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李健:法治护航创新 信心拥抱未来



中经联播6月11日北京讯(欧阳雪 张宇晖 雨蝶)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主办,人民法治杂志、中国律师博物馆支持举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日前在北京国际饭店举行。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金融数字化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创新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李健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交流发言。以下为发言摘要,题目为编者所加。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此次《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研讨会。作为宁波保税区跨境供应链管理与结算科技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同时也是金融数字化与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创新国家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与实践者,我深切感受到《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既是对民营企业创新实践的最高礼赞,更是对数字经济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宣言。我从三个维度分享这部法律带给我们的信心与力量。

一、《民营经济促进法》让民营企业吃下“定心丸”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民营企业用60%的资源创造了80%的就业、贡献了70%的技术创新,但“玻璃门”、“弹簧门”的隐忧始终存在。我们公司在跨境数字人民币结算系统研发过程中,曾因国际支付清算规则与国内监管框架的衔接问题陷入长达半年的合规困局。正是《民营经济促进法》中“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跨境金融创新容错机制”等条款,让我们在数字人民币跨境流通、区块链智能合约应用等关键领域获得政策突破。法律以“非禁即入”的清晰边界,让创新不再是“戴着镣铐跳舞”。

这部法律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构建了“平等保护”的法治框架。当我们投入上亿元研发资金攻克跨境支付时标系统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技术成果转化收益保障”等条款,彻底消除了创新投入的后顾之忧。数据显示,法律实施后长三角地区民营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同比提升17%,这正是法治释放创新活力的生动注脚。

二、科技创新迎来制度性“加速器”

在主持国家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项目的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数字经济时代的科技竞争,本质上是制度环境的竞争。《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科技创新”章节,从三个方面构建起创新生态系统:

第一,破解“卡脖子”难题的制度供给。法律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我们正是受益于此,成为首个承担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跨境场景研发的民营企业。在亚太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中,我们的建议被认同体现出了法律赋予的“创新主体平等地位”。

第二,构建全链条创新保护体系。从“首台套设备采购补贴”到“数据要素产权界定”,法律搭建起覆盖研发、转化、应用的全周期保障网。我们独立研发的跨境贸易溯源系统,依托法律创设的“数据资产确权登记机制”,成功实现技术专利与数据资产的复合估值融资。

第三,开辟全球化竞争新赛道。法律“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条款,让我们在SWIFT系统升级谈判中赢得话语权。去年我们协同参与的《跨境数字支付大数据规范》,已被国际清算银行纳入数字货币桥标准框架,这是中国民营科技企业首次在国际金融基础设施标准领域取得突破。

三、在时代变局中锻造“新质生产力”

面对全球产业链重构与数字技术革命的双重变局,《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我们锚定了三大发展坐标:

其一,以制度型开放应对全球化挑战。法律创设的“跨境创新试验区”机制,使我们在宁波保税区率先开展“FT帐户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实现多个国家地区实时清结算。在RCEP框架下,这套系统帮助港口3000家中小企业降低汇兑成本超12亿元。

其二,以合规能力构建新型竞争力。我们投入2000万元建设的“全球合规数字中台”,正是响应法律“强化合规管理”要求的战略布局。该系统可实时解析178个司法辖区的监管规则,使跨境业务合规响应速度从72小时缩短至15分钟。

其三,以社会责任重塑企业价值。法律将“ESG发展理念”写入条文,指引我们创新“绿色跨境支付”模式。通过碳足迹追踪算法,已为长三角出口企业节省46万吨碳排放,证明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可以同频共振。

当《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写入总则时,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文本的进步,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性跨越。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亲历者,我坚信:这部法律将如同三十年前的《公司法》一样,成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

站在新起点上,我们正在法律框架下探索“数字货币结算科技+供应链金融+产业复合生态”的深层次创新。通过与政府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合作,我们协同创新的“智能合约司法存证系统”,让跨境交易纠纷解决周期从平均187天缩短至7天。这启示我们:法治与创新的深度融合,正在催生新的生产力革命。

最后,我用敦煌莫高窟《张议潮统军出行图》中的商队形象作比:千年前的丝绸之路,商贾们在《唐律疏议》的保障下贯通东西;今天的我们,将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护航下,打造数字时代的“新丝绸之路”。因为这部法律给予我们的,不仅是发展的底气,更是开创历史的权利!


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吴晓平主持,以进一步宣传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凝聚合力推动落地生根为主旨。来自首都法学界、企业界、律师界80余人出席研讨会并热烈交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迈入“依法强基”的全新阶段。以“平等保护、精准服务、规范公权、激发活力”为核心原则,通过构建 “制度健全、保护平等、服务高效、司法公正” 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系统性法治解决方案,对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未来需进一步推动法律条文落地见效,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中焕发生机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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