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未经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处方权
中新网7月24日电,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十四点具体要求,明确了,各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未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不得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以及县域内1家综合实力强的县级医院,要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等内容。
2020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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