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徽州砖雕的艺术成就

徽州位于安徽南部边陲,山川毓秀,民物丰饶,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文化,素以“声名文物甲于东南而闻名”。

明清之际,是徽州雕刻艺术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当时涌现出一大批能工巧匠,以他们的精湛技术,举凡于木雕、竹雕、石雕、金石、碑刻、版画、墨模、琢砚、嵌漆乃至建筑装饰,无不给后人珍贵的艺术财富,尤其是砖雕艺术这朵奇葩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徽州砖雕雏形,溯源于汉画像砖。虽然汉画像砖大部分用于墓窟的壁饰,后来随着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隋唐时期佛教的盛行,砖雕被广泛地用到寺庙、佛塔建筑上,但自目前徽州大量存在的明代建筑的砖雕上,不难找到与汉、唐时期砖雕的渊源关系。首先在模制砖坯烧成加刻这一点上,无疑继承了汉代的制作工艺。汉代画像砖大都是模印砖坯,或砖坯刻画后入窑烧制,嵌砌时再进行修而定型的。在徽州歙县的岩寺、呈坎两地分处明代的门楼上的砖雕便是如此。明代住宅上的大部分脊饰吻兽、鳌鱼等,也都是模印烧制而成的。另外,明初的砖雕手法,粗犷简炼、借助于线刻造型,多为填充式的构图,风格接近汉画像砖。

明清中叶,徽商称雄于中国商界,处在执江南财政之牛耳的显赫地位。“商人致富后,即回家修祠堂,建园第,重楼宏丽”(《歙县志》),以此光宗耀祖,炫耀故里。为了适应达官显贵、大贾富室长期的构筑宏丽精致的祠堂、庙宇、庭园的需要,砖雕工艺日臻精益求精。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徽州各地的居民、祠堂、庙宇、亭、塔等建筑上的许多构件和局部,都饰以精美的砖雕,常见的有装饰在住宅大门上的门罩以及官第或祠庙门的门楼和八字墙、神龛等等。徽州的门罩是在大门门框上用水磨青砖砌成的外凸出的线脚装饰,顶上复以瓦檐,除了作为装饰美观以外,还具有把墙面流下的雨水引向远处的实用价值。门罩的装饰手法一般比较简单,出现的时代比较早,后来渐渐装饰得较为华丽。在门框的两边上方,各嵌砌一根垂莲柱,柱下端各雕一朵莲花,两柱间用层横枋连接,枋上嵌饰各种精美的砖雕图案。枋下的雀替和伸出垂莲柱外的枋头,是单独器形的图案。

门楼是把大门砌成牌楼的模样,大多是贾富室之做法。门楼的装饰则刻意求工,简单的有两柱一间三楼,复杂的有四柱间五楼。柱枋多用水磨砖砌,也有用砖、石混合砌成,柱的下部用础石。规模大的有抱豉石、楼檐的砌法大体和门罩类似,但下部横枋装饰华丽得多。一般缀有梁驼形的华板2到4个,是引人注目的饰点。两道嵌满雕饰的横枋间隔处,构成门上的匾额,横额两端镶有方形雕板,门楼整体看来,和牌楼形式基本一样。

八字墙大多为祠庙、寺院等大型建筑所设置。在这些建筑的大门外,两边各砌一道如八字分开的砖雕装饰花墙,下部有石质的虚弥座。墙的转角处为凸出的砖柱,柱上端为一组仿木枋、檐、栏结构,内容极其繁复精致,其工之精,往往超过门楼和门罩。神龛有灶神、财神、香火座等。这些神龛实际上是整个庙宇造型的缩小,体积大约从30立方厘米到60立方厘米不等。体积虽小,但外观造型和内部结构雕刻得十分精致。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砖雕服务于建筑,因此须在建筑构件的器形内,施展它的刻画功能,在一个固定的空间内组成一个恰当的纹样。长期的艺术实践使用民间匠师找到了各类题材完美的表现形式,如雀替,枋头内各式各样的狮子;梁驮华板内优美生动的花鸟画和人物画;横枋内的民间故事或戏剧人物等等无一不使人感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与统一。

