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新车打孔?4S店把改装车展车事故车当新车卖

车辆如有改装,一般都会提前告知消费者。

2009年开始,我国汽车销量连续八年蝉联全球第一。数据显示,2016年新注册登记的汽车达2752万辆,其中乘用车上牌量达到2305万辆。去年,广东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乘用车年销量突破200万辆的省份,每天卖出的乘用车接近6000辆。在汽车销量火爆的同时,你是否想过,在装修豪华的4S店买新车也暗藏隐患?

2015年,江门的吴小姐到4S店买车,却拿到了一辆“打了孔”的展示车。近一个星期,记者在珠三角多个城市深入调查后发现,展示车当新车卖的现象较为常见,而更让人不放心的是,还有少量事故车在新车中鱼目混珠,买车时需要提防。

3·15维权出击

案例:买车竟买了辆“打孔”的展示车

2015年5月,江门吴小姐买了一辆新车,然而后来她竟发现新车的侧裙有打孔痕迹。一经询问,才得知这辆车之前加装了大包围并作为改装车在展厅里展示过。多次与汽车公司交涉无果后,吴小姐向消委会投诉商家,但也不起作用。无奈之下,吴小姐一纸诉状将汽车公司告上法庭。她认为该公司售卖展示车是将旧车当新车出售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要求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款35.4万元。

近日,江门中院二审审理认为,该车从向生产商购进至出售给吴小姐仅6个多月,其间仅作为展车没有出售给第三人或使用过,确属于新车。其次,该车在出售前的打孔痕迹仅为瑕疵,并未影响吴小姐的正常使用,也没有影响车辆的整体外观,对吴小姐的权益没有造成明显损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小姐认为汽车公司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的依据不足,但汽车公司应对车辆存在的瑕疵承担责任,应退还吴小姐3万元购车款。

调查:展示车当新车卖业内很常见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记者调查发现,4S店销售的新车除了大部分来自完全没有使用过的全新车,前文提及的展车及在运输或者试驾中发生事故经过修复的事故车也赫然在列。车商拿这些车辆当新车销售,大多是出于成本考虑。

1全新车:别选3月以上库存车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新车都是通过大货车批量运到4S店,不少消费者更乐意买这种类型的车。选购全新车时要特别留意选中车辆是否为库存车。一般来说,国产车辆库存时间超过三个月,则被认为是库存车;而进口汽车一般超过半年才会被认为是库存车。

业内人士认为,三四个月的库存车使用起来不会有问题,但如果库存车时间太长,商家又未定期对车进行清洁保养以及电瓶充电等,则可能导致车辆电源出现故障。此外,长久存放还可能导致车轮“失圆”。业内人士透露,出于成本考虑,多数商家并不会对库存车进行专门的保养。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建议车主不要选择库存太久的车辆,一般建议选择3个月以内的车辆为佳。

2展车:如未作改装 一般无伤大雅

记者走访发现,一些热销车型还会在展厅内“注明”展车已销售。佛山一位日系品牌负责人表示,4S店的展车都是新车,一般会在展厅摆放一到两周,并对车把手、地板等做保护。吉利汽车东莞经销商的负责人也表示,他们的展车摆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他强调,展车就是新车不是问题车。多个4S店的负责人均表示,展车和新车并没有不同,只是放的地方不一样。相对而言,展车放在展厅里,不用风吹雨淋,环境条件并不差;而库存的新车,大多数是停在露天停车场,无论是汽车的漆面还是轮胎,都会出现一定的损伤。

东莞寮步一4S店销售经理表示,如果店里的展车有加装或是改装会提前告诉消费者。而佛山则有业内人士透露,为避免客户反感,他们的展车如没有明显瑕疵,一般不会告知客户,因为“对车辆性能没有太大影响”。

3事故车:碰撞后的车当新车销售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新车带“病”销售的现象并不常见,但在当前试驾车配备不足的前提下,新车当试驾车用已是业内司空见惯的做法,这导致不少发生“意外”事故的新车,经修复后被当做新车销售。此外,车辆在运输途中也可能发生碰撞事故。

在珠三角一些城市,买新车买到事故车的纠纷时有发生。东莞汽车维修协会披露,东莞近年来也屡屡出现“事故车”当新车卖的纠纷。记者从该协会了解到, 寮步的消费者莫先生在附近的一家车行买了一辆皮卡新车,但一个月了车行都迟迟不交车。后来,莫先生到车行了解情况时却发现,自己的车正在维修。业内人士透露,尽管新车中事故车比例很少,但个别无良商家将“事故车”当新车的现象却时有发现。

购买新车时,消费者要擦亮双眼。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陈枫摄

辨别事故车可查保险及维修记录

据悉,消费者如在购车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事故车,可以通过法律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获得三倍赔偿。

一位不愿具名的佛山资深汽修人士指出,由于当前的修复工艺已非常高,普通人根本无法通过外观进行鉴别。即使是维修人员,对于发生过轻微事故的车辆,也不一定能凭肉眼发现其曾发生碰撞。该人士建议,如果车主怀疑所购车辆可能是事故车,建议可找熟人通过保险记录或者维修记录对车辆进行查询。而根据以往的维权经验,绝大部分隐瞒故障的行为露馅都是来自保险和保养这两个环节。其次,可将车辆开往专业的维修机构,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如车辆曾发生过重大事故,一般能在检测中发现。

提醒:不买展车靠合同

当前,汽车作为大宗消费品,购买到一辆完美无瑕的新车,是每一个消费者的心愿。在购买中,如何避免新车车源隐患和在遇到事故车时如何维权?

记者了解到,目前关于展示车、库存车等问题,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进行规范。如文中吴小姐的遭遇一样,虽然购买到有小瑕疵的展示车,并且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仅能获得“象征性”的赔偿。因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如不愿意购买到展车或者库存车,建议消费者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对于库存车一项,由于目前并没有库存车的标准,建议可以通过车辆生产日期在合同文本上进行确定。记者从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获悉,佛山在去年审理一起车商交付了一辆长达8个半月的库存车的纠纷,最后因车主在订车时没有确定新车的时间,最后法院判决同意双方解除合同,车行退还定金给车主。而对于车主提出的“双倍定金赔偿”,并没有得到法院支持。法律人士认为,合同文本的意愿代表了购买双方的意愿,车主如做出了明确约定,会得到法律保护。车主如有坚决不买展示车库存车要求,建议写在合同上。而商家出于避免今后的纠纷,对于看重合同权益的消费者,一般更不敢忽悠。

【责任编辑:王迪】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