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深挖顺风车杀人案之根学者:监管分权体系的一团乱麻

滴滴顺风车杀人案,是一次恶的极端爆发。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无疑是施害人本身,这是无法根除的社会治安矛盾,但其能得以在短期内连续爆发,不仅反映出平台方对安全事故的漠视,也反映了国家机构在面对滴滴这样的互联网“巨兽”时,缺乏行之有效的沟通、管理和制衡机制。

2018年8月24日,在空姐遇害案刚过去三个多月,温州乐清女生在白天乘坐滴滴顺风车遭性侵和杀害。和此前空姐一样,这名赵姓女生也是20岁出头。她在下午1点半乘顺风车从乐清飞虹南路至永嘉上塘路;2点10分她给好友发微信说“司机开的山路没有一辆车,有点怕”;15分,她又在给另一名好友的微信中说“救命、抢救”,随后电话关机。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后,对方供认了强奸和杀害的事实。

8月27日,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图/中新

8月27日,滴滴顺风车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图/中新

这是一次全民关注的互联网公司大型恶性事故,事件发生后舆论一边倒声讨滴滴。媒体、公知对滴滴口诛笔伐,认为滴滴本有可能遏制这起事故的发生,但由于平台在前一天接到乘客电话未予处理、滴滴在警察问询时拒绝第一时间配合,再加上滴滴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把下线的乘客头像和标签又悄然恢复,以上这些皆导致今天滴滴处在创建以来舆论声势的最低点。

滴滴当然有责任,但并不是唯一的责任方。这起事件是包括平台方、监管方在内的多重灰色地带叠加导致的悲剧。

社交的灰色地带

事件发生后,也有一种相对微弱的声音是,奸杀案是社会问题,责任不该由滴滴这样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承担。就好比一家餐厅里发生了恶性事故,不会有人觉得餐厅老板要来担责。但一位接近滴滴管理层的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滴滴需要承担责任,滴滴顺风车的问题在于:第一,它是引导性的;第二,它是营利性的。

有媒体梳理了滴滴顺风车的营销海报,有不少颇具挑逗和暗示性的字眼,比如“我们约会吧”、“史上最大规模的移动相亲盛会”、“浪漫的遇见”、“你有短裙、我有暖风”,同时配有男女互相倾慕的图片,其甚至鼓励女生坐到副驾驶座,说“司机可能是你未来的男朋友”。滴滴顺风车事业部原总经理黄洁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非常sexy的场景”也被放大。

这样利用人性弱点来获客的方式,在互联网产品中并不少见。比如早期的、微信,甚至,都曾在这样的灰色边缘试探。但当完成早期用户获取,平台不断长大,其必须要做的是“洗白”。今天哪怕是陌陌都不会再以约会场景作为营销手段,陌陌给自己的定位是——泛娱乐泛社交平台。

但相比以上产品,顺风车面临的情况更复杂和敏感。上述接近滴滴管理层人士对《财经》记者分析,顺风车会将男女突然放进一个密闭空间里,而且大概率存在的情形是——男性对此有动机、有计划,女性无目的、无防备。这和在社交场景中不同,社交场景往往是双方达成协议才会线下见面,动机是双向的;而顺风车直接把两个陌生人放进密闭空间里,风险系数更高。

顺风车不同于快车和专车,后者政策管制更多、司机也以全职为主,司机的诉求更为明确——赚钱养家糊口。顺风车游离在政策管制的边缘地带,平台方不需要审批、备案,驾驶员资质审查不严格,司机的盈利诉求也不如快车、专车强。这些都导致顺风车虽然能以共享经济、绿色环保之名表达其正义性,但本质从产品形态上更加模糊,如果不正确引导,以概率来看更容易成为罪恶滋生的土壤。

