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绥化中院:迅速落实强力推进疫情防控司法办案双力再发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3月12日黑龙江绥化电(记者高晶  通讯员孙瑛 管志刚)3月11日上午,黑龙江省绥化中院以视频方式召开绥化市法院统筹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推进会,为了迅速贯彻落实省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前段工作,查找问题不足,明确方向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按照石院长讲话精神,对下步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主持会议。该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及主管业务副院长、执行局长、两级法院审管办主任及调研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微信图片_20200312103144.jpg

提升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目前, 绥化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但绝不能降低疫情防控标准。绥化市法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树牢风险意识,坚决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一要坚决避免麻痹松懈。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工作指令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检测、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获全胜绝不轻言成功。二要坚决避免马虎大意。在注重细节、严防疏漏上狠下功夫,采取更果断、更有力的行动和更科学、更周密的措施,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发力,最大限度补齐短板,最大努力消除盲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出现的疏漏。三要坚决避免失职失责。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动摇,在行动上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不松劲、不懈怠。用铁肩膀扛起硬任务,以善作为啃下“硬骨头”,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努力打好打赢这场人民战争、阻击战、攻坚战。四要坚决避免交叉感染。各院要高度重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绥化中院制定了《办公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及工作流程》等5个规范性文件,各院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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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在办案上严细认真

该院各院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司法办案转移,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扭转结案率低的被动局面,把因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一要科学分析审判态势。各院要依托数字法院平台,对照全省、全市各指标数据,科学研判疫情期间、疫情过后的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要根据预判结果,及时制定科学有效、切实管用的工作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要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配审判力量,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有效应对案件“井喷”的严峻形势。中院各位分管院领导、各基层院院长要切实加强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居家办公干警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通过电话、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工作,高效化解疫情期间积压的案件,最大限度把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降到最低。在力量调配上,要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精准扶贫工作预留充足力量。二要持续加强诉源治理。以“两微一网”为载体,引导当事人综合运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司法调解、速裁等方式,实现大量纠纷在诉讼前有效解决。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互联网法庭、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等在线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诉讼活动,缓冲疫情结束后的审判执行工作压力。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大与乡镇党委政府、司法所、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常态化联系,层层分流过滤,努力让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三要加快推进办案节奏。充分吸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做法,不断巩固扩大在线诉讼服务成果,统筹处理好“打官司不求人”和“打官司不出门”二者之间的关系。平稳推进线下常规办案,对双方当事人不同意在线庭审或使用在线平台参与诉讼确有困难的,要在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法院干警和涉诉当事人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现场开庭、听证、询问等诉讼活动;对于可以制作阅卷笔录、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的案件,以及可以书面审理的案件,要加快办案节奏,抓紧推进、尽早审结;对于裁判文书制作、送达等审判辅助工作,以及鉴定、公告等程序性事项,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全力支持审判一线有序推进工作。四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市法院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上限比例执行。院庭长要按照相关规定,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和发改案件,严禁院庭长入额后不办案、委托办案、挂名办案,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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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审判管理,在质效上求严求实

绥化市法院要切实认清当前审判质效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大力提高审判质效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工作任务,摆上突出位置,把审判质效整体推上新台阶。一要迅速摸清案件底数。对年初以来受理的各类案件,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院要逐案明确责任人、包案领导、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经中院分管院领导和各基层院院长审定后,报中院审管办备案。中院审管办要对报送情况进行审定,对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目标不精准的,要直接反馈给中院分管院领导和基层院院长,责令重新报送。二要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各院要以“司法大数据”和“数字法院”为依据,对当前质效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案件收结存、发改率、均衡度、结案率、执结率等重点数据、敏感数据和关键数据进行全面清查,找准当前存在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的制定推进措施,确保扬长避短、固强补弱。各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狠抓督办。各审执业务部门要主动与审管办搞好工作对接,了解弱项,发现短板,认真研讨,大力解决,保证案件实体正确、程序合法、流程规范。三要大力推行分调裁审。要用足、用好、用活“繁简分流”机制,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要适当简化审理程序及文书制作,大力提升简案质效。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和省法院的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严惩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大局稳定。四要迅速开展百日攻坚。中院决定从现在起至六月末,在全市法院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百日攻坚”会战,确保审判质效在上半年主要工作排序中进入“双一档”。各院必须高度重视,“一把手”要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执行局要发挥好“三统一”职能作用,围绕全市法院“百日攻坚”会战方案,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中院将派出工作组对各院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指导,对好的经验及时通报表扬、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直至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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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典型引领,在舆论上营造氛围

绥化市法院在典型选树和创新引领上狠下功夫,认真总结提炼在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开展中的特色、亮点、经验,发挥好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不断推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创新发展。该市法院要积极运用“两微一网”和绥化法院党建微信公众平台,深入挖掘和提炼先进典型事迹背后的精神内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先优典型不仅在法院系统内具有广泛影响力,而且在法院系统外也能够广为人知,不断提升法院形象。

绥化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辉同志就落实王双近同志讲话精神和推进当前重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的关系。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强化担当,集中精力、心无旁骛把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位。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要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严惩暴力伤医、扰乱医疗救治和防控秩序等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聚焦当地党委政府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实施的政策措施,找准司法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积极提出司法服务举措,为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备耕生产、保障民生等项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要处理好突出重点和抓实节点的关系。要突出重点,回归主责主业后,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效果和质量,争取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要抓实节点,立案环节,要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两个一站式”平台,过滤矛盾纠纷;审判环节要依托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积极开展调解和审理工作;裁判环节要在开庭后,依法迅速做出裁判;执行环节要依托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查控、网上冻结、网上划拔、网络司法拍卖和线上执行。要全面覆盖,各司法办案、司法保障和司法政务部门都要积极调整工作心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全身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

三要处理好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的关系。“百日攻坚”会战方案是全市法院上半年开展各项重点工作的总抓手。各院要锛住司法办案目标任务,明确标准、细化措施、活化方法、有序推进。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办案数量较少的法院,要迅速做好人员调配,尽快让审判人员回归一线。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总体工作思路不动摇,发挥党建的政治引领力,统筹做好精准扶贫、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信息宣传、信访积案化解和“两个一站式建设”等项工作,力争单项工作当排头,重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登台阶、上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责任编辑:王海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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