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房租抵扣个税遭拒 租客怎么办?

拨通房东电话的时候,春波的心里挺忐忑,“我想和房东商量下房租抵税的事情。”意料之中,房东拒绝提供包括身份证和有关房屋的一切信息,并且告诉春波,如果坚持要用房租抵税,就解除租赁合同,“房东让我考虑清楚。”春波说,他提出承担每个月的租房税款,房东也不愿意。

春波颇为无奈,马上就要过年,正是单位最忙的时候,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重新找房子,考虑再三,他只能妥协,“以后再说吧。”

事实上,春波的遭遇并非个例。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以来,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税的想法都被房东“扼杀”了,也有房东直言,租房都是税后价,如果租客要抵扣个税,要么涨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缴税。

房东的“拒绝论”引发了持续的热议。因为新个税的房租专项抵扣,或许会让房东和房客之间形成博弈,最后演变成房租上涨的行为。

“当初在制订有关政策的时候,确实没有考虑到房东会有这么大的抵触情绪。”一名没有具名的税务部门有关人士称,“现在各地的税务局也都很困惑,也在等待上级部门的指示。”

现象

房客想抵税 房东:不租了

按照现行的政策,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而个人出租住房如采用分税种方式,需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

“要是提抵税的话,就不租了。”齐芳特别直接,“我也不涨房租,我也不让他自己缴税,解除合同就可以了。”齐芳有一套房子在出租,租客还没表达抵税的意愿,齐芳就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诉了租客,“谁知道缴税之后,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春波表示理解房东的想法,“羊毛出在羊身上,即使房东每个月按时缴税,那这部分成本一定也是转嫁到租客身上的。”

实际上,在目前的租赁市场,个人租房基本上不会主动去纳税,这也是造成房东对于租房抵税的事情比较敏感的原因之一。而对于齐芳来说,她也怕诸如身份证等个人信息的泄露,从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采访中,多家中介的人员也表示,不少房东已经打电话提出了要求,“不给抵扣个税。”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房东不愿意租客抵扣个税,有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房东怕租赁行为被记录后,未来税更高,“原来税务机关可能不掌握房东的房租收入情况,通过纳税申报后,房东的房租收入就会被记录。”张大伟说,以北京为例,租赁行为备案的比例尚不足一成,而如果看全国,1%都不到。

上述税务部门有关人士也证实,出租房屋后,主动前往税务部门报税的出租人并不多,“企业租房,可以要求缴税,但是个人出租房屋,没有办法控制。”

“这个问题是一个技术性的细节问题,如果解决不好的话,可能会影响这次个税改革的初衷。”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说道。

中介租房 可填公司信息抵扣

燕子考虑再三,还是放弃了用房租抵扣个税的想法,“我没给房东打电话,我想他也不会同意。”燕子咨询过北京市的税务热线,虽然工作人员说,目前对于房东是否要缴税没有明确的政策,但她也强调,按时报税,本来就是应该的事情。

因为父母还不到60岁,又没有买房,没孩子,也没继续读书等,所以目前燕子能用到的抵扣个税的政策,就是房租,燕子给北青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月薪12000元,房租3000元,按每个月5%的缴税额算是150元,而她的月薪扣除保险之后,每个月的缴税还不到300元,就算用上这可以抵扣的1500元,把起征点提到6500元,实际上也减不了多少钱,“要填的信息很多,还挺麻烦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一套年租金10万元的房屋,每年税费5000元。而租客抵扣的个税其实一个月也就节省100元左右,一年下来也就节省1200元。如果把多余的税费加在租客身上,那就意味着,每个月的房租又上涨了300多元。

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相关人员介绍,若是和房东签的合同,房东的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即其身份证号)是必填项,填不了则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这一项。至于税务会不会根据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另一名客服人员表示“这个我们没有明确的口径。”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从自如等中介手中租房,可以选择“组织”一项,填写相应公司信息,抵扣个税,但自如表示,自如不是出租方,是为了租客申报便捷才提供公司信息。

李磊租的就是自如的房子,“看到管家的消息后,我就填写了相关资料,然后提交了。”李磊说,这一点上还挺方便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于自如此次的做法非常赞同,“未来包括长租公寓企业、开发商等,都需要在租金抵扣个税方面有更规范的操作流程。这方面做到位,就可以成为租赁业务的一个卖点或亮点。”

