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大学生借4500元交出身份信息却背上5万债务



实习期间每个月赚3000多元,这对一个大二学生来说,应该是不错的收入了。但小赵却只能留给自己300元的生活费,其他的钱全部用来还贷款……

 

轻信同学介绍替人办理多笔分期付款

 

小赵今年21岁,是吉林市某高校的大二学生。2015年11月初,他打算利用假期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但因为囊中羞涩,他就向同寝室的小唐提起了借钱的事儿。小赵打算借4000块钱,到云南走一圈。

 

小唐表示自己没有钱,但是可以给小赵介绍一个肯借钱的人,“小唐说是他的一个朋友,挺靠谱的,但不知道到底干啥的。”小赵说,2015年11月12日,他在小唐的陪同下来到了长春市重庆路附近,并在一个宾馆见到了小唐的朋友李某某。

 

“李某某三十岁左右,他说借钱可以,但需要我帮个忙,用我的身份信息购买几部分期付款的手机,对方承诺会按时还款。”小赵说,“当时我也怕对方中途不还钱了,但我室友一直说没事,我就相信他了。”

 

小赵说,在随后的两天里,李某某带着小赵办理了7部苹果手机的分期付款业务,还办理了8000元的贷款。“我把身份证、学生证都给他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他办的,都是用李某某手机上的APP……”小赵说。

 

“借钱者”失联大学生背上5万多贷款

 

“现 在已经想不起来都在哪里办的业务了,反正都在长春,他开车拉着我,一家家走。”小赵说,他印象最深的是在一个居民楼里,“就像是一个个人家,但屋子 里摆了好多台电脑,都是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李某某跟对方好像挺熟,说‘我领个学生办分期,你给贷几部手机吧’,后来就给我一顿拍照啥的,手机也没经过我 的手,直接让李某某拿走了。”事后,李某某借给了小赵4500元现金。

 

办理分期后的第一个月,李某某按时给小赵打钱还款,但到了第二个月,李某打过来的钱就不是足额的了。“每到还款日期,手机上的软件和短信就开始提醒,最 后一次还款日是今年1月25号,他说不着急,让我再等等。”小赵说,等到1月末,他再联系李某某的时候,就联系不上了。

 

李某某的三个电话号都打不通,李某某还删除了小赵的微信和支付宝好友。这下子小赵慌了,因为一旦联系不上李某某,他将背上巨额债务。小赵说,3月31号要是一起都还了,大约得还52000块钱。“这五万多,我一个大学生根本承受不起啊!现在逾期每天利息都在涨……”

 

小赵找到室友小唐,但小唐却表示,自己也找不到李某某了,“现在室友也不出头,就跟没事人一样,我都急死了。”

 

实习工资几乎都用来还贷从2月份开始已无力还款了

 

小赵说,如今他手机上下载了4款APP软件,注册的都是他的身份信息,分期付款购买的苹果手机每部都是几千元,加上8000元的贷款,他每月需要还款近 四千元。小赵说,联系不上李某后,自己只勉强还上了今年1月份的分期付款,从2月份开始就无力还款了,目前这几个软件都在提示逾期未还。

 

“我没敢跟家里说,在工厂实习的钱每月有3000左右,我只留下300作为生活费,剩下的都还欠款,但还是填不上这个窟窿。”小赵说,如果警方在近期还是抓不到李某某的话,他只好跟家里人坦白这件事了,“利息一直滚,我不还也不行啊。”

 

在打听李某某的同时,小赵得知在学校里,还有好几个同学都被李某某以同样的方式骗了,“有一个同学也是小唐介绍过去的,还有几个是通过其他渠道认识李某某的,但现在都找不到李某某了,我们统计了一下,仅我们几个就欠了20多万元。”

 

目前小赵已经到长春市重庆路派出所报了案,他说:“现在李某某的信息警察都已经掌握了,他有过前科,但不知道啥时候能抓到。”

 

4月4日下午,新文化记者从重庆路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警方提醒

遇事先分析,不要盲目相信朋友

 

针对此事,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表示,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若小赵与贷款公司签署了借款协议,就应当依约承担还款义务;否则,则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长春市公安局有关人士提醒,要小心熟人、朋友下套,面对朋友的介绍要保持理智客观,遇事要先分析,不能盲目因为是朋友关系而不加思考,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相关链接

7名大学生替人贷款买手机身背十余万债务

 

去 年年末,本报曾报道过,长春某大学的7名大学生被人以上千元的好处费为诱饵贷款买手机,结果手机没拿到手,还背上了十余万元的债务。记者在网上浏览发 现,类似案件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而且大多数是“熟人”作案。“熟人”打着求帮忙的旗号,让大学生贷款买苹果手机,手机买到后,对方不久即失去联系,不少 大学生甚至背上了几万元的贷款。记者了解到,不止是“情感牌”,还有“利诱牌”,专门有人招聘大学生做兼职来“套现”。

 

 

 


【责任编辑:张祥光】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