坟前哭泣。

端午节小长假的前一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于日前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审查。

这无疑是一个微妙的选择:司法部门之所以选择在端午节假前公布聂树斌案的再审消息,或多或少地都有着淡化公共舆论的某种考虑。但可以肯定,如此公布依旧会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或许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聂树斌案,但不容否定的是,当那个21岁的年轻人在1995年意外地离开,关于他的公共关注与聚焦,就已经成为一个司法的现场。它指向特定年代里有罪推定、量刑标准模糊,程序正义流失等系列司法病灶,当时间向前推移,它更成为考验司法纠错能力的案例。某种程度而言,还原聂树斌案,不仅有着个体申诉的意义,更有重要的样本价值。

恰缘于此,倘若对最高法的最新公布来条分缕析,它透露出的无疑是积极的信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和河北高院长期所展示出的暧昧态度相比,山东高院所给出的结论,再次展示出异地审查的现实效力所在。并且,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这无疑是对聂树斌此前罪名的逐渐剥离。

现在来定论,聂树斌案很快将沉冤得雪,不免还稍稍乐观了些,但称聂树斌案“正在起变化”,应该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聂树斌案未曾移交山东高院异地审查之前,聂树斌案长期处于某种僵持乃至是停滞的状态。一个可为佐证的细节是:数年来,至少有四名担任聂树斌家属申诉代理人的律师接力,从2007年开始就向河北高院审监庭提出依法查阅聂树斌案一二审死刑判决的卷宗,但被拒绝数十次之多。每次拒绝的理由都是‘等等领导意见’或‘还没有最终意见’”。从曾经甚至被拒绝查阅案卷,到此次最高法开启再审,这是谁都能看到的推进。

聂树斌案将向何处而去?只有重新回到法治的轨道,只有直面“疑罪从无”的基本司法准则,一切才能真正总结陈辞。如果说,聂树斌的意外死亡,是一个年代的悲剧,与彼时司法环境的缺陷和滞后息息相关;如果说,聂树斌案长期处于一种被雪藏的状态,未曾开启异地审查之前的聂树斌案进展缓慢,是因为牵涉地方权力相护的博弈过程;那么时至今日,当聂树斌案已被置于异地审查的境地,直至最高法启动对聂树斌案的重审,当一切开始回到常态纠偏的渠道,就应该加快速度,以扎实的再审,来还聂树斌案一个真相,也还社会以足够的司法信心。

聂树斌,生于1974,意外卒于1995,如果他能够活到今天,已经42岁。他可能是一个高中生的父亲,可能成为一个创业致富的个体老板,也可能是一个为生活疲于奔命的中年人,但这些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我们之所以在21年后还念起他的名字,不过是因为坚信,所谓念兹在兹的法治社会,有理由去还原所有小人物们的尊严与安全;不过是坚信,一个不断进步的司法环境,应当拥有直面过去错误的良心。

最高法即将对聂树斌案进行再审,聂树斌案又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在此前的改变之上,司法应该继续作为,不应再辜负一个母亲的白头与哭泣。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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