《财经》记者从滴滴内部人士方面了解到,在滴滴,顺风车单量并不突出,大概为200万单/天,而滴滴最新一次披露整个平台的日单量是2500万单——顺风车单量不到滴滴整体的十分之一。不过顺风车是滴滴一项稳健的业务,因为司机盈利诉求不强,平台不需要补贴,成本非常低,虽然抽成比例大约仅5%-8%(远低于快车的20%-25%),但是净利润率可观。一个未经滴滴官方核实的消息是,2017年,滴滴顺风车净利润为8亿元人民币。

“如果滴滴是免费的公益服务,可以说我做好事做出了坏事,很无辜,但滴滴是盈利行为。”上述人士说。滴滴虽不应承担全责,但也不能免责。

安全的灰色地带

事件发生后,不少媒体把关注点放在顺风车负责人黄洁莉身上,一篇《顺风车女掌门的奋斗史》流传颇广。文章公开了她从雅虎到再到滴滴,以及做社交出身的履历背景。应当警惕的是,从公司角度,这起事件不是顺风车事业部或客服负责人一个人的责任,追责有必要,但舆论不应当过度延伸至对一个人的网络暴力。

“不光是顺风车产品线的问题,公司层面出了问题。”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新锐对《财经》记者说,“偶尔有恶性事件出现,不一定就是平台没做到位,有时就是小概率事件;但连续恶性事件出现,说明在多个环节都没有起到防控作用。”

本次事件滴滴的一个错误是,将此前下线的用户头像和标签悄悄上线。一位从滴滴离职的中层以上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顺风车业务不算滴滴支柱型业务,因而滴滴CEO程维和总裁柳青投入精力不算多,加上业务稳定,公司核心高层对该业务相对放权。但不论是最高决策者授权、还是业务负责人私自决定,这都反映了滴滴在第一次发生安全事故后,内部问责并不深刻和严格,最高层也没有及时作出正确价值观引导。据《财经》记者从滴滴内部人士处了解,在第一次恶性事故发生后,滴滴对相关责任高管都没有进行重大处分。“一没开人,二没罚款。”一位滴滴员工说。

恶性事件的二次爆发,以及之后引起的广泛舆论指摘,对滴滴是一记重击。看起来,这家560亿美元的超级独角兽终于开始反思,先对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黄洁莉、客服副总裁黄金红两位高管进行了免职处理,无限期下线顺风车业务,之后程维和柳青发布联名道歉信。

“在短短几年里,我们靠着激进的业务策略和资本的力量一路狂奔,来证明自己。但是今天,在逝去的生命面前,这一切虚名都失去了意义。”程维和柳青在联名信中写道。其在落实行动中的第一条就表示,滴滴不再以规模和增长作为公司发展的衡量尺度,而是以安全作为核心的考核指标。

一位互联网创业者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言论称,滴滴下线顺风车的意义在于:一、“大型互联网平台”与“无限责任”画了等号;二、O2O平台进入一个需要懂“人性”而非单纯依靠数据决策的阶段。

这两起悲剧不光是对滴滴,更是对所有互联网平台公司一次沉重的警醒。

监管的灰色地带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告诉《财经》记者,这次事件发生后,交通部虽然表现积极,但是“暴露了整个网络平台交通安全的系统设计问题”。

上述法学专家称,城市内的运输交通、公共交通原本属于建设部,出租车原本属于公安部的交管局管理,在大部制改革之后,并入了交通运输部。如果将网约车类比于出租车管理,其产业监管权限归入了交通运输部的新设运输服务司,但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司机等方面的监管,交通部和公安部仍然有共管的层面。

运输管理归入交通部,直接后果是作为一个只拥有行政许可权力的部门,交通部实际上对这个新兴产业没有执法权——某种程度上,除了吊销执照这种处罚,其余能力有限。但是,在纵向分权上,交通部本身实际上只是制定政策、法规,从事业务指导,而实际的权力掌握在地方部门,尤其是城市之中。