砖雕图案的题材非常广泛,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以人物为主的题材,内容包括民间故事、戏曲图谱、神话传说、习俗等。民间故事的内容最为丰富多彩,在所有砖雕中,被视为精工细雕的中心,占有很大比重,镶嵌的位置也比较显著。一般都嵌在门楼、门罩、八字墙的额枋或华板上。在繁复的背景道具中,人物的尺寸虽然被夸大,但一般在前景人物仅只有二寸之高,在这样松脆的砖质上要刻划得十分传神,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如黟县宏村一所门楼上的一块砖雕《桃园结义》,是采用了五层透雕的手法,把刘备、关于、张飞桃园结义的场面表现得淋漓尽致、惟妙惟肖。其构图之巧妙、造型之生动、雕技之精湛,可谓砖雕中之神品。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在以动物、花鸟为题材的砖雕里,较多出现的是狮子图案,有狮子的滚绣球、大狮小狮(谐太师少师)翻腾、对舞、立坐、俯仰各种姿态。狮子既威武又可爱,把两种对立的情感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十分受人欢迎。大象、麒麟、蝙蝠等等被画在吉祥喜庆的图案里。龙和凤虽然是封建社会常见的装饰性主题,但在民间使用却有严格的限制,在砖雕中出现不多,只是在神庙的脊饰或在八字墙锦带连续花边中偶尔出现一些。其它如犬、兔、猴、鸭、鱼、松鼠、喜鹊、等动物构成的图案,种类繁多,应有尽有。以二方、四方连续、几何纹样形成出现的纯花卉的植物图案更是璀璨似锦,目不暇接。被视为传统的静物画的“博古图”在砖雕图案中也占有一定位置,这些琴棋书画,钟彝古玩被组织在卷草、回纹环绕的花边棉带中,琳琅满目,雅趣横生。

从整个砖雕艺术风格来说,明代的风格比较古拙朴素,用刀刚劲洗练,气势雄浑有力,注重整体效果。在雕刻手法上一般为浮雕或一层浅园雕,景物前后紧贴,多借助于线刻造型,画面内容比较单纯,人物造型也多雷同,构图强调对称,缺乏层次变化,但整体感强,富于装饰趣味。到了清代徽州商人愈加富有,豪华的生活享受必然要各种艺术与之相适应。所以,这一时期的砖雕风格渐趋于细腻繁缛,注重细节性构图。一块方不盈尺的砖坯上最多用九层透雕,整个画面的布局也采用了立轴和手卷式的章法,显得更加端庄严谨,精细入微,雕刻技法更加成熟、精湛。

明清徽州砖雕艺术,在中国雕刻史上,留下了灿烂辉煌的一页,无愧为中国古典艺术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责任编辑:张慈】

司法亮剑“小过重罚”,最高法专项行动纠正367起涉企执法不当案件

一面锦旗、一份感激,背后是法院系统对涉企执法“过罚相当”原则的坚守,是367起“小过重罚”案件得以纠正的法治进步。自2025年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法院已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项源于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专项行动,在过去一年中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各

最高检: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

加大重点领域、民生领域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领域腐败整治,协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金融、国企、能源、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7800余人;起诉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4100余人;起诉乡镇、村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200余人。张晓津介绍,检察机关过去一年依法办

2025年辽宁全省法院市场经济秩序案件一审860件,追赃挽损18.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关乎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发展全局,辽宁全省法院锚定这一目标,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关系营商环境”理念,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相关一审案件860件,成功追赃挽损18.1亿元,为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

商标法修订亮剑“心机商标”,恶意抢注最高罚十万元

商标法修订草案正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法将直面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致力于净化商标注册秩序。1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全国人大目前已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针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以及“心机商标”等突出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接近5000万件,位居

河北检察2025:41项经验获最高检推介 追偿生态赔偿金7.3亿元

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法律监督及队伍建设等领域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据1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2026年首场新闻发布会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万余件,41项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32个案件获评典型或优秀案例,99个集体及32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以高质效办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护航营商环境:纠治趋利性执法 平等

直播电商迈入强监管时代!新规设“黑名单”、限流量、管AI主播

曾经乱象丛生的直播电商行业即将戴上“紧箍咒”,四类主体责任不明、消费者维权困难的时代将宣告结束。《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新规由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全方位监管框架。新规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的责

招投标腐败黑链:一场分噬国家利益的“精细分赃”

评标专家信息被泄露,保安牵线运作中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安排清场方便“围猎”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灰色产业链。近年来,评标腐败乱象频现,有的公然信息造假,有的表面流程合规实则层层失守,有的利用“暗语”串标,有的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指定评标专家。招投标领域腐败手段不断升级,从早年在招标中心门口拦截专家、现金行贿,发展到通过微信群定向勾接,直至黑客入侵。这一领域腐败呈现链

