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网络食品外卖须标明加工时间

1日,市食药监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这是本市首个针对网络食品交易出台的管理办法。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分别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即日起至本月8日,市民可向市食药监局提出修改意见。

办法草案对备受关注的网络外卖作了单独说明,并对其中的细节操作进行了规定。如网络餐饮单位应当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志食品加工制作的时间和消费时限,送餐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穿着统一标志的制式工作服等。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明厨亮灶”也从线下实体店被引入到网络外卖中。办法草案中提出,鼓励从事网络订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将其加工过程进行网上播出展示。

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办法草案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对不具备食品经营资质的经营者,不得允许其在平台开展食品经营活动。此外,第三方平台还应当建立在平台经营的食品经营者档案和台账,审查并记录经营品种、供货商、物流服务提供者、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办法草案中,提出第三方平台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即设置专门的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对平台内经营的食品及其信息进行检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将把网络食品抽检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定期对辖区内的网络食品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按照办法草案的规定,今后消费者可在网络订餐页面的显著位置查看餐饮提供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许可证号等,这些信息将以文字、图片相结合的形式,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对话:第三方平台没有尽到审查责任 最高可被罚款20万元

对话人:北京市食药监局食品市场处处长李江

 

北青报: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网络食品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江:网络食品问题最集中的就是网络订餐问题。由于第三方平台没有尽到审查的责任,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不具备营业资质和食品经营资质的餐饮单位和个人进入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还有些餐饮入驻商家标称的许可证和地址为虚假,根本无从查找,网上宣传的菜品和加工制作环境也与实际不符,引发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有些餐饮业经营者在线下根本没有实体店,就是租了一个房子,自己在家里做,有的甚至就是“黑作坊”。还有一些网络食品交易平台,为了拓展业务,让社会自然人以家庭厨房的形式制作餐食,进行配送。无论哪种形式,餐饮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加工制作人员,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无从知晓。此外,加工菜品的原材料也缺乏完善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于消费者而言,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对食品及原料等的来源进行追溯和调查。

 

北青报:针对这些情况,该办法草案做了哪些规定?

  江:对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必须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登记,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和台账,审查记录食品经营者的供货商、物流服务提供者、信用信息、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等。第三方平台还应当要求食品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公示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等信息,以文字加图片的形式进行公示。

 

北青报:如果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对第三方平台有哪些处罚措施?

  江: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第三方平台没有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义务,由食药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20万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由发证部门吊销第三方平台的许可证。

 

北青报:网售食品制作和配送中有哪些问题?

  江:问题之一就是送餐的设施设备不够规范。送餐工具,包括餐食的储存或者运输设备应当能够保证餐食的质量不受损害。比如夏天,有些商户外送生冷食品,而送餐设备就是一辆电动车,车后座上放着一个送餐箱,里面搁俩冰块,这个标准是不能保证餐食在送餐过程中的质量的,必然出现一些质量问题和隐患。

 

北青报:对网售食品商户及送餐人员如何进行管理?

  江:要求餐饮单位在食品包装上加贴封签,标示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和消费时限,就是告诉消费者这些食物是几点做好的,最好在几点前食用完毕。另外,对送餐容器要保持清洁、密封、定期消毒。

此外,我们还鼓励网络餐饮经营者实施“明厨亮灶”,把加工过程在网上实时播出展示。“明厨亮灶”是我们对实体餐饮单位提出的一个标准,消费者可以透过透明玻璃看到食品加工的全过程。我们也建议第三方平台,在选择入网的餐饮服务单位的时候,优先选择实体店达到“明厨亮灶”标准的餐厅。

 

北青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建立网络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具体如何建立和执行?

  江:我们鼓励和建议第三方平台对所售食品进行自检,包括广义上的食品、预包装食品和农产品等。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将对第三方平台进行指导,明确重点自检的食品品种,比如肉类、畜禽生鲜产品等,应当掌握他们的线下实体店在哪儿,库房在哪儿,有没有检验检疫证明,定期提供检验报告等。

我们也会给第三方平台提供快检设备,帮助他们建立起食品自检制度和流程。对于快检不能检测的,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责任编辑:张慈】

最高法发布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解密“开盒”产业链 - 非法获取9亿余条公民信息,主犯获刑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涵盖行业“内鬼”窃取医疗数据、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倒卖公民出行信息、官方学籍学历平台遭入侵倒卖数据、利用数亿条公民信息搭建“社工库”实施“开盒”网暴,以及利用HPV疫苗预约信息实施精准电信诈骗等多种违法犯罪类型,释放出重拳斩断个人信息

7位“老将”领衔,中央环保督察再发“利剑”:第三轮第六批全面启动,三省区首次合围!

