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深圳领跑城市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深圳从一个边陲小渔村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其核心秘诀就是持续创新。在发展观念、发展路径等诸多方面,深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作为一个传统创新资源匮乏的新兴城市,深圳经过30多年的努力,探索出了一条社会创新的新路子,不断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从改革开放初期主要依靠“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贸易模式,发展到主要依靠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由原来“山寨之都”成为世界闻名的“创新之城”。深圳这个“华丽转身”的背后,有市场这个“无形之手”,更有政府这个“有形之手”。

多年来,深圳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支持政策和举措,对城市创新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高度注重战略规划引领,从政策和规划层面大力加强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深圳科技创新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深圳科技创新正从“跟跑”向“领跑”转变,机遇稍懈即失,只有在制度政策上率先作出前瞻性安排,加快速度换挡、加快动力切换,释放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活力,才能率先实现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日前,深圳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人才优先发展等三大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城市创新发展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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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科技创新“四个区”

2014年5月,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得国务院批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就未来整个产业布局、创新驱动发展措施,做了一次梳理。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制定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在更高水准上,推动下一轮的创新驱动发展。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形成了“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强化对外合作,打造开放创新引领区;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区”的政策框架,总共62条措施,其中47条属于新增政策,15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了支持力度。

在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方面,深圳提出了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加快高水平创新载体建设、建设高水平大学和新型科研机构、实施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创新项目等内容,要求实施财政科技投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研究、公益性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深圳鼓励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或者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建设科学实验室,最高予以1亿元支持;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发起设立专业性、公益性、开放性的新型研发机构,最高予以1亿元的支持。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深圳制订了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完善产业链配套服务和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等内容。在强化对外合作方面,深圳提出了统筹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深化深港创新合作、促进军民创新融合等内容。在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方面,深圳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保障创新型产业用地、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服务支持、提升创新文化软实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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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

为了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圳市委市政府做多大量前期调研,市委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多次率队赴企业了解发展情况,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政策需求和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

马兴瑞表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是针对在深的所有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具体包括鼓励企业创新、技术改造、开拓外贸方面等措施,总共包括8部分、37条措施,在诸多领域进行了创新,主要内容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包括培育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等大型企业,设立混合型并购基金推动企业并购重组,设立重大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等;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包括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鼓励企业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大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提高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水平,支持企业提升工业设计水平,加快培育引进企业紧缺人才等;支持企业提升质量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包括全面支持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深圳标准体系建设,引导支持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等;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包括设立市级“丝路基金”,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完善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机制等;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包括加强产业用地统筹管理,创新产业用地使用方式,实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专项保障,优化产业用地地价形成机制,加大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等;创新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包括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建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和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着力化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包括加大简政放权改革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统筹协调等。

 

 

 

 

 

 

让各类人才安心创业

创新离不开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此次出台的《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有178个政策点,属于新增的有86个,强化的有70个,重申的有22个,在政策方面实现五大突破:

一是在财政投入的力度上有重大突破。按20个方面的措施测算,每年市级财政用于人才工作的预算将达44亿元,新增23亿元。二是在人才安居保障上有较大突破,提出六个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如未来5年筹集不少于1万套人才公寓房,供海外人才、在站博士后和短期来深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租住,符合条件的给予租金补贴;杰出人才可选择600万元的奖励补贴,也可选择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选择免租住房的,在深圳全职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并取得深圳户籍的,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给予1000万元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相关奖励补贴的同时,可选择最长3年、每月最高1万元的租房补贴,也可选择免租入住最长3年、面积最大为150平方米的住房;人才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将新引进基础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至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在深圳工作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三是在释放市场活力和发挥用人主体积极性方面有较大突破。提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减少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落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在高校、卫生系统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在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深入推进行业组织参与人才评价,以市场化选聘作为企业选人用人主渠道,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子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等,较大程度地提高了人才工作的市场化水平。四是给各类人才“松绑”方面有较大突破。提出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兼职制度,对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实行灵活管理,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探索实行境外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有利于人才创新的经费审计方式,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办法等。五是在优化人才服务方面有较大突破。提出整合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度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制度,为外籍人才来深创新创业提供停居留便利,强化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设立人才研修院,为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完善人才医疗保障等,尽可能为人才提供便利和优质服务。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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