建议

完善政策

适当下调租房税点

刘桓教授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从“大政策来说非常好。”长期以来,我们国家的个税都是单一扣除。现在有六项附加扣除,“税政的调节,还需要一段时间,进一步地完善和解决。”

前述税务部门人士称,目前关于个税抵扣并没有具体的操作细节,但只靠租赁合同就能抵税,这有些不妥,“还是需要房东先去缴税,承租人再拿着税票去抵税。”

刘桓也认为,承租人应该拿着房东缴税的发票去抵扣个税,而不是单凭一份租赁合同,“确定合同的真假和有效也是很重要的工作。” 刘桓说,租赁双方的个人信息都应该在税务局得到反映,比如说,有人要用房租抵税,那么就应该确定他是否有租房,是否重复抵扣等。

“急需出台一份明确的法规指导性文件。”在刘桓看来,如今虽然已经出台了扣税标准,但怎么扣还需要税务局去设计一个严格详细的流程。”按照刘恒的说法,房屋出租是提高房屋使用率的好办法,对于个人出租房屋的税,应该给予适当的减免和优惠,比如把较为复杂的税收制度,用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来征收,不要让出租房屋的纳税人太过于麻烦。如何做到“无缝”衔接,税务机关就应该出一个具体的实施办法。怎么样让租客得到实惠,而房东又不受损失。

“个人建议低税。”刘桓告诉北青报记者,核心是不能涨税,涨税的话会使得租赁双方的利益都受到损失,“房东把成本加在租客身上,就等于整个租赁市场的价格上涨。但如果不让房东涨价,那大家出租房屋的积极性又会被打击。”刘桓说,“税务局应该适当地往下降税,比如把房租出租需要缴纳的税点再降1-2个点。”此外,刘桓建议,授权各省因地制宜,采取带有地方特色的办法。“过一段时间,可以把好的办法统一起来,再制订全国可以使用的模式。”(记者 张蕊)


【责任编辑:欧阳雪】

最高法发布金融消费者、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案例覆盖金融借款、基金理财、数字金融、人身保险、证券投资等多个领域,聚焦格式条款、公平交易、适当性义务、权利救济、多元解纷等现实热点和司法难点,集中展现金融审判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引领,彰显构建公平、透明、诚信、安全的金融市场生态的示范意义

从“管企业”到“做伙伴”:北京“十五五”营商环境规划亮出29项硬招

到2030年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伙伴式”服务重塑政商关系。《北京市“十五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近日正式对外发布。这是北京连续出台的第二部营商环境五年专项规划,围绕市场、法治、政务、投资贸易、人文、京津冀协同六大环境,部署29个方面改革举措,目标直指2030年营商环境整体水平位居全球前列。如果说“十四五”解决的是“有没有”——把企业开办、政务服务、市场监

从“法信驿站”到“三书同达”:兰州新区如何用法治钥匙打开高质量发展之门

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置于“一号工程”高度,率先设立全省首个“法信驿站”,率先推行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率先推行43类高频证照“无感续证”。一连串“率先”背后,这座曾经以“荒滩起新城”闻名的地方,正在探索一条以法治确定性对冲市场不确定性的发展路径。

斩断“拖欠链”:大企业“白条”时代该终结了

一张“白条”,能把一家中小企业逼到什么地步?项目竣工两年多,甲方以各种理由迟迟不组织验收,工程款遥遥无期;账款被强制转换为电子凭证,期限三年,到期仍不能兑付,再次延期;更有大型企业一边以电子凭证拖延付款,一边通过关联保理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高息融资,对供应商“两头吃”。这不是个案。截至2026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8.88万亿元,同比增长8.5%。拖欠账款占GDP的比重从

1327天“远洋捕捞”终落空:学力星球全案无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不予立案”成关键回响

一家北京企业,被内蒙古警方跨省立案;一份来自北京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调查结论,在1300多天后被法院判决全面印证。当锡林浩特市法院的法槌落下,五人无罪、当庭释放,留下的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对“趋利性执法”的沉重叩问。2026年9月24日上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被羁押三年七个月零二十天后,学力星球App创始人任博和四名同伴走出法庭,重获自由。法院一审判决

民刑交叉案件审判规则迎重大变革 最高法新规明确“先刑后民”并非一律适用

最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于以是否属于“同一事实”作为区分“先刑后民”与“民刑并行”的判断标准。根据第二条,“同一事实”是指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基本事实相同的情形。属于同一事实的,适用“先刑后民”;属于关联事实即非同一事实的,则适用“民刑并行”。

