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隆化县一起因重复办证引发的林权纠纷何时了


前不久,本网接到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卢有军的信访投诉称:“隆化县林业局有关公务人员,严重违反行政审批程序,玩忽职守,未曾找我本人核实我所承包的林权范围内林木采伐等情况下,在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和林权范围内以及按照审批手续采伐期间,“一女多嫁“竟然又给他人先后办出去五个林权证。这种严重的违法渎职和侵权行为,给我本人增添了很大的精神损害和重大的经济损失!案件发生七八年来,我本人也记不清到隆化县有关部门跑了多少趟冤枉路,也求助过新闻媒体,此事件也在网上曝过光,也曾向河北省纪委实名举报、投诉过隆化县林业局和该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局。可无论我咋告,就是不给我解决!一拖再拖,几年过去,我已筋疲力尽!在我一连几年控告中,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才告诉我说,让我去法院起诉,走诉讼程序。我一个小老百姓,一是也没钱去打官司,二是县林业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县法院也跟县政府有关联,政府各部门之间都有着密切联系,交往起来要远比我这个小老百姓容易得多!上面打过去个招呼,我就白跑一大圈,甚至几年;这官司我就是有理有据,也恐怕打不赢!我没办法,还得求助新闻媒体派人去调查调查,帮我呼吁呼吁。卢有军如是说:“我提供的每一份材料和跟你们反应的事包括每一句话都是事实,如有假,我卢有军愿意承担一切因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经详细查阅信访投诉人卢有军提供的材料和照片、录像(光盘)等辅助证据后,决定:本网派员,对于卢有军所遭遇的问题给予舆论援助。

经本网调查,卢有军在2005年4月份与河北省隆化县唐三营镇二道窝铺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林木买卖合同书》,合同约定,自2005年4月1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有效期10年,买卖承包采伐林木面积共计530亩。合同里有四至范围,有亩数,有权属。即:十年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树木采伐权和买卖权利均归卢有军所有。合同签订后,卢有军一次性买断,分两次交清了530亩山林款。

材料显示,合同第五条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砍伐完树木后的林地,便由甲方收回进行育林更新,不受年限制约”。正是这单一条款,使得合法持有林权证的卢有军在2007年,遭遇了另外五个人在卢有军花钱买断的林区内也都各自拥有了隆化县林业局颁发的《林权证》。在给这五个人办理《林权证》之前,隆化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未曾找卢有军核实,也未曾找卢有军一起到山上勘查实际采伐情况,卢有军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该县林业局违规,违反行政审批程序,未经严格核实实际采伐情况,并在卢有军还依然持有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未注销或核减重新换证的情况下,形成了“一女多嫁”。

据调查,卢有军与隆化县二道窝铺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从该县林业局办完林权手续后不久,卢有军分别从2005年底至2007年下半年,分五个批次,按计划向隆化县林业局提交了采伐林木申请并获得了批准,也依法办理了采伐许可手续。卢有军也按照县林业局批复的范围,选择已经成材的树木,进行了采伐,未成材的小树留着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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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媒体报道,根据隆化县林业局和卢有军双方提供的材料显示,五个批次一共采伐了约293亩,还剩240亩左右未经采伐。为了好划分片区,采伐过和没伐过的林木,加上县林业局规定每次采伐面积不得超过75亩,卢有军每次都留出一条树带(隔离带),每条林带约三四十亩(卢有军称),林带面积内均为原有山貌、林貌。也就是说林带里的大小树都未曾砍伐。卢有军对合同里第五条约定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已经砍伐林木后的林地便由甲方收回进行育林更新,不受年限制约这一条并不持有异议;也同意其砍伐过的293亩林地可以由村委会按合同收回。其主要投诉的主体内容主要针对这几条没有砍伐过的林带。卢有军称“加起来近140多亩,被村委会随同卢有军采伐过的林地一起转卖和转包给其他五个村民,隆化县林业局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渎职,在没有上山勘察,也没有把村委会主任和卢有军本人叫到一起进行当面核实的情况下,就给那五个人分别办理了林权证。”因此,引发了多方林权纠纷。卢有军多次上访,至今隆化县林业局没有给予妥善解决。

这块林地是别人眼里的“唐僧肉”却成了卢有军的“烫手山芋”

