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湖南7000万工程招投标迷局:公示期候选人相互举报


公开招标过程中候选人互相举报,发放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方未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单方废标,并与非中标公司闪电签订高出原中标价120多万元的新合同,湖南嘉禾县一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扑朔迷离。

 

公示期候选人相互举报

 

三百磴水库地处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珠泉镇南岭村境内,其水系属湘江一级支流春陵水的支流。现任县烟草办主任兼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副所长袁杰文表示,该工程是县里从国家烟草局获得的一个重要工程,其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烟草局的相关基金。全国招标信息网资料显示,三百磴水库正常库容为360万立方米,属小I型水库,工程静态总投资12830.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1亿元。工程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发文批准建设。

 

袁杰文说,2015年5月,嘉禾县专门为该项目成立了三百磴水库管理所,隶属县水务局。所里人员是县各个部门抽调过来的。

 

概算近亿元的建安工程成为各方追逐的目标。2015年9月,经湖南省水利厅批准,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在长沙举行了公开招投标。

 

湖南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罗万里介绍,按规定,该工程招投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抽取、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照设立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文书中的资质技术条件是否符合进行审查,对价格等方面作出判断,打分、确定名单。中标的结果系评标委员会评标后,由招标人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此事中为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联合下发中标通知书。

 

公开资料显示,三百磴水库的招标项目经过评标委员会评选,从众多参与投标的公司中评出了前三名:第一名是广东省源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源天”);第二名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水总”);第三名为益阳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水电”)。

 

2015年9月16日,湖南省水利厅对3个候选公司进行了公示。

 

该工程的招投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并符合湖南省水利厅湘水办[2014]54号文件有关建造师规定,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而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袁杰文称,公示两天后,湖南省水利厅接到了举报:湖南水总举报广东源天参与此次招投标工程的拟任项目经理已经有工程在建;同时水利厅也接到广东源天的举报,称湖南水总参与此次招投标工程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有在建项目。

 

随后的调查显示,广东源天拟任项目经理确实已经有工程在建。2015年12月3日,湖南省水利厅取消了广东源天中标人资格。

 

2016年3月,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处长王平告诉记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在两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这是禁止性规定,因此广东源天不符合要求。

 

那么湖南水总被举报的问题该如何处理?袁杰文透露,其间他们也向湖南省水利厅汇报,湖南省水利厅答复: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在建不是影响中标的必备条件,那是在签订合同的范畴。

 

湖南省水利厅建管处处长王平表示,技术负责人,是中标单位在中标工程以后自己安排的;如果法律没有约定的话,双方在合同可以约定。“我们给了很明确的回复,我们查询了法律,你的合同里面约定是,中标、合同签订后,技术负责人必须要到这里来履职履约,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履约的问题,而不是签订合同的否决的一个先决性条件。”

 

行业主管部门权威定性后,2015年12月4日,三百磴水库管理所下达了中标通知书给湖南水总,中标价为7623万元。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业主与非中标人签订高出原中标价合同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但中标的湖南水总却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016年3月下旬,湖南水总的副总经理孙永祥向记者反映,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015年12月7日,他们应要求委派相关人员前往招标人处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然而,对方又拿出了一份新的举报材料让他们说明。

 

原来,在招标人、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广东源天再次举报湖南水总曾经在福建某地招投标中有不良行为,要求取消湖南水总的中标资格。

 

孙永祥认为,该公司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的不良行为查询表,是通过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当日的查询打印件,所体现的不良行为查询信息与当日信用信息平台显示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再者,中标书发出之后举报是无效的。据此,他们向三百磴水库管理所作出了回复。

 

袁杰文说,接到广东源天的二次举报后,他们再次请示了湖南省水利厅。

 

2015年12月31日,湖南省水利厅作出回复:中标通知发出后,如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的违法违规情形出现,应该签订合同。如果对此有疑问,可以向湖南省发改委申请解释。

 

孙永祥说,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元月22日,该公司与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多次联系,并再次委派相关人员前往招标人处就合同签订事宜进行协商,但对方不就实质问题作沟通。2016年2月17日,该公司收到三百磴水库管理所2月3日发出的《关于湖南水总要求尽快签订嘉禾县三百磴水库水库工程施工合同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废除对湖南水总的授标。

 

《复函》指出,湖南水总在投标本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都在新疆的工程项目中任职,且湖南水总在2015年3月被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记投标不良行为一次,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未提供信用信息资料。因此,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8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故决定废除对你公司的授标,没收保证金,并建议湖南省水利厅通报这一不良行为。

 

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这份官方回复与三百磴水库管理所负责人的说法有出入。

 

2016年3月17日上午,袁杰文解释说,该所没有放弃与湖南水总签订合同的想法,而是中标人不愿意配合。他指出,湖南水总“没有给我们任何签订合同的手续,下了中标通知书这么久了,也没有提供履约保函、保证金这些东西。湖南水总说我们拒收了,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接到他们的保函。最终我们认定是一个自动放弃。”

 

对此孙永祥表示,放在任何情况下,中标公司都会急不可待地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他们公司也同样如此,接到中标通知后,2015年12月28日就开具了履约保函,并立刻准备了相关文书等去衔接签订合同的事情。但对方一直不置可否。他说,该公司已向湖南省纪委等部门投书反映。

 

由于无法从双方获得广东源天的联系电话,记者从网上搜索到了该公司的办公电话。3月31日下午,一位女员工听到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称应该与经营部门联系,但该经营部门电话一直未有人接听。

 

更让湖南水总出乎意料的是,在他们收到《复函》的12天前,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已经与非中标人、益阳水电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7753万元,高出湖南水总中标价120多万元。

 

废标过程未走正常程序

 

湖南省发改委法制处的一位负责人指出,业主单位(招标人)如果遇到举报疑似有不良行为,这个程序怎么走?应该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此进行评审,确实漏评的事项,得重新打分,不能直接废标。不论是扣分还是废标的情况,都要组织评标委员会对这个结果进行认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业主不能直接废标,也没有权利废标。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评审后,认定的结果须报给监管部门批准。如果是公开招标的话,还必须公示。“招标过程是在监督下进行的,不能说,监管完了,结果已经出来了,你自己把它给改了,那肯定是不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5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据悉,嘉禾县三百磴水库管理所所长、法定代表人卢坤(副县级干部)已经离开,与益阳水电签订合同的是现任负责人、县政府办主任欧旭兵。欧旭兵称,卢坤走后,组织委托他代管该所工作。至于废标之事,是县长委托他组织会议,县里相关部门开会决定的。

 

孙永祥称,三百磴水库管理所单方面废标、没收投标保证金,明显违法违规。其“闪电般”与非中标人签订超出中标价的高价合同隐藏着猫儿腻。据悉,湖南省纪委接到举报后,已交由湖南省水利厅纪委对此进行调查。

 

湖南省南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罗万里指出,依规定,评标委员会是唯一有权力作出判断的机构。作为招标人的业主单位只能在招投标前期设定门槛,而不能在事后对招投标行为进行筛选。因此,嘉禾县三百磴水库管理所的废标行为,直接剥夺了法律赋予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属于违法。“作为一个县里的水库管理所,敢于违法直接推翻省水利厅的定性和判断,有些匪夷所思。”

 

罗万里说,业主单位单方违法废标,原中标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救济。如果法院确定业主方面违法,则应赔偿损失。三百磴水库管理所是政府部门,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司法机关应当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张祥光】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