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司法部部署2026年执法常态化监督

行政检查次数下降33%,发现问题率却提高18.5个百分点——这一减一增的背后,是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的实质性突破。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1月19日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会上指出,2025年司法部牵头组织开展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总量同比下降33%,而发现问题比例平均提高18.5个百分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查纠涉企行政

厦门市海渔综合执法支队力保千吨钢构架安全转运 精心护航保建设

1月11日7时许,一场关乎第三东通道建设进度的重要海上转运作业,在晨光熹微中拉开序幕。厦门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四大队(以下简称四大队)执法人员准时抵达第三东通道33号桥墩附近海域,为千吨级钢构架海上转运任务提供专项护航保障。▲钢构架行驶途中此刻的作业海域,一派繁忙有序的景象。巨型工程船巍然屹立于碧波之上,红白相间的重型起

执法新风:从“重处罚”到“重服务”的治理变革

司法部发布第三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覆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八个省区,展现了各地执法部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严肃纠治执

平台规则透明化 新规遏制大数据“杀熟”

一部将深刻改变网络交易生态的新规正式亮相,平台“霸王条款”将被套上紧箍咒。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这部将于2月1日起施行的新规直指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和执行环节。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这一“关键少数”,以平台规则为切入点进一步压紧压实平台责任。新规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实施大数据“杀熟”、不合理限制经营者自主权

上海营商环境迎9.0版升级,首次回应“反内卷”助力企业轻装前行

从“新春第一会”到“新年第一会”,上海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再度提前,彰显出这座城市对市场主体的不懈呵护。元旦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连续第九年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与往年不同,这次大会首次从“新春第一会”改为“新年第一会”,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左右,展现出上海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紧迫感。会上正式发布的《上海市加快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年)》

企业名称申报新规出台,“傍名牌”行为将受严管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提供统一明确的操作规范,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1月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名称申报指引(2025年版)》。这一新规针对企业名称申报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规则不清晰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了从申报流程到相同近似比对的全链条指引。我国已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登记机关取消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制度,

强力铆合“关键一环”!首部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

12月31日,证监会官网发布了一份长达38条的征求意见稿,首次为5000余家上市公司的“关键岗位”董事会秘书制定了系统的监管规则。“这是首部专门针对上市公司董秘的监管规定。”证监会起草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的最后一天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这部共计三十八条的规则,从职责、保障、任职到追责,

最高法出台管辖新规,民事案件管辖争议迎破解之道

最高人民法院为民事案件管辖实践中的模糊地带划上清晰界限。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部分民事案件管辖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批复》(法释〔2025〕15号),这一重要司法文件将于次日(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该批复针对民事案件管辖中的五大关键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旨在减少管辖权争议,提高司法效率,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批复的制定源于审判实践中的现实需求。

精准拆招隐蔽逃债!最高法发布7件典型案例划红线,筑牢营商环境安全盾

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覆盖股东滥用权利、夫妻恶意逃债、拒不执行判决等多种常见情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的同时,释放出全链条惩治逃废债、全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强烈信号,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司法屏障。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在案例发布现

对外贸易法大修落定!新增“安全发展”条款,数字与绿色贸易获法律保障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自1994年施行以来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全球经贸格局深刻变化的背景下进行的一次重要法律完善。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共十一章八十三条,从立法宗旨、改革举措、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性调整和充实,充分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总体思路。法律演进历程对外贸易

公安部围剿金融黑产,斩断近300亿“黑灰产”链条

一场持续六个月的全国性打击行动,揭开了金融领域“黑灰产”的庞大网络,也展现出监管部门协同作战的新格局。12月25日,公安部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公安部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开展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的工作成效。今年6月至11月,两部委部署17个重点省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打击,取得了显著成果。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在发布会上

吴有龙:“法治雷锋”如何筑牢企业“心安”基石

企业家不怕经营纠纷,最怕心结难解、对司法环境失去信心。法治雷锋宣讲团团长、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吴有龙认为,企业对司法的期待,不只是输赢,更在乎过程中的尊重——司法既要合法,更要共情,让企业感受到被重视。

信用新政:轻微失信原则上不公示,百万市场主体迎新机遇

一项将于明年实施的新规,标志着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11月26日公布《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这一重要规章将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2023年发布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首次明确了失信信息按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并规定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这一规定将显著降低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