7个督察组进驻东北三省、粤桂、西藏、新疆,首次在一个批次中同时覆盖三省区,督察利剑再次出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本次督察共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这是2026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行动,也是《生态环境保

利剑护知产 铁腕保民生 - 黑龙江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筑牢高质量发展屏障

4月24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进展”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孙沿国就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专项通报,系统展现“高位统筹、大案攻坚、协同共治”的立体化打击新格局。高位统筹筑基,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全省公安机关以“两做”“四个进一步”能力提升工程为牵引,完善“四动”工作格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纳入

天津营商环境蝶变:从“政策扶持”到“法治护航”涌现多维度创新

4月22日,天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再次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实抓牢城市国际化建设。从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跻身综合表现较优城市,到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百强榜位列前列,天津正在用一系列扎实的改革举措,书写着一座北方港口城市营商环境焕新的答卷。法治破局:从“政策扶持”到“法治护航”2026年1月1日零时,《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涵盖9章82条、涉及公平竞争

辽宁鞍山靶向整治涉法涉诉问题 企业回访满意率近九成

4月22日,辽宁省鞍山市委宣传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鞍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围绕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周到服务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鞍山市委政法委组织多部门制定《企业涉法涉诉案件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15项具体整治措施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政法单位对照《辽宁政

海口构筑就自贸港一流营商“强磁场”:从“非标”破题到全省第一,企业用脚投票

全岛封关运作刚过百天,海口营商环境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连续3年全省第一,超79%核心监测指标达全国前沿水平。从企业服务“被动响应”向“主动赋能”转型,到把“首单难题”变为“通用模板”的制度创新,再到政务服务“楼内事、楼下办”的暖心升级,海口正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全力打造让企业“用脚投票”的一流营商环境。南海之滨,椰城海口,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深

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 以高质量审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宣传周以“法护创新、智惠辽宁——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题。宣传周期间,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系统介绍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知识

鞍山出台176条硬核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4月21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鞍山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围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惠企政策精准落地、科技创新赋能发展、产业生态优化升级、民生服务便捷暖心等方面,通报阶段性成果,介绍重点改革举措,明确后续工作方向

重罚侵权、AI版权规则破冰 - 最高法2026知识产权宣传周发布会释放强信号

4月20日下午,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惩罚性赔偿解释》)及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

数字虚拟人迎国家级"规矩",划红线、筑防线、祛魅"数字分身"

一份足以重塑数字虚拟人产业格局的文件正式亮相。4月3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为数字虚拟人这一新兴业态制定系统性管理规则,标志着中国在人工智能前沿治理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你是谁?请亮明身份":首次系统定义数字虚拟人,全程强制标识随着生成式人

金融“黑灰产”迎第二季大考:两部门升级集群打击,从“抓蛇”走向“敲山”

一场关乎数亿金融消费者钱袋子的行动正在悄然升级。4月2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正式吹响了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集结号。继去年首次联合行动以涉案近300亿元的战果收官后,这场备受关注的金融“清朗行动”进入了更为深水的第二赛段。近60次集群打击斩获300亿战果,首轮“摸底考”交出硬核答卷在部署新一轮打击之前,先

铲除基层腐败土壤 “两高”发布“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2026年“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这是司法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依法从严惩处“蝇贪蚁腐”、护航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五件,分别是杨某受贿案、褚某受贿案、丁某职务侵占、贪污案、董某

黑龙江出台生态环保执法“14条”:正面清单免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从强化助企帮扶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四方面入手,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下新规矩。正面清单企业享“免检”待遇。14条措施明确,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

鞍山发布2025年消费维权“成绩单”:挽回损失273万元,ODR和解率超72%

3月12日,辽宁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言人进基层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就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提升消费品质、维护群众消费权益等具体工作展开介绍,消保分局及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从“破局”到“立标”:辽宁营商环境改革闯“关”升级

推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施“扫码入企”全覆盖、政务服务“立等可取”成标配——辽宁以“硬举措”提升“软实力”,全力打造“最佳口碑省”2026年首个工作日,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两个多月过去,这场被视为“十五五”开局关键落子的改革,正在从顶层设计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及的变化。从省领导主动添加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