据悉,自2011年末,卢有军通过上访,将隆化县林业局违规重复办证导致多方林权纠纷并给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情况,告到了河北省纪委,隆化县纪委也对林业局办证人员马小光和村书记王兆龙进行了调查,确认是违规办理的林权证,并对二人给予了处分。既然从卢有军林权范围办出去的林权证是违规的,隆化县林业局就应该给卢有军合理的答复和妥善处置才对。然而事情远远不止于此。

卢有军诉称:自2012年春季,村民马庆平,马锡川等人,从他的林地里,大量采挖和砍伐林木。每次采挖林木数量之大与处理结果相差甚远。那五人仗着林业局给其办理的林权证,肆无忌惮,连年大量采挖。

盗挖打包好的树苗.jpg

盗挖打包好的树苗

在2016年3月16日这天一大早,卢有军从围场老家出发,忐忑的开着车,一路狂奔,来到了他承包并一直被权属之争困扰着的山林脚下;发现有盗挖树木的痕迹,不远处有刚刚打包好的树苗。凭直觉,卢有军感觉不妙,断定山上有人在现场正挖树苗。于是向隆化县森林公安局报案。据卢友军说“林业公安人员互相推诿,不出警,又向承德市森林公安报案。市局又给隆化县林业公安打电话,于是下午1点多钟,隆化县林业公安才与我联系。于是,我又返到现场,迎面碰见20多个人,有的在挖树苗,有的在打包树苗。山上到处都是挖过的树坑,碍事的树全部砍断砍倒,530亩的林地被盗挖一遍,山上一片狼藉。我下山到我停车的地方一看,我的桑塔纳轿车被砸,急忙拨打林业公安的电话却无法接通。只好跑到村里去找,森林公安正在村里与村书记王兆龙了解情况,我问黄警官,你的电话为什么打不通?他拿起电话看了一下说,我在做笔录。我说现在挖树者都已把树运到山下准备装车了,他才让身边的的人跟我上了现场。警察录完相就下山了!到了山脚下,我指那些被捆绑好的大树苗,跟警察说,这些树苗,我可交给你们了!这是证据,你们可要保管好!可是,第二天,我再向隆化县森林公安追问案件侦破情况时,警察告诉我说,昨晚留在山脚下的树苗都丢了!通过线索抓到一个在现场挖树的人,他只承认就挖了30多棵树苗,剩余的树坑,经林业专家核实认定,再找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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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的轿车.jpg

被砸的轿车

后来,卢有军和森林公安一同上山核实被挖过的树坑时,却遭到本地村民马庆平、马锡川等十多人的围堵,也把车拦截在山脚下。森林警察却不管,说这属于治安案件,应由地方公安受理。卢有军就向地方派出所报警,经地方警察出面才得以脱身。

在这次“维权事件之后不过半月的时间,森林公安没给认何答复,采挖者再次大量上山采挖林木,并在山上修了一条运输车道。卢有军又再次找森林公安干警去了现场,在下山时又遭道七八个人围堵,漫骂。卢有军称:“要打断我的腿,吓的我不敢下车,后来森林公安把他们拉走,我才得以安全脱身,后我问森林公安怎么处理,他说你回去听电话。至今日仍无认何说法。

采挖者修的运输车道.jpg

采挖者修的运输车道

纵观整体事件,卢有军在接受本网采访时气愤的说:法律、法规,在隆化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局是不起效力的!执法者在“强盗一样的采挖者面前,执法如此无力,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如此猖狂?两次在山上为了阻止非法持证者乱砍滥伐,都不同程度的遭到“盗林木者的围殴,并扬言,再上山,叫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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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件核实过程中,据卢有军回忆:“森林公安说树坑是940多个,遭砍伐的树木是700多棵,大树21棵。最后我向森林公安局长要事件的处理结果,得到的答复是,给你什么结果?你林权确定不了,我们就按滥砍乱伐处理,构不成盗窃罪,立不了案。另外,对方也有《林权证》,你也别难为我们森林公安局,你还是去林业局把你的林权问题解决好,这事我们才能处理。你如果不能把林业权属问题解决了,我们也没办法!乍一听,这位局长的说辞似乎也有道理。

至此,卢有军承包的山林成了别人眼里的“唐僧肉”,而自已虽然手里一直拿着合法有效的《林权证》,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本网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进展情况。(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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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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