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单独设立文物局 强化文物保护传承与楚文化发掘利用
日前,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根据中央编办、湖北省委编委有关批复精神,同意单独设立湖北省文物局,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挂湖北省文物局牌子。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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