斩断生态环境监测造假链条 五部门联合亮“全链条追责”利剑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整治通知,数智赋能监管、全链条追责、双向衔接三大看点,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深入开展弄虚作假问题整治的通知》,以“零容忍”态度向生态环境监测等技术服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再出重拳。这是继2022年五部门启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后,监管层面对该领域顽疾

行政优益权不能“随意行使”:专家呼吁以程序正义规制公权边界

地方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约定按投资规模与税收贡献给予奖励。企业履约投产后,政府却单方以“指标未达标”为由解除协议,拒绝兑现承诺。法院在裁判中明确指出:“行政优益权不可以随意行使。”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北京

“明股实债”暗藏隐性债务风险:招商引资合作模式亟待合规重构

政府平台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协议,完成工商股权登记,表面上是共同入股、共担风险;但另签补充协议约定固定年化收益、不参与经营、不担亏损、到期回购全部股权。这一“明股实债”模式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并不鲜见,却暗藏合同效力、回购履行、国有资产追责、隐性债务认定等多重风险。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

从“拼资源”到“拼法治”:招商引资进入制度竞争新赛道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案例,判决政府补偿企业信赖利益损失4300余万元。这一判例清晰传递信号:政府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违约必须承担赔偿责任。9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与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在北京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化营商环境

招商引资纠纷持续增长,“拼法治”如何成为政企合作新纽带?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公益)大讲堂(2026年第3期)聚焦招商引资法律难题,专家呼吁从“政策招商”转向“法治养商。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营商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在全球103个经济体中表现亮眼,受访企业对营商环境的评价连续两年提升,近九成企业表示“满意”。与此同时,招商引资类行政协议纠纷持续增长,2024年仅湖南一省法院就审结一审行政协议案件702件,其中涉企案件判决支持原告诉求占比达7

河北检察:数智平台三子落 法律监督满盘活

充分释放数智平台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字检察”向“数智检察”深化升级,让检察官获得“数智赋能”,让群众享受“数字便利

以法治为内核,全面提升地方营商环境质量 - 深刻把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路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竞争,本质是制度环境、法治环境的竞争。地方优化营商环境,不能只停留在惠企补贴、政务便利等表层举措,更要把法治化建设摆在核心位置,坚决纠治乱查封、乱扣押、乱检查、乱罚款等扰企执法行为,平衡好监管力度与企业发展温度,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敢投资、敢创新、安心经营筑牢制度根基。一、法治化是营商环境的“压舱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

吉林:大数据“画像”找差距,720条举措再造服务流程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全省行政效能对标提升行动的“半年成绩单”。这场始于今年2月的改革,核心打法是用大数据为政务服务“精准画像”——收集全国各地5.7万组、101.7万条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交由36个政务服务职能部门逐一对比找差

农业法完成三十余年来最大幅度修订 筑牢农业强国制度根基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8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农业法。这是现行农业法自1993年制定、2002年全面修改以来,时隔二十余年再次进行的一次系统性大修。新法共十四章,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农业绿色发展”单独成章,新增“粮食安全”专章,明确将农业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并首次以法律形式鼓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相融合。新修订的农业

唐山市丰南区:“法治小铺”烟火气里暖人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创新打造“河头小未·法治小铺”特色普法品牌,将法治服务延伸至早市摊点,送到群众身边。自2026年4月7日启用以来,这一阵地已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19场次,以接地气、零距离的普法服务,让法治力量融入市井生活。清晨的早市人流如织,是基层普法宣传的优质场景。丰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早市南门口定点设置“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二审落地 四类“吸血”行为被明令禁止

时隔近二十年,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础性法律迎来一次系统升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草案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以空前力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列举四类禁止性行为,并首次规定从业人员违规致客户受损、金融机构须承担民事责任。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等违法行为屡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

执法有温度 助企有力度 - 司法部发布(第五批)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执法关口从“事后处置”向“靠前指导”前移,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司法部8月17日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第五批),以6个有力度、有温度的鲜活案例,为各地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借鉴。本批6个案例涵盖海南、浙江、山东、江苏、山西等地,涉及权责边界规范、执法模式创新、服务供给优化等多个维度。从破解“插花地”一地两管困境,到以数

《生态环境法典》明起正式施行 我国生态环境法治迈入法典化时代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魂和纲,对于以高水平法治守护绿水青山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26年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