“这是非常独特的机制,交通部只负责政策和指导,具体由各个城市道路交通运输部门来操作、执行”,城市的运管部门一方面需要交通部的政策和法规,另一方面也要有城市的地方立法支持才能执法。但是滴滴这类全国性公司,和全国分散的地方运管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布,是完全不对称的。因此这个产业的监管权限分配,不仅存在着横向分配上的问题,更存在着纵向分配上的问题。就监管体系来说,这个模式在调整之中,但不仅立法速度跟不上,部门间的分工也缺乏系统方案。

在这样的背景下,滴滴是否有义务提供数据呢?运管如果归公安,那么公安就应当设立规则去直接和公司接信号调数据;但现在归交通部,如果没有法定义务(目前没有),而按照网约车的改革方案,应当是滴滴交数据接入运管部门,公安可以直接到运管部门调。

不过,该流程的前提并不被满足。“关于接入数据,滴滴一直在和政府拉锯。”一位同时接近滴滴和监管部门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交通部制定了很多规定要求滴滴接入数据,但都难以落实。

8月28日,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富民公开发声说,滴滴不仅在广东,在全国也拒绝将数据接入政府部门监管,不肯提供详尽的驾驶人员和运营车辆数据,因此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只能靠原始的围堵来执法。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则,从法律上严格推敲,滴滴并没有明确的作为经营者的义务,去直接提供给公安部门。”上述人士说,“很多人都觉得滴滴有义务把数据交给公安部门,但是,这个义务目前在法律上,和一个酒店、公司配合警察的义务并没有区别。”这些导致“信息到底归谁”的问题悬而未决。颁发互联网信息经营执照的工信部,对这些信息和对应的监管问题也没有表态过。上述法学专家称,国内公安部门亦没有建立和滴滴这样大型互联网公司去沟通的系统。地方公安部门如果需要一个全国性公司提供数据,应当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一个沟通或者调取信息的机制。但这个机制目前也没有。

而一名国内知名高校法学教授告诉《财经》记者,这两年运管部门主要精力放在了数据接入上,颁布了很多规则。但是关于乘客安全,比如车辆的标准、司机的资质有规则,但是出现本案的这种情形,究竟是归谁管,并不清楚。“监管职责很模糊,一切都在改革当中。”

令人遗憾的是,恶性事件发生后,滴滴虽然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但该不该处罚滴滴、由谁来处罚滴滴、如何处罚滴滴、未来再发生这样的案件又该怎么办,多位法学专家和律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我很想给一个明确的答案,但就是这样。”上述法学专家说,“这个事情深挖的话,就是监管分权体系的一团乱麻。”

【责任编辑:刘思志】

最高法发布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解密“开盒”产业链 - 非法获取9亿余条公民信息,主犯获刑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涵盖行业“内鬼”窃取医疗数据、铁路系统工作人员倒卖公民出行信息、官方学籍学历平台遭入侵倒卖数据、利用数亿条公民信息搭建“社工库”实施“开盒”网暴,以及利用HPV疫苗预约信息实施精准电信诈骗等多种违法犯罪类型,释放出重拳斩断个人信息

7位“老将”领衔,中央环保督察再发“利剑”:第三轮第六批全面启动,三省区首次合围!

7个督察组进驻东北三省、粤桂、西藏、新疆,首次在一个批次中同时覆盖三省区,督察利剑再次出鞘。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本次督察共组建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广西、西藏、新疆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这是2026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行动,也是《生态环境保

利剑护知产 铁腕保民生 - 黑龙江公安机关重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筑牢高质量发展屏障

4月24日,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进展”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公安厅二级警务专员孙沿国就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护航高质量发展工作作专项通报,系统展现“高位统筹、大案攻坚、协同共治”的立体化打击新格局。高位统筹筑基,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全省公安机关以“两做”“四个进一步”能力提升工程为牵引,完善“四动”工作格局,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纳入

