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闻联播齐齐哈尔讯 记者王同文 李学坤】11月28日,建设法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中、省、市直各单位102家,16个县(市)区负责普法工作的同志到会。会议传达了《全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明确了中、省、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活动安排,重点解读了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要求,明晰了市委年度目标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部分考核内容。全市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的召开,正式拉开了我市“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的序幕。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为国家首个“宪法宣传周”。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意义重大。年初以来,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局高度重视对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抢前抓早,于3月22日联合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建设法治齐齐哈尔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共同印发了《全市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对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的重点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部署。

一年来,全市学宪法、讲宪法氛围日益浓厚,市领导四大班子带头学习宪法,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也积极响应,邀请本地的司法局长、市委党校专业人士、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讲解《宪法修正案》,会前学法已成常态。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市司法局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全市中省市直单位,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各种有声有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11月22日,市司法局联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建设法治齐齐哈尔工作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组印发了《全市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对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进行具体部署,进而将我市今年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