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距离最近的“滴滴”为什么总也叫不到?

看来,距离最近的“滴滴”总也叫不到,几乎成了打车人的共识;许多人都觉着不快捷、不方便,按了人情世故推测,大家难免心中不爽。于是,就有自称懂经济的人士挺身而出作解释。

解释得确实很有些道理。核心意思就是,不把最近的“滴滴”派给你,“为的就是全局最优”,对此,“打车人”要予以充分理解。“懂经济”的解释者还好心地举了一个既浅显又很能说明问题的小例子:

甲、乙二人同时叫“滴滴”,周边恰好有两辆“滴滴”。A“滴滴”距离甲、乙的车程分别为2分钟和3分钟,B“滴滴”距离甲、乙的车程分别为3分钟和7分钟。如果甲叫到了距离自己最近的A“滴滴”,则乙只能接受B“滴滴”,两人等车的总时间合计为9分钟;如果心存“全局最优”的平台,把B“滴滴”派给甲,而把A“滴滴”派给乙,虽然甲损失了最优选择,但两个人等车的总时间却下降为6分钟,于是总资源节省了三分之一。对“全局”而言,这无疑是最优选择。

这个小例子确实很能说明点儿问题。不过,这个小例子显然并非“最优例子”,自身还存在一些小问题,于是,解释起一个充满博弈味道的、复杂的经济活动来,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吃力。

单就这个小例子本身而言,最大问题是,甲乙二人不能同时实现“最优选择”。甲“最优”(等2分钟),乙只能“最劣”(等7分钟);乙“最优”(等3分钟),甲相对于只需等2分钟的“最优”选择,马上坠入要等3分钟的“最劣”境地。也就是说,一方的“最优”总是要以另一方的“最劣”为代价,这就有点儿“零和博弈”的味道。带了这种味道的一种出行解决方案,显然既不“经济”,也因与时代精神相悖而难以持久。

如何改善这个方案呢?大约也只有两个途径:

一是甲乙二人商量好,今天你“最优”,明天我“最优”,没有了“总是倒霉蛋”的担忧,二人的心情应该轻松不少,于社会和谐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在现实中,甲乙的“商量”当然不可能,于是就需要派车平台有一颗足够公允的心,甲乙二人的利益都照顾到,当然也就没矛盾。

二是多派车。如果在甲实现“最优”的同时,还有一辆C“滴滴”距离乙也只2分钟的车程,于是甲乙二人就实现了“共赢”。不过,新问题马上就跟过来,“滴滴”运力陡增50%,B“滴滴”的心情马上就不爽。

如此看来,太简单的例子,许多时候很难准确说明一个复杂问题,尤其当这个问题还带了博弈味道时,“小例子”非但不能帮忙,助人理清思绪,反而还会添乱,有打马虎眼的嫌疑了。“懂经济”的解释者举这么个“小例子”,宽慰“我为什么总叫不到最近的‘滴滴’”的抱怨者,有心也好,无意也罢,多少还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其实,要让抱怨者闭嘴,大约也不是什么登天难事,只需让“打车人”时不常地尝尝“最优”的滋味即可,比如,叫“滴滴”十次,有五六次“最优”,估计便没人满世界瞎叨叨,叫十次“滴滴”,一次“最优”也没有,打车人有意见,也真是再正常不过。现在信息技术极为发达,“滴滴”平台要有心把每个乘客都照顾到、照顾好,在技术上应该一点儿难度也没有。不愿意做或者没想到可以这么做罢了。

当然,大家总有“叫不到最近的‘滴滴’”的疑惑,还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即平台或有自家的“亲兵”或“盟军”,在这种情况下,有生意、有好生意,依了凡夫俗子的心路历程揣度,当然“肥水不流外人田”,肯定要给自家人做。若真存在这层关系,打车人总也叫不到最近的车,当然也就没啥可奇怪的。

因此,大家讨论“最近的‘滴滴’为什么总也叫不到”这个纯技术的问题时,前提条件一定是存在着一个“纯技术”的平台。没有这个基础——当这个平台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的时候——讨论这样的纯技术问题,就实在没意义。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责任编辑:欧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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