天津营商环境蝶变:从“政策扶持”到“法治护航”涌现多维度创新

4月22日,天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再次强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抓实抓牢城市国际化建设。从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中跻身综合表现较优城市,到中国城市营商环境百强榜位列前列,天津正在用一系列扎实的改革举措,书写着一座北方港口城市营商环境焕新的答卷。法治破局:从“政策扶持”到“法治护航”2026年1月1日零时,《天津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涵盖9章82条、涉及公平竞争

辽宁鞍山靶向整治涉法涉诉问题 企业回访满意率近九成

4月22日,辽宁省鞍山市委宣传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鞍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围绕建设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就为企业和市民提供周到服务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鞍山市委政法委组织多部门制定《企业涉法涉诉案件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明确15项具体整治措施及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政法单位对照《辽宁政

海口构筑就自贸港一流营商“强磁场”:从“非标”破题到全省第一,企业用脚投票

全岛封关运作刚过百天,海口营商环境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连续3年全省第一,超79%核心监测指标达全国前沿水平。从企业服务“被动响应”向“主动赋能”转型,到把“首单难题”变为“通用模板”的制度创新,再到政务服务“楼内事、楼下办”的暖心升级,海口正以制度集成创新为核心,全力打造让企业“用脚投票”的一流营商环境。南海之滨,椰城海口,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深

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动 以高质量审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宣传周以“法护创新、智惠辽宁——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题。宣传周期间,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系统介绍过去一年全省法院知识

鞍山出台176条硬核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提速增效

4月21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系列首场新闻发布会。鞍山市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围绕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惠企政策精准落地、科技创新赋能发展、产业生态优化升级、民生服务便捷暖心等方面,通报阶段性成果,介绍重点改革举措,明确后续工作方向

重罚侵权、AI版权规则破冰 - 最高法2026知识产权宣传周发布会释放强信号

4月20日下午,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2026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以下简称《惩罚性赔偿解释》)及2025年人民法院知识

数字虚拟人迎国家级"规矩",划红线、筑防线、祛魅"数字分身"

一份足以重塑数字虚拟人产业格局的文件正式亮相。4月3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为数字虚拟人这一新兴业态制定系统性管理规则,标志着中国在人工智能前沿治理领域迈出了关键一步。"你是谁?请亮明身份":首次系统定义数字虚拟人,全程强制标识随着生成式人

金融“黑灰产”迎第二季大考:两部门升级集群打击,从“抓蛇”走向“敲山”

一场关乎数亿金融消费者钱袋子的行动正在悄然升级。4月2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通过视频会议系统,正式吹响了新一轮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集结号。继去年首次联合行动以涉案近300亿元的战果收官后,这场备受关注的金融“清朗行动”进入了更为深水的第二赛段。近60次集群打击斩获300亿战果,首轮“摸底考”交出硬核答卷在部署新一轮打击之前,先

铲除基层腐败土壤 “两高”发布“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在2026年“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关键节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5件依法惩治“三农”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这是司法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彰显了依法从严惩处“蝇贪蚁腐”、护航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五件,分别是杨某受贿案、褚某受贿案、丁某职务侵占、贪污案、董某

黑龙江出台生态环保执法“14条”:正面清单免检、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从强化助企帮扶指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四方面入手,为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立下新规矩。正面清单企业享“免检”待遇。14条措施明确,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等

鞍山发布2025年消费维权“成绩单”:挽回损失273万元,ODR和解率超72%

3月12日,辽宁鞍山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发言人进基层 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活动。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就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如何提升消费品质、维护群众消费权益等具体工作展开介绍,消保分局及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群众提问。

从“破局”到“立标”:辽宁营商环境改革闯“关”升级

推行省级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实施“扫码入企”全覆盖、政务服务“立等可取”成标配——辽宁以“硬举措”提升“软实力”,全力打造“最佳口碑省”2026年首个工作日,辽宁召开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发布《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两个多月过去,这场被视为“十五五”开局关键落子的改革,正在从顶层设计转化为企业可感可及的变化。从省领导主动添加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