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推行办税事项全市通办后,哪些区可以全市通办?能办哪些业务?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自2016年8月8日起,在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开发区、燕山国税局范围内运行,上述区(地区)国税局可办理全市通办业务。2016年11月起,全市纳税人可以到全市行政区域国税机关办理全市通办业务。
全市通办办税事项的范围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纳税咨询等7大类375个办税事项(详见该文件附件2)。
2.北京市跨区设立建筑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外管证?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的通知(京国税发〔2016〕229号)规定,本市纳税人在京内跨区经营需要预缴税款的,不再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原京内跨区经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办理的临时税务登记,由地税机关进行注销。
3.纳税人登录北京国税办税软件申报增值税,申报表自动带出的银行信息不是企业的银行账户,应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申报表上带出的银行帐户信息,取的是纳税人税务登记中的银行账户,不一定是纳税人三方协议的缴税账户,不影响纳税人申报缴税。
如申报表带出的银行账号已经失效或者非本企业银行账号,请纳税人办理存款账号变更手续。纳税人仅在银行端进行账号变更或者作废,税务机关无法获取该信息,会造成带出的账号是失效账号等情况。
4.纳税人通过北京国税网上办税服厅“票e送”申领发票,系统显示没有可以申领的份数,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领用发票之前需要进行抄报税和清卡操作,否则无法领用。(导致这个问题原因:一是验证该企业未抄报税或有逾期未申报、欠税等,不计算其可申领数量,直接返回问题信息;二是如果没有上述相关异常信息,可领用状态依然为零,一种是纳税人已经从其他途径领用完成;另一种情况是已开票未上传完成自动验旧,导致发票结存过大无法领用。)
5.纳税人在自助机上领发票后发现本月开票数据全部已经抄报,是怎么回事?发票已经全部抄报是不是就不能作废了?
答:抄税过程应为纳税人自行操作行为,部分自助机有报税功能,但也需纳税人操作才能进行。发票抄报后不能作废。
反向操作:春节揽储战中的“利率小阳春”
一场与市场主流趋势背道而驰的“利率小阳春”在多地悄然上演。“这张三年期的‘金马送福’特色存单,利率上浮到了1.9%,但只发行到三月底,而且20万起存,需要的话得尽快预约。”广西昭平农商银行的一位客户经理正向客户介绍新上线的产品。2026年春节前夕,当市场普遍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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