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委员专家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言献策

5月11日,“互联网金融+传统产业升级主题座谈会”在北京政协礼堂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陈元、王钦敏,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等出席了座谈会。

“一些违法经营金额较大、涉及面较广、社会危害严重的互联网金融案件陆续发生,引发社会各界疑虑,更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巨大挑战。”全国政协委员王滨说。

王滨是在11日上午举行的“互联网金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主题座谈会”上做如上表示的。他认为,要在金融效率和维护金融稳定之间实现平衡,需要监管层和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可谓异常火爆,微信、支付宝等互联网支付呈几何级数增长;P2P网贷余额去年超过5000亿,成交量达一万亿;资本蜂拥而入,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大幅降低;“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十三五”规划……

但风生水起的同时免不了鱼龙混杂,很多形形色色的公司披上互联网金融外衣,大肆非法集资、卷款“跑路”,整个行业暗藏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投资往往小而分散,一旦出现风险,不明就里的投资者将被迫率先承担。比如,近期出现的e租宝、中晋系等事件,莫不如是。

而除了抱着骗钱的目的之外,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希望“来快钱”,在风口之上盲目扩张业务,只顾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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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所界定的P2P是‘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但现今P2P及其衍生业务早就超过了这一范畴,很多企业涉嫌非法集资、自融自保、资金池等明令禁止的行为,确实值得我们反思。”全国政协委员徐晓兰说。据银率网的统计显示,在3463家被监测的P2P借贷平台之中,问题平台约占46%。

互联网金融企业重营销、重用户体验和资本方期待,容易忽略风险管控,偏离金融本质。这致使企业忽视应承担的责任,行业发展问题不断暴露。比如校园网贷,门槛低、放款快,造成许多大学生身负巨额债务,并导致有大学生因难以还债而自杀的惨剧。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闫冰竹认为,互联网金融要创新、规范发展,就仍然要秉承金融的核心逻辑,评估风险和收益,坚持安全性、流动性等原则。“当前互联网金融要加强对金融的理解,加深对风险的敬畏,在经济周期波动和市场风云变幻中多一份行稳致远的坚守,少一些抢抓风口、模式风险的冲动。”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汤珂也认为,互联网金融永远离不开“风险—收益”的金融本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传统金融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仍然存在。

汤珂指出,互联网金融还“面临着风险爆发速度快、技术风险容易转化成流动性风险”两大难题。他认为,黑客攻入防火墙、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数据安全风险等都会造成投资者恐慌,进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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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横生和危险遍地之时,“底线”与“红线”需尽快划出。

近几年的“野蛮生长”证明,互联网金融“推陈出新”的速度十分快,常常是针对某一现象的监管还没有落地,业态就已以其他新花样出现。这就意味着,监管脚步要实时跟进,要符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色。

政法部门今年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P2P网贷监管细则结束了征求意见,地方政府部门也纷纷收紧监管口径,比如上海市出台了全国范围内针对打击非法集资的首个地方政府文件。

监管部门希望把网贷定位为纯“信息中介”,突出其防范风险的主体责任,但更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细则还有待加快出台。

“央行等十部门去年年中联合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然而至今监管细则一直没有出台。”徐晓兰说。而汤珂则建议,“对信息技术和金融的监管应纳入一体统合监管,用互联网的方式监管互联网。”

汤珂还称,为规避风险,互联网金融只能销售一些简单的、一目了然的金融产品,而现在很多产品,“我这个经济学教授理解都很费劲”。

除监管之外,多数与会委员、专家认为,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识别机制,建立依托大数据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主体自治三者结合,加强管控不切实际的宣传等措施都将有利于建立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张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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