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男子嫖娼后从三楼坠亡 家属起诉事发公寓索赔148万被驳

2019年6月,男子李某入住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附近的阳光公寓,与一卖淫女在三楼的公寓房间内进行了性交易。之后,李某坠楼身亡。经警方调查,李某坠楼原因排除受他人侵害的情形,符合自行坠楼的情形。


李某的家属认为,赖某经营的阳光公寓属于无证经营,未尽到作为宾馆经营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遂起诉赖某索赔148万余元。


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认为,对李某近亲属主张赖某承担本案民事赔偿的诉求,因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李某的家属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澎湃新闻注意到,本案的二审焦点在于,赖某经营涉案阳光公寓有无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是否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对此,广州中院认为,本案中,李某系因嫖娼目的入住涉案公寓,在入住时特意以他人身份证开房,并未进行实名登记。在李某自身行为明显违法、故意规避管理的情况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管理上存在过错的理由不成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参与容留他人卖淫,未有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认定或予以处罚,故不予采纳。至于赖某无证经营公寓的问题,属于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


入住公寓嫖娼后坠亡


白云区法院一审审理认定,2019年6月19日6时23分许,李某入住赖某经营的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阳光公寓(无证经营)311房。同日6时51分许,李某坠楼,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调查认定,经走访李某入住的公寓经营者、见证人、与其接触过的人员、救治医生等,通过开展现场勘查,调取监控视频,结合法医鉴定意见,暂未发现李某有受他人侵害的情况,现场勘查门系反栓,窗沿有踩踏痕迹,不符合拖拽,符合自行坠楼。


在坠楼前,李某在公寓内和卖淫女进行了一次性交易。


前述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公寓经营者赖某交待,当日,他看见白衣男子(指李某)和一名白衣女子(指卖淫女)上了公寓三楼进入房间。


介绍卖淫嫖娼的韦某某称,事发当日,他接卖淫女到阳光公寓卖淫,用捡来的身份证件开了311房间,并收李某250元嫖资。其中,拉客的摩的司机提成60元,卖淫女分100元,公寓老板收房费50元,韦某某拿40元提成。


卖淫女刘某某交待称,在公寓311房与李某完成性交易后,她就离开了公寓,未见李某有异常情况。刘某某称,李某30岁左右,身上有酒味,当时的精神状态是清醒的。事发后,对该事件中涉嫌违法的嫌疑人,警方均给予行政处罚,其中韦某某因介绍卖淫被处行政拘留15日,刘某某因卖淫被处行政拘留10日,赖某因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取缔该公寓。


公寓有无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李某的家属认为,赖某无证经营宾馆,案涉房间窗户低于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未尽到作为宾馆经营者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李某的父母、妻儿等四人作为原告,起诉赖某向其索赔1487286.06元,包括医疗费3297.71元、死亡赔偿金84132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70421.88元、丧葬费53289.5元、处理丧葬事宜人员住宿费14597元、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2919.97元、处理丧葬事宜交通费14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赖某经营的阳光公寓,有无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否对李某的死亡承担责任,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李某的家属上诉时提出,赖某无证经营宾馆,没有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纵容他人在其经营场地内从事违法活动,案涉房间窗户离地面高为80cm,低于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的90cm。他们认为,赖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赖某经营的宾馆在经营资质、日常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存在明显瑕疵。


赖某辩称,无证经营宾馆只是违反行政管理法规,并不直接导致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不知道死者要嫖娼,也没有纵容死者嫖娼,未登记入住人员信息及死者在宾馆嫖娼与死者坠楼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死者所住的房间只有一个窗户,窗户上安装了玻璃窗,玻璃窗完好,关窗后不留空隙,窗台离地面约有1米,并不是只有80厘米。


广州中院表示,赖某作为涉案“阳光公寓”的经营者,其应对入住房屋的李某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求义务人须采取一定的行为来维护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免受侵害,并非是只要出现损害结果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判断义务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结合损害发生的原因、义务人的安保能力以及采取的防范等措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李某系因嫖娼目的入住涉案公寓,在入住时特意以他人身份证开房,并未进行实名登记。在李某自身行为明显违法、故意规避管理的情况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未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管理上存在过错的理由不成立。李某家属等4人主张赖某参与容留他人卖淫,未有公安机关对此作出认定或予以处罚,故不予采纳。至于赖某无证经营公寓的问题,属于在相关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


2020年12月17日,广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李某家属等4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李文文】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企业减负新政直面“痛点”,三大机制破解“政策不解渴”难题

企业负担感受依然较重,57%的企业期盼进一步降低增值税,国务院减负会议正推动政策从“有”向“优”转变。11月25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第十四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柯吉欣在会上表示,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常态化运行机制,集中解决政策不解渴、不精准、不直达、不便捷的问题。本次会议总结了前期减负工作:今年1-8月,支

皮艺军 | 遵循公共规则 为营商环境法治化打好基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家组副组长皮艺军在于近日举行的首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发表的主题演讲引发企业界和律师界的强烈共鸣。11月24日,大讲堂秘书处邀请皮艺军走进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与广大网友进一步深度交流。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